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基层组织建设应知应会_基层组织建设应知应会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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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应知应会

一、额勒再特乌鲁乡基本情况

额勒再特乌鲁乡共辖5个行政村(含1个场设村)、321个村民小组;共有党支部6个,共有党员166名,其中:女党员55名,占33.13%;少数民族党员155名,占93.37%;农牧民党员127名,占76.50%;35岁以下党员42名,60岁以上党员19名;初中及以下学历党员75名,大专学历党员33名;大学学历党员7名;2010年新发展党员9名。现有农村“四老”人员7名(其中原有4名,2010年新增3名),村干部24名。

二、相关名词解释

1、“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四知:知道辖区住户的每个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其社会关系,知道每个家庭经济状况,知道每个家庭成员的政治表现,知道每个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情况;四清:辖区就业情况清,重点人员情况清,流动人口情况清,贫困群体情况清;四掌握: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及社情动态,掌握辖区宗教活动情况,掌握辖区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辖区各类积极分子情况。

2、党员服务承诺“三项帮带”。在农村、社区全面开展以“致富技术帮带、思想教育帮带、政策法律帮带”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帮带”活动。

3、“三进三帮三满意”活动。即,“机关党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基层党员与群众结对开展致富技术帮带、思想教育帮带、政策法律帮带,努力实现组织满意创先进、党员满意争优秀、群众满意得实惠”。

4、“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5、“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素质、带头维护团结稳定、带头争创一流佳绩、带头服务基层群众、带头遵守党纪国法。

6、社区党建“三有一化”。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

7、“三个一”工程。即为每个村选派一名党建特派员、一名国家干部、一名大学生村官。目前,选聘了1名大学生村官,8、村干部“一定三有”。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

9、、村级阵地室内“六有”,室外“五有”。室内 “六有”: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办公室,有集学习、培训、会议、活动、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室,有“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有警务室,有村卫生室,有文化活动用品和图书资料);室外“五有”:有单独的院落,有党组织和村委会牌子,有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有文体活动场所及文体器材,有升国旗平台。

10、社区 “五室一厅”。文化室、活动室、会议室、远程电教室、社区警务室,“一站式”服务大厅。

11、新村级“五个好”。一个好班子、一个好思路、一个好规划、一个好章程、一个好阵地

12、村级阵地“六起来”活动。设备配起来、国旗飘起来、制度建起来、服务做起来、会议开起来、活动搞起来。

13、社区“五项评比”工程。即,“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服务大走访、工作大评比、满意大调查”为主要内容的 “五项评比”工程。并采取“两练”、“三比”、“四访”、“五评”、“六调查”措施加以落实。“两练”:练入户、练知晓;“三比”:比记忆、比服务、比档案;“四访”:访辖区单位、弱势群体、重点人员、党员群众;“五评”:评党建工作、维稳工作、服务管理、阵地建设、工作创新;“六调查”:对社区所辖单位人员、社区党员、社区群众、弱势群体、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等“六类人群”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

三、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数据

1、村级集体经济。自2006年以来,共争取自治州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38.7万元,县财政配套95.5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0年,我县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6个,占9.8%(较2006年提高6个百分点);10-50万元31个(含50万元),占50.8%(较2006年提高16.8个百分点);5-10万元19个(含10万元),占31.2%(较2006年提高8.6个百分点);3-5万元5个(含3万元),占8.2%(较2006年下降2.8个百分点)。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3万元以上。

2、阵地建设。自2006年以来,争取上级财政372万元、县财政投入270万元,对45个村、19个社区、23个场队进行了新建、改扩建或维修,使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平均达到了310㎡、社区达到了522㎡,提前一年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社区阵地建设任务。

3、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自2008年开始,县财政按照每个社区5-10万元工作经费、每个村2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标准,累计为村、社区拨付了经费554万元,今年每个社区经费平均达到了6.21万元。

4、村干部报酬落实情况。2010年度,共发放村干部报酬320万元,较去年村干部人均增资4443元,达11679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用于村干部报酬216.29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5.4万元,县财政配套58.31万元,全县村干部人均报酬11679元;两委正职一肩挑人均报酬16512元;单设村党支部书记人均报酬11170元;单设村委会主任人均报酬11170元;其他村干部人均报酬10752元。全县274名村干部基本报酬均达到自治区、自治州标准。

5、社区干部情况。我县现有19个社区,所辖20300户(其中常住户16737户、流动户3563户)59763人,社区在岗工作人员共145人(其中干部123人,自治区、州、乡镇选聘的高校毕业生12人,社保局聘用人员10人)。

6、农村“四老”人员范围。凡达到规定年龄的农牧业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以及在乡退伍老军人(没有列入优抚范围,未享受各类生活补贴),统称为农村“四老”人员。老干部:指连续担任过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大队长)满6年以上,或累计担任以上职务满10年以上,年满60岁以上已退离工作岗位的人员。老党员:指具有20年以上党龄,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党员。老模范:指曾被自治州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劳动模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老军人:指没有列入优抚范围、未享受各类生活补贴,年满60岁以上的在乡退伍老军人。巴音布鲁克镇、额勒再特乌鲁乡、巴音郭楞乡、巩乃斯乡的“四老”人员,享受待遇的年龄条件可放宽到男55岁、女50岁。

7、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老党员、老军人每月生活补助260元;老干部每月生活补助270元;老模范每月生活补助280元。目前,我县已按照“四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8、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情况。我县目前共有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605名,其中:正县级12名,副县级29名,正科217名,副科34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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