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优秀)_特岗教师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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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证“特岗教师岗前培训”顺利实施,规范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培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管理、绩效考评。
二、“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专项经费支出管理
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调研与方案研制费、学员食宿费、专家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费、项目评估总结费和业务费等。
1.调研与方案研制费是指项目方案研制过程中所需的问卷设计与分析费、专家咨询费等。
2.学员食宿费是指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伙食、住宿费用或按有关标准给予的食宿费补贴。
3.专家费是指培训期间专家的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4.教学资源费是指课程资源、学习资料的设计开发、编辑制作、修改完善及印制等所需费用。
5.场地设备费是指培训期间所需教室、实验室和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费用。
6.项目评估总结费包括开展项目绩效评估所需费用,进行项
目总结、制作项目总结材料所需费用。
7.业务费包括培训期间所需要的项目会议费,直接参与培训组织、实施和服务等工作的除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补助费,与培训项目直接相关的其它支出,如宣传、公杂费等。
三、“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专项经费决算管理
项目完成后,学校及时编报决算并报送省国培办,须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专项经费责任管理
学校保证按规定用途使用经费,并实施责任制,学校校长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学校财务、业务管理部门等按职责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