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票据融资现状与风险分析_企业融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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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票据融资现状与风险分析
近年来,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票据市场欣欣向荣,规模不断扩大。但与此同时,大量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应运而生,票据空转十分活跃,信贷规模随之急剧扩张,不仅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削弱信贷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金融秩序紊乱。
一、票据融资现状
在浙江,融资性票据于2000年市场零星出现.当时以有交易有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为主。杭州市场一周交易额从2005年初5亿一10亿发展到目前50亿——100亿。主要以融资性票据为主。目前杭州市场大小中介不下500人。日均规模2亿——3亿左右贴现份额的大中介有10家左右。据票据业内人士估计,2008年、2009年浙江省有l万亿左右规模。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一个分工明确。链条清晰,参与各方充分竞争的区域性票据市场。
(一)发行状况
由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在创新过程中与市场紧密联动,结构设计兼顾了参与各方的利益,且在一整套规范性文件体系框架下运行,因此自2009年底至今,产品在全国的发行非常顺利,引发全国性发行热潮。目前,全国各省都在抓紧推出各自的集合票据产品。全国已注册发行了11支票据融资总额达45.06亿元,还有近100支票据在等待发行中。
(二)运作模式
集合票据不是单一企业的独立行为,而是弱势群体的捆绑式组合融资。从各地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情况看,总体上坚持市场取向,同时辅以政府支持。票据推行前期,政府的推动作用不可或缺。加大宣传、宣讲力度,全面介绍集合票据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广大中小企业对集合票据的认知度;加大政府对票据发行前期投入的扶持;政府或国有企业提供担保;政府对产业发展情况的推介及规划等,在票据发行过程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说,没有政府的支持,单靠金融机构一方推进,票据的推行会事倍功半。当然,随着各项制度设计的日益规范,票据的市场化运作将会水到渠成。
二、票据融资风险
一般而言,票据业务的风险度是较低的。但我国信用基础薄弱、商业信用基本依赖银行信用,因此,信用风险、欺诈风险、违约风险、操作风险等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经营过程。这是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随着我国银行票据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商业银行票据面临的风险也呈现多样化。
(一)信用风险
个别企业无视票据信用原则,利用银行票据融资业务,采取多种形式骗取、占用银行资金,套取银行信用现象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一是企业联手采用伪造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交易合同和对开增值税发票的方式,欺骗银行相互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再办理票据贴现,从而骗取银行资金。二是大型企业利用本身信用等级高、缴保证金较少的优势,签发大量的“融资票”,然后将这些票据交有关企业或下属企业办理贴现,再将资金转回由自己使用,出现占用银行资金现象。三是企业利用当前票据贴现利率与保证金存款利率倒挂的时机,想法设法连续滚动签发、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套取利息,造成银行信用膨胀,风险加大。
(二)操作风险
银行机构出于种种原因,在办理票据融资业务时,降低门槛和授信标准,甚至协同作假,屡屡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一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不执行保证金专户管理制度,不能足额收取保证金。二是对客户资格、企业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基础性资料审查力度不够,没有严格审查票据业务商品交易合同和票据贸易背景的真实合规性,出现了在合同失效、承兑总量超过商品交易量、企业无真实贸易背景证明材料等情况下,仍办理票据融资业务现象。三是审查票据时,对票据要素、防伪点和底纹的审查存在不严格、鉴别失真现象。四是没有执行先查后贴的操作程序,对查询查复有“他查”、“二查”等疑点的票据,没有及时落实真实原因后,再办理贴现业务,存在不查询就贴现或先贴现后查询现象。
(三)管理风险
银行机构出于内部考核的压力,超常发展票据融资业务,出现了“重数量、轻管理”的状况,在管理上存在许多风险。一是因银行从业人员认识上存有麻痹大意思想,认为票据融资业务有票据抵押,不会出现风险隐患,进而放松了对票据融资业务的管理,未能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审批。二是银行机构认为大型企业信誉好、有实力,在票据融资业务方面给予优先,从而出现了银行机构票据融资业务垒大象,造成银行信贷资金集中度风险增大。三是因银行机构从事票据业务管理人员较少,但业务量大,造成无力跟踪每笔票据融资业务,存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状况。
(四)道德风险
随着银行承兑汇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广泛使用,部分社会不法分子利用票据融资业务,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和发票诈骗银行资金的现象有所抬头。一是银行职工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虚开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想方设法办理贴现、转贴现,再转移转贴现资金,使票据到期以“无力足额交存票款”为由,转为短期贷款,导致银行垫款。二是不法分子利用假交易合同和伪造、变造发票等手段,备齐银行所需资料,申请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三是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承付期较长、金额大和反复多次转让等特点,采用高科技手段,伪造、变造或克隆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诈骗银行资金,造成银行资金损失。
三、应对措施
(一)健全票据融资市场管理体系,规范票据业务行为
1、建立健全票据融资业务制度规则,统一业务管理办法。应尽快修评《票据法》、《票据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分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票据业务管理办法,统一票据资料审核标准与程序,使各项票据业务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进一步规范票据承兑、贴现、再贴现操作。
2、尽快出台《票据转贴现管理办法》。随着转贴现业务的日益活跃,其跨系统、跨地区现象增加,风险较大,且操作程序无章可循的问题日渐突出,迫切需要通过全国性的制度加以统一规范。
3、建立健全激励和制裁机制。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组织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风险防范制度、自律管理制度等。加强对票据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4、发挥专营机构职能,健全、完善票据专营机构模式。票据专营机构要切实发挥龙头示范作用,进行专门化、规模化的管理和操作,积极配合各银行、企业进行业务咨询、票据查询和鉴别,自觉主动地加强与银行、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
(二)完善利率形成机制,减少企业套利几率
现行的票据业务贴现利率形成机制是基于利率市场化前提下产生的,其与法定存款利率之间的差额,导致了目前保证金存款利率与银行贴现利率的倒挂,给企业留下了结构性的套利空间,市场的趋利性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票据功能异化问题。为此,建议银监会通过适当平台与人民银行协商,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利率形成机制,优化利率结构,平衡利率水平,降低法定利差,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确保市场化背景下银行各类金融产品定价的科学性,减少企业套利几率,促使票据业务回归本色。
(三)强化票据贴现业务的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在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集中办理的原则,适度集中票据贴现业务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对票据真伪的鉴别需要有专业技术和人员,以防范票据风险。同时,要严格实行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和保管票据的岗位分离,确保内部操作零风险。严格贴现客户的选择,贴现客户必须是本辖区内,且生产经营正常,无不良记录,严禁跨省和跨地区营销票据。严禁借用他人账户办理贴现业务。要规范使用查询查复书,严禁客户自行查询查复。加强承兑企业与贴现企业的财务状祝审查,密切监控贴现资金流向和跟踪其资金变化,把票据贴现视同借款管理,强化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