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孙占东的社区警务“五四”工作法_社区民警好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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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孙占东的社区警务“五四”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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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占东是沁阳市公安局沁园派出所副所长,也是该所联盟社区警务室的一名社区民警。在社区警务工作中,他善于思考,勤于实践,扑身实干,倾心为民,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总结出了以“四勤”、“四化”、“四联”、“四早”、“四心”为主要内容的“五四”工作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四勤”入户走访法
入户走访是社区民警的一项基本功,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孙占东同志今年3月份由沁阳市公安局王召派出所调任沁园派出所工作,在短短的时间内,他凭借“四勤”,不仅敲开了居民的家门,提高了双向熟知率,而且扣开了群众的心门,和辖区群众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亲人。
一是腿勤多走访。保持警容严整,经常在社区出现,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事能找得见民警,真正了解民情,掌握民意,特别是社区里的复杂场所、特种行业要多走。二是眼勤多观察。了解群众的生活、需求和困难,落实“十项任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维稳方面的异常迹象等。三是嘴勤多交流。善于当好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治安防范的“小喇叭”,善于与群众沟通,勤宣传、勤解答、勤询问,语言清晰、简明,善于使用“大爷、大妈、大伯您好”等文明用语,增加亲切感。四是手勤多记录。走访时随身携带记事本,记下群众的急事、难事,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为尽快提升双向熟知率,使自己融入群众,孙占东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坚持
“五访”,即:访村街干部,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等有威望的人,访困难户,访信访户(难缠户),访重点人员户。同时,在入户过程中,他还选择了“五进”为载体,即:办理证照进门,查处案件进门,调处矛盾纠纷进门,宣传法制进门,帮困扶贫进门,使群众易于接受,普遍欢迎。
二、“四化”法制宣传法
法制宣传教育是社区警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孙占东结合辖区和自身实际,采取“四化”模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次地地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经常化。采取发放宣传资料、黑板报、治安播报、温馨提示、“两述一评”等各种平台和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落实。二是分众化。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宣传对象的实际需求,根据不同对象对现实法律需求,分层次、多样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如针对小学生教育内容突出是非辩别,出行、交通、消防安全知识,针对青少年学生则突出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如何上网等,针对辖区商户主要宣传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访人员多的村街,则主要宣传信访条例等内容,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三是人性化。主要是与群众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沟通,并通过手机短信、治安飞信、QQ群、电话提示等形式,使法制教育富于时代气息,贴近群众生活。四是艺术化。孙占东热爱文艺,曾经是河南省戏曲票友大赛的金奖得主。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与社区的文艺爱好者一起,利用晚上和节假日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豫剧、怀梆、快板书等文艺表演形式,在辖区进行法制宣传,寓教于乐,情法交融,增强了法制宣传的娱乐性、趣味性,使群众爱听、爱
看,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群众对他的熟知率,居民都知道自己有一个会唱戏的社区民警。
三、“四联”治安防范法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治安防范工作中,要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切实将各种可依靠力量吸引在自己周围,充分调动相关社区管理资源和力量,成倍放大自己的工作效能,真正做到“以一当十”。
一是联动村街综治治保力量。在警力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村街综治、治保人员为警务室辅助力量,壮大警务工作力量,延伸警务工作触角。二是联动治安积极分子。如联盟警务室发挥退伍兵、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性高等特点,积极组织这部分人员义务巡逻,并组织了部分“4050”人员加入巡防队伍,推进了巡防工作社会化。三是联动社会公共力量。比如与收水费、收电费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加强结合,为我所用,切实做到耳聪目明。四是联动商户居民。针对联盟警务室辖区商业门店多、居民楼院多等特点,组织商户、居民开展“邻里守望、邻里关照”等防范形式,在一些楼院物色治安积极分子担任“楼长”,让不法分子“门难进、手难作、案难作”。
四、“四早”调处纠纷法
矛盾纠纷纷繁复杂,无处不在。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孙占东始终把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当成自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充分发挥社区
治保、民调组织的作用,强化社区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社区,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具体做到了“四早”:一是早排查。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横到边,纵到底,从严从细,不留死角,通过入户走访、巡逻巡查、场所特业管理、为民服务等形式,充分运用特殊身份条件和公开管理手段,深入摸排掌握各种不安定因素,使社区警务的每个环节都成为收集情报信息的平台和载体。二是早发现。通过工作发现、广泛物建信息员、联络员,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收集信息,掌握动态。三是早介入。对于邻里纠纷、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民工工资、农村稳定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结合综治、司法、土地、村街民调等人员,及早介入,控制事态发展。四是早化解。对于介入的矛盾纠纷,充分运用现场调解法、公开调处法、冷却处理法、真情感化法、借助外力法、部门联动法进行调处,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四心”服务群众法
社区警务工作的最高目标,就是让人民群众满意。在工作中,孙占东同志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牢记“四心”,从点滴做起,当好公安机关形象的代言人,成为爱民、为民、文明、和谐的使者。
一是诚心。即真情实意,社区警务工作琐碎、繁杂,许多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民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因此,社区民警无论何时都要燃烧激情,钟情岗位,痴情事业,一张笑脸、一声你好、一声
再见,都能反映社区民警对群众的尊重和真情。只有发自心底地对群众用真情,才能真正融入社区,让群众从心里接受民警。二是责任心。对群众关心、反映的事情做到上心、操心、尽心,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朋友来看,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家的事来看,不遗余力地解决民生。三是公心。群众心中有杆秤,是非功过看得清、断得明。无论是执法办案、调处纠纷,社区民警都要弄明情况,一碗水端平,不偏听偏信,不偏心护短,切实做到生人熟人一样、本地外地一样、干部群众一样,以理服人,使群众满意。四是爱心。社区民警接触的群众有强者,也有弱者,有归公安管辖的,也有不归公安管辖的。对每一位群众,社区民警都要做到体贴入微,亲如家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特别是对一些弱势群体,从行动上、言语上给予关心和爱护,从解决问题上、从实际困难上给予帮助,甚至从经济上给予资助,送去公安机关的关爱和温暖,真正实现社区民警与群众心与心的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