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新路子_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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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材料
创新管理 科学推进
探索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征管新路子
汉寿县地方税务局
由于征管手段欠缺,监控能力不足等多方面原因,长期以来,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一直是我市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软肋。针对这一问题,汉寿县局积极创新信息管税方式,强化个税征管举措,纵向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征管责任承诺制,逐渐将该税征管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0年,该局共对52家企业的161名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100.48万元,同比增收69.08万元,增长220%,实现了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新突破。
一、强化信息调研,明确目标,高挂“帅字旗” 一是深入考察,确定基调。一方面提炼无锡征管经验。该局组织业务精干实地学习考察无锡地税在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上的成功经验,从理论依据、经济环境、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管理漏洞等方面综合考量,深挖参考价值,辨证吸取了其预征清算和类别管理的成功经验,同时也发现了其工作量超负,管理方式被动的问题,在实践中避免了许多弯路,绕过了许多误区,顺利实现了“两快一简便”(即:进度快,见效快,操作简便)的目标。一方面调研税源发展规模。该局坚持以“实际”领导一切,根据“全面铺开,重点深入”的要求,对该县2010年涉税个人投资企业开展了典型调查。调查中,77家企业涉及自然人投资者357名,投资总额达51617.01万元,年营业收入约合11.83亿元,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税源规模已然成熟。一方面讨论征管手段配套。秉承“管理领跑”的思路,通过大力推进“管理兴税”,积极探索管理新模式,新方向,该局逐渐形成了“文化兴税”为主线,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征管责任承诺制为支撑,以税源管理专业化分工为手段的科学管理体系,在管理机制上取得了长足进步。通过先期调研,该局加强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二是强化领导,重点推进。一方面领导形成共识,尖刀直入。该局将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明确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分析调度会,讨论并出台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同时强化科室与分局联动效应,相关科室、分局负责人具体负责,身先士卒,加强沟通,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高度统一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上级高度关注,强化支撑。为规避行政违规风险,同时防止因政策不配套导致夭折,该局多次向市局汇报,取得了市局批准和政策支持,保证了该项征管工作在政策法理上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部门专题联席会,强化信息共享,统一行政口径,达成互谅互信,将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项征管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协调因素消弭于未然。
三是广泛动员,坚定信心。该局始终在思考如何最大程度的发动干部,坚定信心,并做了以下尝试。一方面明确长短目标,切实统一思想。该局通过召开二层骨干吹风会,首先统一各单位负责人思想风向,逐步营造气氛,并迅速召开全局干部大会,明确了“两年三步走”(即:征管试验阶段、专项管理阶段和常态化管理阶段)的基本战略构思,从短期和长期方面整合全局力量,形成合力。一方面搜集基层意见,切实解决问题。通过问题和意见搜集,该局共收到分局和科室各类问题22条、意见14条,并将具有操作价值和典型意义的纳入专项征管方案及细则的研究制定中,在体现人本观念的同时,进一步澄清干部思想,消除工作中的疑虑,增强干部政策执行的坚定性。一方面强化业务提升,切实保障战力。该局始终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大力提倡岗位自学成才,保持了对考取“三师”资格和获得“能手”等称号的税干较高的奖励力度,并形成了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通过每年三次的定期培训和两次不定期培训计划,开展了多次个人所得税专项全员培训,以考促学,以学促进,有效提升了税干个人所得税征管业务操作能力,切实保证了队伍战斗力。
二、完善征管机制,税企互动,吹响“冲锋号” 一是明确操作规程,推进科学征管。一方面坚持科学与人文相结合,制定工作方案。立足“基于纳税人需求,始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工作宗旨,通过召开科室、分局联席会议集体商讨,并结合无锡征管经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该局快速通过并出台了《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科学严谨的划分了3基本阶段,即:“宣传发动与自查补报”阶段、“专项稽查与强制执行”阶段、“总结提高与考核奖惩”阶段,同时,在充分尊重社会传统的基础上,明确了数据化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针对每个阶段和环节制定了税源摸底、税收宣传、专项检查、考核奖励等10个分类实施细则和办法,有效规范了操作流程,细化了责任环节,统一了数据口径。另一方面坚持核定与预征相结合,发散征管思路。该局通过对辖区内涉个人投资企业情况的详细研究并结合各地先进经验,打开了一条“税企互动,双线并行”的征管路子。一条是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或符合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实行核定征收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另一条是对其他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者采取按月预征、年终再进行结算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方法。同时采取企业申报、主管税务机关调查、县局确定的办法,核定征收率参照企业所得税所得率或参照同期银行货款利率确定,而实行预征的,区分不同行业测算预征率,再根据企业销售收入和个人投资者的股本比例进行计算。
二是加快宣传跟进,增进征纳互信。一方面充分借助宣传平台,扎实开展多元化专项宣传活动。该局通过汉寿县电视台、《常德日报》等影视、平面媒体先期投放了政策宣传、通知公告等报道5则、后续跟踪报道8则,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出动宣传车10车次,并在“税法走进校园”活动中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在该县地税官方网站上设置政策专栏,对征管办法进行社会公示,并提供权威政策咨询和答疑。另一方面大力强化税企交流,深入开展针对性专项宣传活动。该局积极通过上门咨询辅导和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先后6次送税下企业,深入宣传企业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政策以及发生纳税争议后的救济处理办法,进一步强调了企业的代扣代缴义务和法律责任,显著提升了企业办税水平和质效。该局先后约谈个人投资者178人次,用事实辅证,用法律说话,与大多数纳税人达成了互谅互信,形成了广泛共识。同时,对仍不理解、有异议的4位纳税人,采取多次约谈、求同存异的办法,扩大共识,防止对抗,将分歧集中单独处理,既讲风度,更讲原则。
三是加强税源摸底,夯实征管基础。一方面强化实地调查,确保巡查全覆盖。该局以分局为单位,共抽调30名税干,对全县118户个人投资企业342名个人投资者进行了定点、定员、定时的表格化专项调查,全面掌握企业个人投资者数量、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出资额度、出资比例、分配比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省级大集中系统,建立了电子和手工两套台账,实行集中管理。另一方面强化信息比对,确保信息真准全。为进一步澄清税源底子,该局抽调专人成立了征管数据清理复核中心,采取资料面检、上门调查、信息比对、异常复核等方式,用2个月的时间,对企业个人投资者信息进行了全面复核清查,对不完整数据及时退回,重新采集、补录,对错误数据信息及时核对、更正,对虚假数据信息及时比对、清除。通过二次比对,该局企业个人投资者信息录入准确度、完整度和覆盖面均达到100%。
四是健全征管机制,创新征管举措。一方面深入推进征管责任承诺制跟踪管理。通过长期实践,该局继续深挖承诺制管理效能,在“四个一”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了税管员的“一月一规划”,构成了“五个一”、九方面的综合任务表,同时要求企业税管员必须将企业个人投资者调查和日常巡查写入月工作规划,切实给该项工作留足时间,留足空间,留足精力。继续加强月初、月中、月末工作汇报和工作总结,有效加强了“两级三员”监督,不回避问题,不隐瞒错误,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一方面纵向深挖信息管税效能潜力。该局充分发挥自身在信息化方面的传统优势,开通了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和网上申报系统,进一步降低企业纳税申报成本,同时有效提升了对企业财务信息的集中、分析、比对速度,强化了税务机关对企业个人投资者等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2010年该局通过该软件录入年收入12万以上高收入者452人,其中企业个人投资者58人。全面启动“实名制”管理,通过身份证实名制录入,并与大集中系统中企业股东信息比对,有效封堵了企业个人投资者以零散综合户名义开具发票的技术漏洞。2010年,该局以零散综合户名义入库的地方税费为1045.42万元,仅占税费总额的9.14%,较2009年下降了19.4%。一方面不断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该局通过举措创新和学习借鉴,深入推进“菜单式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首问负责制”和“一窗式服务”,完善落实一次性告知义务,创新提供免、代填单服务和预约、延迟等定制服务,并全面推出了银行缴税和划卡缴税“便捷通道”,为纳税人,特别是对部分不善处理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的企业纳税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帮助。
三、强化内外监督,提高效能,把握“主动权” 一是敦促企业完善财务制度,自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该局通过送税下企业和税企恳谈会等活动,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约谈,组织企业财务人员学习交流,重点加强了对企业财务两方面的监控督导。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纳税申报的监管力。强化了对企业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标准化要求,特别强调了真实列支股息红利支出等关键问题,切实敦促企业纳税人在申报期内按时提供真实、可靠、完整、规范的报表,从源头上堵截偷税漏税行为,并依法对5起申报超期、财务报表作假等违法违规事件给以处罚。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代扣代缴的掌控力。该局向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深入明确了涉个人投资企业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以及应代扣代缴而未依法履行责任的企业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从而将征管矛盾转化为企业管理者与个人投资者之间的内部矛盾,有效降低了征管难度和工作量,把握住了征管工作主动权。
二是强化税务干部勤廉建设,自觉抵御贪腐堕落侵蚀。在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上,该局始终坚持将业务工作与勤廉建设相结合,一方面通过深入开展政治素质教育和普法教育,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强化干部队伍的法纪意识和政治素养,提升税务干部的大局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贪腐以及尸位素餐等行为,形成勤政细管的工作作风,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一方面通过观看《我是花下护泥巴》等先进性教育影片,听取监狱服刑人员报告等方式,开展多元化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性教育,彻底扑灭侥幸心理。一方面深入细致开展征管质量专项检查,强化“两级”监督,加大审计力度,延伸8小时外监督,推动网络述廉、评廉和社会评议,真实全面落实监督机制,切实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个人投资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启动以来,该局未收到一起投诉,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打出了地税优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