商品房预售许可办事_商品房预售许可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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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商品房预售许可。

二、办理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七层以下(含七层)商品房项目建至封顶,八层以上或有地下室工程的项目完成三分之二的工程量;

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7、预售商品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资料:

1、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

2、预售商品房申报表;

3、现场勘测表;

4、国土证(国土局核发,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测绘报告书(房地产交易所核发,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五、申请方法:

申请人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六、办理程序:

1、接受申请。窗口经办人接受申请人咨询、了解申请人、申请事项的一般情况,并告知申请人需符合的条件、标准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了解申请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等情况,领取和填写《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预售商品房申报表》、《签发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前现场勘测表》);

2、接受材料。窗口经办人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并核对原件,即时发出接收凭证;(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格或报告和全部申请材料并办理提交手续);

3、审查材料。窗口经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法定形式审查,窗口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回复。如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发出材料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材料,如逾期不办,窗口将发出否办通知,申请人需另作申请;

4、审批发证。申请材料经窗口组长审批符合后可以进入网上行政审批环节,(如有需要,申请人将接受审批部门对申请事项的实质性审查或现场勘察);完成网上行政审批程序同意办结可以发放证书。

七、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九、收费标准:

监管款项2‰

十、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咨询电话:

2208318、2215225

十二、投诉电话:

住建局 2210347、2208132 效能投诉 2296800

十三、查询网址:

http://jianshe.kaip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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