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教育学(一)复习资料_教育学自考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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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教育学
绪论
1.教育学:从内涵上说,“教育学”这个名词在我国基本上有3种含义:一是指所有教育学科门类的名称;二是指一种课程的名称,在这个意义上,“教育学”是各个师范院校所开设的一门带有专业基础性质的课程;三是指一种教材名称,这种教材也就是“作为一门课程的教育学”所使用的教材,其名称也随着课程名称的不同称谓二有所不同。
2.教育学创立的标志:
一从对象而言,教育问题构成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受到了思想家或教育学家们的特殊关注;二从概念和范畴而言形成了专门的反映教育本质和规律的教育概念和范畴以及概念和范畴的体系,三从方法而言,有了科学的研究方法,四从结果方面而言,产生了一些重要的教育学家,出现了一些专门系统的教育学著作,从组织机构而言,出现了专门的教育研究机构。前后经历了二百多年的时间。
第一章
1.教育的定义:教育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
2.学校教育的基本要素:
a.教育者:包括学校教师,教育计划、教材的设计者和编写者,教育管理人员及参加教育活动的其他人员,其中,教师是学校教育者的主体和代表。
b.受教育者:即各级各类学生,也就是教育的对象。
c.教育影响:即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作用于学生的全部信息,即包括了信息传递和反馈的形式,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第二章——学校
1.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现代社会中最常见、最普遍的组织形式。
2.学校文化:由学校成员在教育、教学、科研、组织和生活的长期活动与发展演变过程中共同创造的,对外具有个性的精神和物质共同体,如教育和管理观念、历史传统、行为规范、人际关系、风俗习惯、教育环境和制度以及由此而体现出来的学校校风和学习精神。
3.学校管理:是学校管理者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条件下,遵循教育规律,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校内外的资源和条件有效实现学校工作目标而进行的一种组织活动。
4.学校管理的几本方法:行政管理方法、法律方法、思想教育方法、经济方法、学术方法
5.我国中小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A思想品德教育管理
B教学工作管理
C教务行政管理
D总务工作管理
第三章——学生
1.三种主要的儿童发展观:
A遗传决定论
B环境决定论
C辐合论
2.皮亚杰的观点:儿童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建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儿童主体的活动是第一性的,是发展的根本原因,遗传与环境因素只是儿童发展的必要条件。
3.杜威的观点:他反对传统教育脱离实际生活,脱离儿童经验,把儿童当作知识的容器置于被动地位的倾向,提倡关注儿童的参与、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
第四章教师
1.教师: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名族素质的使命。
2.教师资格的分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公民
(2)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必须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4)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4.教师的职业素质要求:文化素养和科学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素养
5.文化素养与学科专业知识:
1)具有所教学科的全面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具有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与多方面的兴趣和才能
5.教育理论知识与技能;
1)教师必须具有教育理论知识,并有把它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2)教师要具有观察儿童和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3)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教师要具有运用教育机智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能力
6.职业道德素养: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甘于在教师岗位上无私奉献
2)热爱学生,是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的集中体现
3)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7.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指依法负责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机构或依法委托的教育机构。
8.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提出申请2)受理3)颁发证书
9.教师培训的含义:
教师培训是指专门教育机构为提高教师的素质、能力对在职教师进行的一种继续教育;
10.教师考核:
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对教师进行考察和评价。教师考核制度是教师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第五章——教育目的1.教育目的:就是教育活动所要培养人才的总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要求,也是教育活动的依据和评判标准、出发点和归属。
2.教育活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活动。广义的教育活动泛指影响人的身
心发展的各种教育活动,狭义的教育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活动
3.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特征:
1)我国教育目的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指导思想
2)我国教育目的有鲜明的政治方向
3)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第六章——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
1.德育:德育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成长的价值环境,促使他们在道德、思想、政治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
2.智育:是教育者创设一定的情境以提升教育对象的智慧水平为目标的教育。
3.体育:是指以发展体能、锻炼体魄为目标的教育活动。
4.美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立美的功能,从而促进他们追求人生的情趣与理想境界等为目标的教育活动。
5.技能:是指在练习的基础上形成的按照某中规则或操作程序顺利完成智慧任务或身体协调动作的能力。
第七章——课程
1.课程:课程是受教育者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受教育者在教学活动中所获得的经验,这些经验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需要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安排的。2简述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答;知识与能力之间存在着内在关系,不能截然分开。首先,能力是获取知识的必要条件。其次知识是能力形成和提高的基础。但是知识与能力又各自具有独立性,知识在量上的积累并不必然地导致能力的提高,能力的形成除了与知识相关外,还有自己的规律和特征。将传授知识与发展能力真正统一起来,一个必要解决的任务就是建立起不同的学习方式。能力的提高与发展,只能通过活动实现。
3.课程的一般范畴: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
4.课程目标的垂直分类:
1)课程的总体目标——教育目的2)学科的(领域的)课程目标
3)课程目标
5.课程设计的三个层次:
1)宏观的课程设计工作。
2)中观的课程设计工作。
3)微观的课程设计工作。
第8、9章
1.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不但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并形成了一定的思想品德。
2.教学的任务:
1)传授和学习系统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学生的智力和体力。
3)在这个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共产主义世界观和道德品质。教学模式:教学模式以某种教学理论为指导,以一定的教学实践为基础形成的,教学活动的各个成分按照一定的要求和程序整合而成的、比较固定的和具有典型性的教学实践形式。4教学模式的分类:
1)师生系统地传授和学习书本知识的模式。
2)教师辅导学生从活动中自己学习的模式。
3)折衷于两者之间的教学模式。
5.教学原则:是根据教育、教学目的,反映教学规律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6.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体系:
1)直观性原则2)启发性原则3)系统性原则4)巩固性原则5)量力性原则6)思想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7)理论联系实际原则8)因材施教原则
7.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组织形式是教学的空间结构和时间序列的统一,就是教师以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将学生组织起来,通过什么样的形式与学生发生联系,教学活动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展开,教学时间如何分配和安排等问题。
8.班级授课制的特征:班、课、时。
9.谈话法:谈话法是教师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借助启发性问题,通过口头回答的方式,引导学生通过比较、分析、判断等思维活动获取知识的教学方法。
10.讨论法: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围绕某个问题发表和交换意见,通过相互之间的启发、讨论、商量获取知识的教学方法。
11.实验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独立操作,观察和研究这种操作引起的现象和过程,以获取知识的教学方法。
12.教学工作实施的一般过程:
1).备课(钻研教材、了解学生、设计教学过程)
2.)上课(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适当、教学过程紧凑、学生主体性充分发挥)
3.)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内容符合、分量适当、明确要求、及时批改)
4.)课外辅导
第十章——学生集体与集体教育
1.集体:集体是一个有意识地加以组织的群体,是具有共同规范、共同活动目的和共同活动组织的整体。
2.班级:班级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将程度相同或相近的学生聚集在一起,并对其进行统一内容教学的一种组织形式。
第十一章——学校咨询与辅导
1.学校咨询:是指学校咨询工作者直接或间接地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和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以及对有关心的心理和行为障碍进行诊断矫治的过程。
2.学校咨询与辅导的基本任务:缺陷矫正、早期干预、问题预防、发展指导。
3.咨询活动的基本原则:
1)积极关注和信任来访学生
2)充分支持和鼓励来访学生
3)注重来访学生的的主动参与
4)严格为来访学生保密
4.主要咨询方法:
1)着重调整情感的方法(鼓励表达、深入共感、身体放松)
2)着重训练行为的方法(系统脱敏法、行为契约、模仿学习)
3)着重改变认知的方法
第十二章——教育测验与评价
1.测验:测验是对于知识水平、情意状态、运动技能等的数量化测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测验仅指一份测验卷子,而广义的测验指编制试题、施测、评分到报告成绩的全过程。
2.测验的类型:
1)安置性测验、形成性测验、诊断性测验和总结性测验。
2)标准化测验和教师自编测验
3)成就测验和学能测验
4)常模参照性测验和标准参照性测验
3.教学测验的编制和实施:
1)确定试题内容(确定知识点、确定知识水平、设计双向细目表)
2)选择试题类型
3)评分
4.中小学教育评价的类型:
1)相对评价和绝对评价
2)形成性评价和绝对评价
第十三章——教育法制
1.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时,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责任,是由于违反教育法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
2.法律救济:是指依据法律对权利冲突的解决。
3.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其有关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4.学校事故:分为意外事故和过错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