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绍兴柯桥区委部门预算_绍兴市柯桥区乡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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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绍兴市柯桥区委2018年部门预算
一、共青团绍兴市柯桥区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行使共青团绍兴市柯桥区委员会赋予的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区青联、少先队工作的职权。
2.参与制订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物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全区有关青少年事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多种有意义的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境内外、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8.协助党和政府开展全区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9.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有关事项,具体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共青团绍兴市柯桥区委部门预算包括:团区委本级预算、下属区青少年宫预算。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绍兴市柯桥区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907.78万元。
(二)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绍兴市柯桥区委2018年收入预算90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38万元,占56.88%;事业收入391.40万元,占43.12%。
(三)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绍兴市柯桥区委2018年支出预算907.78万元。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34万元、教育支出3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1.40万元、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2.38万元,公用支出24.00 万元,项目支出451.40万元。
(四)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共青团绍兴市柯桥区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7.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6.38万元、事业收入391.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34万元、教育支出3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1.40万元、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8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6.3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6.79万元,主要是调入副科级领导1人,转正新录用公务员1人,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36.34万元,占 %;教育支出3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1.40万元、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80.98万元,主要用于团区委本级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 190.7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区青少年宫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事务64.63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0.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41.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柯桥区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柯桥区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府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各类交流对接活动、招商活动、各类项目评审验收活动、接待上级及有关部门调研考察活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团区委不保留公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团区委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柯桥区青少年宫等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1.7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团区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团区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共青团柯桥区委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物(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物(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