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教育法_江苏市岗前培训教育法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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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和制度化。

2、教育法制化的要求: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救济有道。

3、教育法的纵向结构: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教育基本法;单行法;教育法规;教育规章。

●第二章 教育法基本理论

1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仅指教育法律、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2、我国教育法的渊源:宪法中关于的教育的法律规范;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监察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及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和条约。

3、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教育根本法(宪法中);教育基本法(教育法);教育主体法;学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教学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育行政法。教育行为法

4、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联系: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区别:产生的时间不同;消亡的时间不同;维护的方法手段不同;范围大小不同。

5、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1)教育政策是教育法的精神内核和灵魂,对教育法具有指导作用。

(2)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3)教育政策应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要求。6.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提高全民族的素质;7.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重点看(简答和论述)

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这是思想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②其次,思想道德建设还包括对手教育者进行法制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使他们懂得自身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和纪律,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③此外,还要对受教育者进行人生理想方面的教育,使受教育者在坚信共产主义的同时,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

(2)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吸收人要正视历史,去其糟粕,取其精华。②又要给传统文化注入时代精神,努力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尤其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人类从以往各个领域、民族和国家之间彼此阻隔的闭关自守状态走向全球化,各国间的影响、合作与互动日益加强,使得具有共性的文化样式逐渐普及推广。

(3)教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由教育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性质决定的,体现了国家对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教育应有的内容之一。教育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指教育要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为此,要求所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教育活动必须接收国家和社会的依法管理和合法监督,不得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借办教育为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任何权力主体不会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而在受教育方面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反对任何形式的教育歧视。

教育平等主要是指受教育的机会平等,一方面要确保公民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公民的受教育机会平等,在义务教育阶段体现为公民受教育的机会平等、教育条件平等和教育效果平等,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体现为入学机会平等、竞争条件均等。

(6)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的需要;2)要及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进行教育改革,促进教育的发展;3)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7)教育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原则

①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②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③学习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 第三章 教育基本法

1、教育基本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教育活动中所产生的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教育基本法的特点: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

3、《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颁行的意义:

(1)为实现“科教兴国”战略,实现教育优先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为保证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

(3)为维护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4、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2)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吸收人类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3)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5)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6)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的原则。5即学校教育制度,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入学条件和修学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的制度。

6、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按章程自主管理;对受教育者进行管理、奖励和处分;颁发相应学业证书;聘任教职工;管理使用经费;拒绝非法干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教育投入体制: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途径,即国家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提高;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9、教育条件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10、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原则:独立自主、12、法律责任分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第四章 教师法 1保障教师的社会地位

(2)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

(3)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2(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2)从(3))按时获取工资报酬;(5)(6)进修及培训的权利。

3、教师的基本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3)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4)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育业务水平。18.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相对性;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具有转换性特征;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同时发生的。

4、教师资格的要素:国籍(中国);思想品德素养要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2.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招聘,续聘,解聘,辞聘P77

招聘是用人单位直接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解除合同。

教师资格的所需人员,具有公开、直接、自愿、透明度高的特点,实行双向选择和择优机制。聘期届满后,聘(3)阶段性合同:这种聘任合同以一定的工作为合同产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协议被称为续聘,在双方都当合同约定的满意的基础上双方自愿签聘任合同。解聘是用人单位因工作完成以后,聘任合同自行解除。这种合同的性质无某种原因不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用人定期合同相似,不过是以工作而

单位解聘教师时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

12、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享有的权利:

任。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行为属于辞聘,区分不同原因,依据合同条款,分清各自所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23.违反教师法民事法律责任的具体方式具体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P87

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有异议时提出申诉; 歉、训诫、具结悔过等等。

其中赔偿损失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损失

费、相应的精神损失费等。以上不同方式,可以分别适“对于违法、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与批评和教育或

6、教师聘任制度:室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纪律处分” 54义务和责任达成协议,依据该协议学籍处分: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与开除1)违反宪法,反对实现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而形成特殊的任职服务关系的制度。的;3)违反治安处罚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

7、教师聘任制的特点:教师聘任关系平等;表现为合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行为严重的;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指由教师法及其他法律规情节严重的;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定,由一定国家机关依法追究的违法者所必须承担的法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产所管理秩序,侵害他人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7)屡次违反学律后果。

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9、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类别:民事法律责任;行政程序:56条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之前,应当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听取学生或者其他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57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第五章 高等教育法 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58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

1、《高等教育法》立法宗旨:

书,送交本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1)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为了依法治教,规范高等教育活动; 59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3)为了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步伐; 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2.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 及申诉的期限” 65条规定:“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则。

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2)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原则。所在地”(3)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原66则。

完整的归入学校的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条规定:“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

(4)对少数民族的高等教育实行帮扶的原则。

12、高校学生的处分按照处分程度分:警告;严重警(5)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的原则。(6)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36.高等学校教师违反高等教育法的法律责任

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的原则。

(7)面上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损失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2)高等学校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8)鼓励高等学校与社会、高等学校之间在国内外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协作交流和合作活动的原则(3)高等学校教师弄虚作假的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3.高等教育分类

反映在科学研究和申报职称、奖项上,另外,也有反映:就是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在申请教师资格上。)包括高等教育的层次,各

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和学习年限等主要内容。高等教育的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 37●第六章 职业教育

4、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发展德社会主义建设哲和接班人。

13、职业教育的特点:办学形式灵活、多样;教学内

5、高等教育的任务:

容的单一性、实用性;受教育面的广泛性和普及性。14建立职业教育体系的原则:实施有计划、有重点 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教育分流的原则;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原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则;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原则。40.职业培训的概念P146的的非学历职业教育活动,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职业学校教育所无法替代的。拥有相应数量的合格教师;

41.职业教育实施的原则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和设备原则:(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原则

(4)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也是职8 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所决定的。产教结合原则的含义是::招生权;专业设置权;教学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相适应,自主权;科研服务自主权;海外交流自主权;内部人事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与经济部门、产业界、用人管理自主权;财产管理自主权。

单位等建立紧密的联系与协作。

(3)建立终身学习体制的原则(重点)

9、高校教师除享有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识结构更新换代的频率加快,使终生学习、终生教育现(2)参加实地摆在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面前。职业教育也不例(3)外。各级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实行弹性的学习制度,放流的权利;(4)宽招生和入学年龄限制,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10 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体系。

(3)(4)重视科技和职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

能力;(4 ●第七章 义务教育法(重要)

11具体包括:

1、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我国的义务教

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名教育。

2、义务教育的特征:强制性;全面性;权利性;公P119(点南师,面河海)

共性。

3、义务教育的渊源:宪法;义务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期,(2)无定期聘任合同:这种合同没有约定的起止日或者双方

4、义务教育的立法宗旨: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当事人的约定解除,合同就一直延续下去,不能单方面

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义务教育法》颁行的重要意义:

(1)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2)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战略性措施;

(3)标志我国教育开始走向依法治教的轨道。

6、《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1)保障义务教育经费;(2)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内容;(3)合理配置资源;(4)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安全;(5)减少教科书种类;(6)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目标责任制。

7.义务教育法的概念与特点P163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以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具有以下特点(河海):(1)概括性:对义务教育育法德法律责任做出了概括性的规定(2)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况,对某些问题作灵活性的技术处理。

●第八章 民办教育法

1、民办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1)推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实现民办教育的规范有序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3)积极推动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

2、民办教育事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民办教育事业属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民办教育机构是公益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与公办学校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3、民办教育的基本原则:(1)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可以取得合理回报)

(2)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相应主体平等原则;(3)鼓励保护原则;

(4)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的原则;

4、民办学校举办者两种类型:捐资办学;集资投资办学。

能论述,第三段)

P211(重点,可民办学校举办者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利和依据协议获得合理回报的权利,但是合理回报有一定的度: 1还应留足风险基金,)必须在扣除办学成本、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交纳各种税款后所余资金中,剩余的视为经营性收入(或称利润); 23)人所得税。)有一定的限度;依法纳税,合理回报部分必须依法交纳利息税、个

对学校减免的税收和土地优惠应作为国有资本注入资金中计算;

4承担限制索取回报的年限,)学校终止时的财务清算和回报挂钩,并应鼓励自愿对于终止后不愿意捐赠的出资人可拿回原始注入的资金,最多包括银行同期利率,但这当中要减除回报总额;

5个人投资,)严格区分贷款办学与出资办学,贷款办学不得计为防止以贷款搞个人虚假注册,进而从中牟取非法回报。

51●第九章 教育权的法律救济

一,是指为权利受到损害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补偿,使受损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

二,是指通过救济受害者,使被扭曲、破坏了的社会关系得以矫正和恢复,从而使个别的法律主体仍然可以在恢复正常的法律关系中正当地享受权利。1。、教育侵权行为:指行政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直接或间接剥夺其他主体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使其合法权益收到侵害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特征1)违法前提的特殊性(2)违法主体的多样性(3)违法性质的双重性(4)救济方式的综合性

2、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2)损害事实的发生;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主观上有过错;

3、教育权的法律救济:指当学校、公民的教育权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不当行为的侵害时,由法定的国家挨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予以矫正、恢复或补救,使之能正当享有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法律活动。

4、我国教育权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救济主体法定的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指公民和国家权利机关工作人员对处

其他专门机关声明不服,述说理由并请求复查或重新处理的行为。特点:(南师)(1)由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

申诉制度两部分组成(2)是一项正式的法律救济制度

(3)是一项专门性的申述制度(4)是一项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述制度

6、教育申诉制度包括: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

7、教师申诉制度:指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依照教师法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8、教师申诉制度的基本内容:

(1)申诉主体:教师本人或委托人;

(2)被申诉主体:教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3)申诉范围:

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合法权益的;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根据教师法享有的合法权益的;

9、教师申诉的管辖:指行政机关之间受理教师申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0、教师申诉管辖的分类(或方式):隶属管辖;地域管辖;选择管辖;移送管辖。

11、教育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为侵害其教育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活动及其制度。

12、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2)及时(3)准确性;(4)便民性;

13、行政复议的管辖:是确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的制度。

14、行政复议类别:上级管辖;本级管辖;特殊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15、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执行。

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56.申述书的内容P231(南师)

3)申述要求(4)申述理由(5)附项

17、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2)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

18、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制定管辖。

19、行政诉讼程序:

起诉与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的程序--执行程序。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诉讼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66(1).行政诉讼执行程序P246(点)

审判监督程序(起诉与受理(52)执行程序)第一审程序(3)第二审程序(4)

申诉书的写作格式: 申诉书(状)

申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委托代理人:包括(普通人:姓名、职业、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律师:姓名、职业处所、电话)被申诉人: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诉请求: 12.3.申诉理由:.„

(正文)„„„„„„ 此致

XXXX申述人:机关(全名,如江苏省教育厅)XXXX附:年

X月X日 23.申诉书的副本.证据(证据清单)X份(数量由被申诉人的数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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