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档案工作年检考核办法(试行)_档案工作考核办法
兴化市档案工作年检考核办法(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档案工作考核办法”。
兴化市档案工作年检考核办法(试行)
一、为加强我市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办法。
二、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是档案行政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形式。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每年均应参加考核。
三、年检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得分,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含70)70~89分为合格,60(含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一)未设立档案工作机构或者未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未开展档案工作;
(二)各种门类档案未实行综合管理,有积存文件材料未整理归档;
(三)未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发生档案损毁、丢失、泄露等事故或者发生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
(五)未履行对本系统、本部门所属机构和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职责,下属单位档案管理混乱、规范化建档率不中50%。
四、考核小组一般由三到五个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其它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业务精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五、年检考核程序:
(一)自查。各单位依据年检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打分,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考核。考核小组依据年检考核标准对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材料审查、实地检查、综合评分,拟定考核意见,初步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并向各单位反馈考核意见。
(三)审批。各市(区)史志档案办公室根据考核小组拟定的考核意见,审查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
(四)奖惩。年度考核结束后,通报考核情况,表彰考核优秀单位,向不合格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仍达不到合适标准要求的,依据《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档案工作年检考核结果标志着各单位档案管理的实际水平,也是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各考核优秀单位应根据《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档案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六、本办法由兴化市史志档案办公室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