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法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暂行条例_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表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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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法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暂行条例

根据《广西大学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暂行条例》,生活部制定本学院的舍检条例,对相当部分的标准进行调整,希望大家积极配合。舍检得分将直接纳入综合测评体系中,希望大家重视。在舍检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欢迎向学生会生活部提出,生活部部长联系方式:何建鹏 ***

一、舍检基本信息

1、学院生活部舍检时间:每周四下午17:30~18:302、舍检人员安排:生活部共有五个新干事,两男三女,分为两组,一组三 人,一组两人,两个男生分开,其他人员自由组合。

3、舍检范围:10级、11级、12级学生宿舍

二、宿舍内务标准

宿舍内务要求分八项,原则上满分93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达标,宿舍人数半数以上不达标为整体不合格。

1、门窗(10分):门窗清洁,窗台保持整洁干净。

2、墙面(10分):墙面无蜘蛛网,无不健康、陈旧的张贴物。

3、书架和行李架(10分):书架行李架保持整洁,架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4、地面(15分):地面整齐干净;热水瓶,水桶等排列整齐,床下的鞋子箱子等摆放整齐。

5、床面(25分):被子,枕头等需叠好,枕头摆放床头,蚊帐靠墙收放或往两边挂起,床面整洁干净,只能堆放少量的常用衣物。各宿舍若有床位存在不叠被子、不收蚊帐的现象或两种现象皆有,一铺扣7-14分,两铺扣14-21分,半数以上将以整体不合格计分,请大家务必注意收拾好被子和蚊帐。

6、卫生间和阳台(15分):卫生间干净无异味;洗漱间整齐,桶和牙刷等用品摆放好;阳台无积水,阳台上不准摆放花瓶等易坠落物品。无卫生间、阳台的宿舍原则上扣1分。

7、桌面(10分):桌面干净,物品清洁,摆放整齐。

8、整体印象(5分):布局合理,整齐美观,大方整洁。在其余7项中若

有一项扣2分,则印象分也要扣2分或以上。

以上各项除第8项外,其他各项原则上须至少扣1分。

三、舍检特殊标准

1、鉴于学院10级同学课业繁忙以及备考司法考试的需要,自第10周 开始,对10级宿舍的舍检成绩将在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5%-10%的分数。

2、针对学院内的混合宿舍,纪检照常进行;针对跨学院间的混合宿舍,在宿舍整体评分方面可给予总分的70%-80%,在宿舍个人评分方面要更仔细慎重地评分。

3、对于少数几个由于单独住一栋的同学,不进行舍检,其成绩为学院平均成绩的90%。

4、对于少数几个外宿的同学,其成绩为学院平均成绩的90%。

5、对于去舍检时没人的宿舍,其本次成绩是下次舍检有效成绩的80%。如果连续多次没人的,其成绩为顺推下次成绩的80%,70%,60%,50%,50%,50%计算。

6、对于宿舍有人而拒不开门接收检查的,其本次成绩为0分。

7、对于在舍检工作中,无故不配合,百般刁难,辱骂舍检员的,可在总分中酌情扣分。

四、舍检后处理方式

(一)奖励

开展文明宿舍达标创优活动。校学生会将根据评比结果,每学期表彰一批 文明宿舍,其中一等奖占全校总宿舍的1%,二等奖占2%,三等奖占5%,凡评上校级文明宿舍的,全校通报表彰。

学院每周在6A、21、22栋楼下的信息公示中会表彰成绩优秀的宿舍,舍检成绩将计入综合测评体系,成为测评加分的依据之一。

(二)公示教育

学院的每周在6A、21、22栋楼下的信息公示中会登出表现不足的宿舍,舍检成绩将计入综合测评体系,成为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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