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_台州市中小学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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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
“领雁工程”市县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贯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骨干培训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相关培训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维护正常培训秩序,保证培训质量与效益,结合《浙江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骨干培训指导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省级培训项目管理与考核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组织管理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应成立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工作协调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培训组织管理保障、后勤服务保障、教学资源保障、培训质量保障。
二、教学管理
(一)加强培训教学过程管理。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的教学过程由培训方案制定(含指导思想、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教师、培训时间、考核评价等)、培训计划实施(修改和调整)、培训课程组织、落实实践基地与培训导师、对学员的学习评价和考核、跟踪调查等环节组成。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应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在对培训需求调查、认真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一经制定必须认真实施,不得随意调整(不得压缩培训课时和内容,缩短培训期限或在培训中途随意延长放假时间等)。
(二)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和管理。实践性教学是确保培训质量的重要环节,所选择的实践学校应具有较高的办学质量和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各培训机构应制定详实的实训计划,内容包括实训目标、实训内容、实训要求、实训进程、实训考核、实训导师安排等,在协调实训学校落实相应任务的同时,应组织培训机构教师对实训环节进行全员全程管理。为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经费,相关培训原则上不安排地区外培训考察。
(三)充分调动参训学员的主动性与参与性,创新培训模式,开展有效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要有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在学员参培态度及学员对所学内容的归类、思考、实践运用等环节中考评;总结性评价主要考评学员课程作业、论文、读书报告、教学设计、教学诊断分析报告、教学课件、校本培训活动设计等培训成果质量。培训结束后要及时收集学员反馈意见并对学员进行跟踪调查。讲课教师、理论与实践指导教师、组班教师均要参与学员学习评价活动,促进有效学习。
三、质量管理
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的质量管理要体现全员、全面、全程,既 要针对组织机构、培训导师、参训学员等开展,又要贯穿于培训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
(一)做到培训组织管理到位。各级培训机构应结合专业特点与培训方案要求,分别制定理论导师、实践导师与学员考核等具体要求。整合、开发优质培训资源,努力形成培训特色,打造培训品牌,固化培训成果,有效促成培训成果的转化。应选择负责任、高素质的教师担当组班教师,严格教学管理、丰富学员生活,开展高质量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要通过电话、网络、回访等多种形式对学员跟踪了解,进行动态管理,(二)培训导师培训指导到位。培训导师要成为学习型组织的建构者与合作者,自觉追求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学指导、读书指导、教育科研指导和培训服务。责任心不强或学员测评满意度低于70%的教师应及时更换。
(三)学员参训学习到位。加强参训学员的学习成效评价,开展学习成果展示。学员除参加集中培训外,要自觉接受导师跟踪培训与指导,继续完成各项学习、研究任务。学员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读书活动、教育教学研究,撰写教学设计、教学诊断分析报告、教育研究论文,开设研究课、观摩课、示范课,深化培训活动,积累培训成果。
(四)质量评价方式,包括培训机构自评、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学员测评、学业成绩认定、结业论文答辩等。
四、纪律管理
(一)学员凭培训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上
交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2天未报到者,取消参培资格。
(二)学员应自觉遵守各级培训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协助组班教师管理,加强自我教育,遵守培训纪律。
(三)学员应按培训方案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并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参加培训课程考核。学业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结业,相关结果报送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四)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尤其是请公假。确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有效。因事请假1天以内须出具任职学校证明,组班教师审核批准;事假1天以上出具当地教育局证明,承办机构审核批准;因病请假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审核批准方式同上。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含5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所在地教育局,同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考核与评优
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考核,由各级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可以采 用学习态度评价、书面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课程作业考核、案例设计、论文等形式;考核成绩分为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综合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时组织学员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必须全勤、综合考核优秀,每班按不超过10%的比例进行评选。
六、档案管理
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从项目申报到整个培训项目的实施过程,都应按要求进行详实的纪录,整理和分类,建立完备的培训档案。
教学档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与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有关的文件材料;
(二)培训方案、培训计划、课程计划、课表、课程考核的形式及结果等;
(三)培训导师名单、教材,教师自编的讲义、资料、各种音像资料及宣传材料,导师教育教学质量测评材料等;
(四)学员考勤名册、结业验印名单、学员反馈意见、学员考核材料、学
员培训成果、优秀学员名单及材料等;
(五)培训中期评估及总结报告;
(六)其他各类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