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医学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回校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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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它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通过研究尸体、活体及人体组织器官或体液(斑)以解决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的一门应用科学。

基本任务是通过法医学检验、鉴定,来揭露犯罪、澄清性质、证实无辜及调解纠纷。

研究方法

一、医学的:

1、尸体解剖

2、人身检查

3、动物实验

二、化学的:鲁米诺萤光化学反应(搜索现场黑暗处的血迹)血色原结晶和氯化血红蛋白结晶反应(确定检材中是否有微量血痕)

三、物理学的:X线技术(骨折、体内异物、年龄及性别的推断)气相色谱、质谱分析,紫外、红外分光光度法磁共振频谱分析(用于毒物鉴定)

四、生物学的:解决人和动物的血液、骨骼、毛发、精斑等物证的种属和个人识别问题(免疫血清确定是否人血、属何血型/放射免疫测定技术对吗啡等毒物分析)

秦简中与法医学关系密切的是《法律答问》和《封诊式》两部分(是世界上最早的有丰富的法医学内容的刑侦书籍)

1247《洗冤集录》是现存世界最早的系统法医学著作,比西方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医生关系论》早350多年。法医检验的基本方法

1、现场勘查【主体:侦查人员、法医、刑事技术人员】

2、尸体检验【是查明死因、估计死亡原因、判断死亡性质与致死方式、分析损伤、推断认定凶器、识别身源等项工作的基础。包括尸体外表检验、尸体解剖检验(死因不明、暴力和怀疑暴力致死的尸体)→损伤、窒息致死;急死;无名尸;中毒;事故;医疗;其他】

3、活体检验

4、物证检验

5、文证审查

法医学鉴定,是指法医学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委托,运用法医科学的理论对尸体、人身、物证、现场和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检验、研究,并对其结果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如实地做出结论的过程。其应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回避情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是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或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程序:受理→检验→鉴定。法医学鉴定结论书基本结构:

1、一般情况

2、案情摘要

3、病例摘要

4、法医学检验

5、分析说明

6、结论

死亡:生命功能永远丧失,生命活动的永远终止。类型:心脏死、呼吸死、脑死亡(又称全脑死亡,是指包括大脑、小脑、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的完全丧失。此时无论心脏、呼吸以及脊髓功能是否存在,即可宣告死亡。其意义是可以停止复苏,进行器官移植。)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

超生反应:在个体死亡后,某些器官、组织、细胞还保持短暂生命力,并能对外界刺激产生反应的现象。

假死:人体生命功能处于极其微弱状态,以至被误认为死亡的状态。分类:

1、暴力死(自杀、他杀死、意外死)

2、非暴力死(衰老死、疾病死)尸体现象:人死后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并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发生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

肌肉松弛:是人死最早出现的尸体现象,可与死亡同时出现。看面部:口微张、眼半睁、脸沟纹变浅、大小便外溢等。其意义:在此阶段尸体受压处皮肤处可留下衬垫物的印痕,现场勘查时可根据印痕判断死后停放姿态、有无移尸及死亡性质。

尸冷:死后人体产热基本停止,而体表散热仍在继续,尸体温度随死亡时间的推移逐渐下降,直至与周围环境温度一致的死后变化。影响因素:①周围环境②衣着和被盖③尸体胖瘦④年龄⑤空气流通。春秋季节,尸温每小时下降1℃左右,是推断死亡时间的重要根据之一。

尸斑: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血液由于其重力而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的血管内,并通过该处皮肤显示边缘不消的斑痕。分期:坠积期:死后1-12小时,指压完全颜色消退;翻转后,老尸斑逐渐退去,新尸斑形成;切开其部位的皮肤,可见血滴从断端流出。扩散期:死后12-24小时,指压部分退色;翻转可形成新尸斑,但老尸斑颜色减弱,不能完全消失;切开其部位的皮肤,不仅可见血滴从断端流出,且组织中也有血样液体渗出。浸润期:24小时后。指压不退色;翻动尸体尸斑不转移;切开其部位的皮肤,组织呈均匀一致的紫红色,血管断端无血滴流出。CO中毒(樱桃红)冻死、氰化物中毒(鲜红)水中尸体(淡红)窒息(暗红色、浓紫红)亚硝酸盐、氯酸钾、苯胺中毒(灰褐色)

其意义:分析死因,确证死,推断死亡时间、死亡体位。

尸僵:死后尸体发生僵硬的关节固定,使尸体呈僵硬状态。形成机理

1、ATP学说

2、乳酸学说

3、神经学说。其意义:①死亡确证②推断死亡时间③其固定姿势可推断死后原始状态,是否移尸、何时移尸。

尸体痉挛: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过松弛阶段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姿势和动作的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意义:能固定死者临死时动作、体位和姿势,对判断和推测死亡方式有价值。

皮革样化:死后水分蒸发,局部皮肤干燥变薄变硬的死后变化,又称羊皮纸样斑。部位:表皮较薄,湿润、柔软的部位;生前擦伤的部位。意义:可保存擦伤形态,尸体上多种暴力损伤痕迹可因发生皮革样化而较好保存下来,有时可根据皮革样斑的数目、分布和形态特征,推断案件的性质和凶犯的意图。

角膜自溶:人死后,角膜内层上皮细胞自溶,房水侵入角膜中层,使胶原纤维膨胀改变其折光率,角膜出现乳白色云雾状斑块,并逐渐失去透明,不能透视瞳孔的死后变化。自溶: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功能,受细胞本身酶的作用而溶解,使组织变软和液化。(胰腺自溶)

晚期尸体现象,死后24-48小时开始出现。发展过程:尸臭→尸绿→腐败静脉网→腐败水气泡→巨人观→白骨化。

尸绿:腐败气体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现绿色死后24小时后最先出现在右下腹部。

腐败静脉网:死后体腔内脏血管中血液受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暗红色或青绿色树枝状血管网,称为腐败血管网。

腐败气泡:腐败气体进入表皮与真皮之间,形成大小不等的气泡,有的泡内充满腐败液体,称为腐败气泡和水泡。

巨人观:整个尸体膨胀变形,颜面肿胀,眼球突出,嘴唇肿胀变厚外翻、舌尖肿胀挺出、腹部膨隆,阴囊膨大如球,形似巨人,已不能根据其面貌辨别死者。白骨化:尸体软组织腐败而逐渐软化、液化,完全溶解消失,毛发和指甲脱落,最后仅剩骨骼。其意义:进行个人识别、推断种族、分析死因、推断死亡方式。

尸体受某些内外因素的影响,使腐败规程中断,软组织免于崩解液化,并使尸体全部或部分保留下来,称为保存型尸体。

木乃伊法医学意义①可保留生前某些病变②可保留生前损伤特征③可保留个人特征。

尸蜡:尸体长期浸在空气不足的水中,或埋在空气不足的湿土中,腐败进展很慢甚至停止,尸体的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氧化作用,形成污黄白色的蜡样物质,使部分或全部尸体得以保存。意义:①可保存生前损伤特征②可保持个人特征。霉尸:潮湿环境。泥炭鞣尸:酸性沼泽地

特殊型保存型尸体:江陵、长沙古尸

死亡时间推断:

一、从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

二、从尸体胃肠道食物消化和推进程度

三、从蝇蛆生长发育状况

四、从死后化学变化(玻璃体液钾离子浓度;脑脊液的变化;血液的变化;根据组织学变化)

五、从其他方面推断死亡时间(超生反应;衣着的季节性;膀胱中潴留的尿量死者随身携带的车船票、电影票等的时间)

呼吸过程:

1、外呼吸

2、氧气和二氧化碳由血液进行运输

3、内呼吸。窒息,由于呼吸过程的障碍,使体内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紊乱甚至死亡。分类:环境缺氧、机械作用、外伤、中毒、疾病、电击、新生儿窒息。

机械性窒息,外呼吸道障碍:

1、压迫性窒息(口鼻;颈部;胸腹部)

2、堵塞性窒息(液体;固体)形态学变化

1、外部尸体征象a、颜面青紫肿胀:口唇、颜面、手指、脚趾床发绀、颜面肿胀。呈暗紫红色b、颜面部及结膜点状出血 c、尸斑出现早,呈暗紫红色d、大小便失禁,排精e、咬舌、呕吐f、玫瑰齿

2、尸体内部征象a、血液呈暗紫红色流动性: b、内脏淤血: c、各内脏的浆膜和黏膜下点状出血,也称塔凋氏斑,在心外膜、肺表面、甲状腺表面、膀胱粘膜等。d、肺气肿或肺水肿:e、脾脏贫血,颜面苍白,表面皱缩,体积、重量减少。

扼死,又称掐死,用单手或双手扼压颈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扼死全属他杀。形态学变化

1、尸表征象:⑴颈部有扼痕(指甲:新月型表皮剥脱;手指:椭圆型皮下出血;虎口:条片状)⑵颜面青紫肿胀,死后常消退。眼结膜、口腔、颜面、颈部皮肤上可见多数出血点。口、鼻孔、外耳道可见出血⑷手及前臂常有搏斗伤

2、内部征象:可见颈部软组织、内脏改变。⑴皮下和肌肉出血、断裂:⑵骨折:甲状软骨、环状软骨⑶内脏:淤血、水肿、出血 勒死是用自身体重以外的力量如罪犯或自己双手、重物等拉紧颈部的绳套或其它机械方式缩紧绳套,使缠绕在颈部的绳套压迫颈部引起的窒息死。常见他杀,也有自勒者,意外勒死则罕见。机制:1.压迫颈部呼吸道 2.颈部大血管导致缺氧3.刺激迷走神经引起心脏抑制死。尸体征象

(一)尸表检查:

1、勒绳压迫颈部留下的沟状痕迹。

2、颜面部青紫肿胀明显,面部、颈上部皮肤、睑结膜可见多个出血点

3、他勒时常有搏斗伤或其它暴力征象(打击、掐痕等)

(二)尸体内部征象:

1、一般窒息征象:血液暗红色流动性;内脏淤血、肺胸膜下出血、肺气肿

2、皮下肌肉出血:勒沟部位的皮下组织及肌肉常发生片状出血,周围组织(甲状腺)常出血,有时见声门水肿。

3、舌骨、喉软骨骨折:多见甲状软骨、环状软骨骨折,颈内动脉多无损伤。鉴定

1、是否勒死?

2、勒死性质。自勒:可有自杀因素;现场安静、勒绳多为自己或家中所有,软质多,可有衬垫物。多绳套时呈内紧外松,绳结多位于颈前或侧,可不打结。尸体上少见其他损伤,无抵抗搏斗伤。他勒:无自杀因素,可有他杀因素(抢劫、强奸、情感或经济纠纷);动性现场;勒绳多带来,作案后抽走,也有就地取材者,半硬绳多,也有硬质绳,多打死结,绳结可位于颈后,结上加结,多套时呈内松外紧,套内可嵌有异物。尸体上可见其他损伤(扼痕、捂压口唇损伤、打击、搏斗伤等)和暴力痕迹。

勒死与缢死鉴别:都为压迫颈部窒息,都利用绳套,颈部都有生前索沟,尸体内外均可见窒息征象,但勒死多为他杀,缢死多为自杀。鉴别要点:

1、索沟:位置(常在甲状软骨下方/常在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深度(深浅较为一致/着力处深,近提空处较浅)、出血(多出血,颜色较深/多不出血,甲状软骨上角骨折)、走行方向(水平环状,或略倾斜向上/着力处水平,两侧在着力对侧),颈部骨折(甲状软骨,环状软骨纵向骨折/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骨折),颈部软组织损伤(肌肉多有断裂或出血,颈动脉无明显损伤/肌肉多无断裂出血,经总动脉分叉下部内膜有横向裂伤),舌尖外露(多/少),颅内淤血(脑组织、脑膜淤血明显,常伴出血/脑组织,脑膜淤血不明显),颜面征象(颜面青紫、肿胀、眼睑常有出血点/颜面苍白,眼结膜出血点不明显)溺死征象:

(一)尸表征象:

1、尸温冰凉

2、尸斑不易形成,不显露

3、口鼻有蕈形泡沫

4、皮肤、肌肉收缩呈鸡皮疙瘩

5、手中握有水利漂浮物6手脚漂妇状浸渍发白、脱落。

(二)内部征象

1、呼吸道内溺液及内容物、泡沫

2、肺脏水性肺气肿、浆膜下出血斑(paltauf溺死斑);

3、左右心血液差异:淡水、海水

4、消化道内溺液及内容物;深度

5、各个内脏、骨骼、牙齿可检出硅藻 溺死鉴定:

(一)死因:生前溺死还是死后抛尸入水:

1、手中异物(手中握有水草、泥沙/无)

2、内部器官(脑、肝、肾等器官淤血/不一定)

3、口鼻(早期可见覃状泡沫/无)

4、呼吸道(全部呼吸道内有溺液及异物、泡沫/上呼吸道可有少量液体、异物)

5、肺脏(水性肺气肿,肺脏膨大,表面肋骨压痕和Paltauf斑,切面大量溺液流出/无)

6、心脏(左心血液比右心稀释,各成分减少/左、右心血浓度、成分相同)

7、其他脏器(肝、肾、脾、骨髓、牙髓可检出硅藻/不能检出硅藻)

(二)水中尸体损伤的性质

(三)判断入水地点

(四)溺死性质判断(五)无名尸体个人识别

缢死,俗称吊死,是指利用自身的重力,拉紧套在颈部的绳索,压迫颈项部,引起窒息死亡的。机制:

1、呼吸道闭塞

2、脑部血液循环障碍

3、反射性心跳停止

4、颈椎脊髓性损伤

尸体征象:

1、颈部有生前形成的缢吊索沟

2、颈内部有缢吊形成的损伤

3、颜面部青紫肿胀(非典型缢死)或苍白(典型缢死),眼结膜下有明显出血点,尸斑颜色暗红

4、舌尖外露

5、尸斑的具体体位有关

6、尸僵

(二)尸体解剖:

1、颈部皮下、肌肉出血

2、颈总动脉内膜可见横行裂纹,见于老年人,生前可伴出血。

3、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可有骨折,生前缢死骨折处可见出血 鉴定:

1、是否缢死

2、案件性质。

缢死的确定

1、颈部有生前一次形成的缢吊索沟

2、索沟相应部位颈部皮下出血,肌肉有出血现象,舌骨和甲状软骨骨折,咽后壁黏膜下有出血斑和充血现象,颈动脉内膜横行破裂,颈椎骨椎脱臼、出血

3、有一般窒息的死亡征象。

现场勘查:

1、悬挂点(有无、位置的选择、点处痕迹、点上的指纹、绳上留有纤维)

2、垫脚物和攀援物

3、缢绳

4、注意死者衣着的状况

性质判断

1、自杀【⑴尸检证实系生前缢死,没有其他致死的原因和可疑现象⑵现场上和缢死有关的各种痕迹物证是死者自己形成的⑶有自杀的因素,没有他杀和伪装的痕迹】

2、他杀

3、意外缢死【体位性缢死:多为意外,是因受害者被强迫固定在一个特殊体位,是呼吸运动发生障碍或致使上呼吸阻塞即静脉回流受阻而导致的窒息死亡。性窒息,全属意外,是性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用非常奇异的窒息方式,引起身体一定程度的缺氧以刺激其性欲、增加其快感的一种变态的性行为】

致伤物或致伤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称为损伤。机械力所引起的损伤称为机械性损伤。形成的机理

1、作用力

2、人体组织

3、致伤物

基本类型

(一)擦伤,即表皮剥脱,是致伤物与体表摩擦致表皮的一部分或全部与其下层脱离形成的损伤。有抓痕、擦痕、撞痕、压擦痕。擦伤的形态及法医学意义

1、根据擦伤形成的部位确定外力作用方式

2、分布特点分析作案过程

3、形态推断致伤物打击方向

4、形态推断致伤物

5、推断受力部位

6、颜色确定生前死后伤

7、综合分析案件的性质和意图。(二)挫伤,指由钝器打击造成的皮下组织结构破坏、皮下组织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皮肤或皮下出血是挫伤的主要体表表现。法医学意义

1、着力部位的确定

2、作为推断生前死后伤的重要依据

3、推断损伤形成的时间

4、推断致伤物接触面的形态

5、分析作案过程、致伤目的、方式、条件及案件性质。

(三)创

(四)骨折

(五)关节脱位

(六)肢体脱离

(七)体腔内出血

(八)组织挫碎

(九)内脏损伤

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任务

1、生前、死后伤的鉴别

2、损伤经过时间的推断

3、致伤物的推断

4、致命伤后行为能力的判断

5、致伤方式的重建

6、损伤性质(方式)的分析与判断。机械性损伤的致死机理

1、直接致死原因

2、间接致死原因:(1)休克;(2)栓塞;(3)窒息;(4)挤压综合征。

3、诱发致死原因。

徒手伤6种类型:指端伤、拳击伤、掌掴伤(骨膜穿孔、轻伤)、脚踢伤、头撞伤、咬伤。

中空性皮下出血:棍棒以较快的速度打击在软组织十分丰富的部位,可以一次形成两条平行法人皮下出血带,其中间皮肤带血。其意义是推断致伤物为棍棒。

锐器伤,是由具有锐利边缘或尖端的致伤物造成的损伤。创口形态与体表分裂线有关。

一、切创或称割创,由具有锋利刃缘的锐器,压住皮肤同时沿刃口的长轴方向移动,切割皮肤及皮下组织形成的损伤。自他杀切创的鉴别

1、自杀切创:多在人体要害部位,符合自己用手习惯。轻伤多,重伤少,致命切创一般仅有一次。分布集中,方向一致。

2、他杀切创:可在人体任何部位(多在要害处,以颈部最为常见),方向不一,排列紊乱,无试探伤。多深达骨质。

二、砍创,由具有一定重量,且便于挥动的锐器以其刃部砍击人体所形成的损伤。砍创与切创的鉴别

1、性质:砍创多见于他杀;切创多见于自杀。

2、部位:砍创多位于头部(致命伤),四肢抵抗伤。切创多位于颈、腕、腹股沟、腹部。

3、性状:砍创创角可锐可钝,有较短砍痕,创缘整齐,创缘有较窄的表皮剥脱及皮肤出血,可深达骨质形成砍痕,砍痕边缘隆起,并伴随有其他骨质损伤。切创创角锐,多有切割、拖刀痕形成,创角逐渐变浅,多无表皮剥脱及皮肤出血。多深达骨质形成骨折及切痕。

三、刺创由其有锐利尖端的物体沿其长轴方向刺入人体形成的损伤:创口小,创道深,内出血及损伤严重

四、剪创,以剪刀两侧刃口剪切(铰)作用所形成的损伤。形态:在同一部位一次形成两个创口。

(一)刺剪创

(二)夹剪创

(三)剪断创

钝器伤VS锐器伤

1、创缘(锯齿状,多不规则/整齐,呈直线状)

2、创角(圆钝或伴有撕裂/锐利,呈直线状)

3、创壁(不平整,有组织断裂露出/平整)

4、创腔(有组织间桥/无组织间桥)

5、挫伤带(有,分布于创周/无)

6、毛根(少有断裂/多有齐断现象)

7、骨折(线状和凹陷骨折多/骨质表面线状痕,砍击面整齐)枪创是由枪支发射的弹头或其他投射物所致的身体损伤。弹头所致的损伤称为枪弹创

种类

1、擦过枪弹创

2、盲管枪弹创(射入口、射创管、弹丸在体内)

3、回旋枪弹创

4、贯通枪弹创(射入口、射创管、射出口)

5、反跳枪弹创

6、雨散弹创

致伤机理

1、水动力学说与加速粒子理论;

2、空腔效应理论

近距离射击(1)挫伤轮:指射入口边缘周围的一圈擦伤带。最初为鲜红色,继之皮革样化呈暗褐色。宽窄均匀,一般1~2mm宽(2)污垢轮:在创口周围,挫伤轮内侧约1mm宽之弹头上的油污、铁锈、金属碎屑、灰尘等附着形成(3)烟晕,完全燃烧后的火药烟灰自枪口喷出,呈圆形、椭圆形分布在入口周围。(4)火药颗粒:不完全燃烧的火药颗粒高速、高温自枪口喷出呈散在的镶嵌在皮肤内。

枪创的法医学鉴定

1、明确损伤是否为枪伤

2、确定射击距离及方向

3、发射顺序

4、发射时的相对位置及发射器的判断和发射证据的获取

4、确定发射人和肇事枪支

爆炸伤分类

1、炸碎伤:位于炸心或邻近炸心的人体可被全部或部分炸碎,造成肢体断离、组织破碎、飞溅。

2、烧灼伤:爆炸物产生的高温所致,可形成瞬间Ⅰ~Ⅱ度烧灼伤,甚至组织发生炭化,毛发烧焦。面向炸心者由于光刺激在眼周围形成眨眼反射所留的放射状白色条纹,为生前爆炸伤的证明。

3、冲击波损伤:爆炸时释放的巨大能量,使周围介质振动,迅速向周围扩散,形成一种超音速的冲击波。外周为高压区,中心为负压区。冲击波可使处于爆炸有效杀伤范围内的人体衣物撕碎,大面积擦伤,皮下出血,皮肤撕脱,鼓膜穿孔,眼球爆裂,骨折,器官震荡破碎,广泛性血管破裂出血。

4、抛出物击伤:爆炸物内的充填物、包装物及冲击波掀起的物体及其碎片击中人体,形成程度不等形态各异的损伤。

5、其他附加伤:磕碰伤、摔伤、压砸伤、挤压伤、烧伤、中毒等。

爆炸现场及尸体的法医学检验

1、确定爆心

2、搜寻抛出物

3、注意燃烧痕迹,确定引爆方式和炸药种类

4、收集物证:炸药、引爆器、炸药包装物、充填物、残留物

5、处理尸体

6、判定人员位置和姿态,有无生活反应。

高坠伤,运动着的人体从高处坠落与地面或某种物体上发生的损伤。现场勘查

1、坠落的起点

2、坠落空间

3、坠落终点

坠落损伤特点

1、尸体外表损伤轻,内部损伤重。

2、、一致性:几乎所有的严重损伤均可用一次性巨大暴力解释,并在外力接触及传导途径中形成。

3、多集中与着力面一侧。

4、骨折呈对称性、一致性分布。

5、间接损伤多较直接损伤严重,且常构成死亡原因。

6、损伤广泛:多发性骨折及内脏破裂。

交通事故损伤类型及特征

(一)行人损伤

1、直接撞伤。最典型的直接撞伤是汽车前端的保险杠撞击行人的小腿造成的保险杠损伤,其严重程度取决于车速、保险杠的形状和高低,以及覆盖小腿的服装的厚度。常见有胫骨骨折(判定车速及肇事车辆的行进方向)

伸展创:如汽车从背后直撞,身躯向后仰,由于过度伸展,下腹部或腹股沟等处可形成多数平行的条纹状浅表皮肤撕裂,深度局限于表皮。

2、摔跌伤

3、拖擦伤

4、碾压伤

5、挥鞭样损伤

6、颅底环状骨折

驾驶员:1)四肢骨折2)方向盘损伤 3)头面部损伤,多是由于头面部撞在挡风玻璃窗或边框上形成的4)颈部的损伤,常可形成挥鞭样损伤,造成颈椎后脱位或枢椎弓骨折5)撞击部件造成的损伤6)安全带造成的损伤,形成局部皮肤擦伤,腹部受压造成肠撕裂、穿孔或肠系膜的撕裂;肝、脾、胰等器官因与脊柱撞击或受挤压破裂;腰椎突然前屈发生第2、3腰椎横断性骨折。

烧死的尸体征象

1、尸表征象:①衣着、毛发被烧毁②皮肤烧伤③外眼角皱褶④皮肤皲裂⑤拳斗姿态(不可作为生前烧死的依据)

2、内部征象:①呼吸道烧伤,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没出现,也不可判断其不是生前烧死)②呼吸道、食道和胃内有烟灰、炭末③心血管及血液的碳氧血红蛋白增多④消化道应急性改变⑤其他器官组织改变⑥硬脑膜外热血肿(不一定出现)

机制或原因①窒息②CO中毒③休克(损伤死)④有毒气体中毒

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鉴别【①烧伤处皮肤有明显生活反应、睫毛征候与“鹅爪状”改变气管支气管内见烟灰炭末沉着、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休克肺表现、心血及深部大血管内hbco明显升高、烧伤周围组织酶活性增高、烧伤周围组织酶活性增高、死因为烧死、co中毒等。②被烧处皮肤无明显生活反应、常无此改变、烟灰、炭末至多在口鼻部、呼吸道无高温作用的表现、无此表现、无或含量极低(吸烟者)、酶活性不增高、有非烧死的其他死因】 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①尸体外表有红斑、水疱,水疱周围有红斑环绕/无红斑、水疱,有时会出现水气泡,周围无红斑;②被烧时挣扎滚动,全身都有烧伤/身体与场面接触部位无烧伤;③呼吸道内有炭末、烟末/无此征象;④呼吸道烧伤致黏膜充血、水肿、坏死/wu;⑤心脏和血管血液中含高浓度COHb/wu;⑥食道、胃及至十二指肠内,可能有烟灰、炭末/wu;⑦除烧死外,没有其他暴力致死征象/有烧死之外的暴力致死征象】

冻死的尸体征象

1、尸表征象(1)反常脱衣现象(2)苦笑面容与皮肤鸡皮疙瘩形成(3)局部冻伤(4)尸斑鲜红或淡红,腐败明显延缓(5)体表轻微损伤

2、内部征象⑴维斯涅夫斯基斑及溃疡(冻死者胃内空虚、胃黏膜糜烂,黏膜下有褐红色斑点状出血,组织切片观察见胃黏膜下有血管扩张和破裂出血)⑵心外膜下点状出血,右心扩张,心肌细胞变性及灶性坏死;⑶气管、支气管内有血性泡沫状液体,肺充血、出血、水肿,切面呈鲜红色;⑷髂腰肌出血

电击死者的尸体征象

(一)、尸表征象:

1、电流斑:电流通过皮肤时产生热能,在皮肤上形成具有诊断价值的特殊损伤。其意义是反映导体与人体接触的形状,反映致伤物。

2、皮肤金属化:是指电极金属在高温的作用下熔化、气化,金属微粒沉积与皮肤及深部。判定电流入口;

3、电烧伤;

4、电流出口;

5、电击纹

中毒的检验与鉴定?

有机磷农药可经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及粘膜吸收,进入体内后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接头处的胆碱酯酶产生抑制,使乙酰胆碱在体内聚集,导致呼吸中枢麻痹和呼吸衰竭。ACHE1、毒菌碱样症状(M样症状):表现为平滑肌收缩和腺体分泌增多,包括a、瞳孔缩小b、发绀、流涎、口腔和呼吸可闻及大蒜样臭味c、出汗d、肺水肿 e、心率减慢、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f、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系统紊乱症状。

2、烟碱样症状(N样症状):表现为肌束颤动,甚至全身肌肉强直性痉挛。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疲乏、抑郁、共济失调、烦躁不安。严重中毒者可发生脑水肿,突然昏迷倒地,癫痫样抽搐、阵发性惊厥,呼吸和循环衰竭。毒鼠强一般口服后数分钟-30分钟左右出现强直性、阵发性抽搐,类似癫痫发作。抽搐发作的同时有昏迷、瞳孔散大、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呼吸音增粗等。

乙醇中毒:主要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出现身体稳定性、协调性、反应性、运动功能、知觉功能等降低。初期表现为一时性兴奋状态,随之进入抑制状态,最后进入昏睡期。呼吸中枢麻痹是死亡的主要原因。也可由于中毒后因高坠、溺水、或交通事故等意外灾害死亡。

氰化物与氢氰酸中毒: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

一氧化碳通过呼吸道入血后与血红蛋白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最终导致组织缺氧和二氧化碳储留,主要由于脑缺氧而产生中毒症状。血液中HbCO达到50%以上即可致死。

口服大量无机砷化合物,如引起急性麻痹型中毒,由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可在数小时内迅速死亡。一般口服中毒后,自感口腔内有金属味,主要中毒症状表现为胃肠炎症状,大便呈“米泔样”;同时有兴奋、烦躁不安、谵妄、四肢疼痛性痉挛;重症者昏迷,甚至死亡。迁延中毒时,中毒者呈脱水貌,循环衰竭。因环境污染而慢性中毒者,可表现为周围神经炎,皮肤损伤(如色素沉着、皮疹样病变)和慢性胃肠炎的症状。

强酸中毒,能引起蛋白质凝固和完全破坏。强酸所致的皮肤溃疡界限清楚,周边微红,溃疡深,表面呈灰白色或棕黑色痂皮,受损部位疼痛剧烈;浓硫酸接触处皮肤呈黑色,浓盐酸呈棕色,而浓硝酸呈黄色。口服强酸后,出现口腔粘膜溃烂,有痂皮形成,食管、胃粘膜腐蚀,剧烈烁痛,组织 海洛因毒理作用主要是抑制中枢,最终因呼吸麻痹而死。

猝死是貌似健康者而无明显症状的人,由于潜在的疾病或功能障碍所引起的,于开始不适后24小时之内突然的意外的不自然死亡。

特点①发病突然,死亡急骤,24小时之内②意外性③生前有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④多有诱因

成人,多为心血管系统疾病。

青壮年急死综合征①有年龄划分:30-50②有明显的性别差异,以男性青壮年为主③死者生前往往身体健康④死亡时间多为凌晨2-4点⑤尸体检验毒物化学分析为阴性。

婴幼儿急死综合征①多为1岁以下婴幼儿②生前身体多半健康③无明显性别差异④死亡时间多为3到次日上午10点⑤尸体检验毒物化学分析为阴性。

猝死的法医学鉴定

(一)现场勘查

(二)案情调查

(三)尸体解剖和辅助检查(生化、毒物、药物、细菌等实验室检查)四)死因分析及鉴定:死因明确(排除暴力死及损伤)¡ª死因鉴定; 病变不足以死¡ª¡ª排除法确定或分析可能的死因;自然疾病与损伤共存¡ª¡ª难,损伤与疾病的参与度。

诈病:身体健康的人,假装有病。诈伤:身体内无伤,伪装有伤。特点1.症状混乱而矛盾2.过分夸大症状3.不正常的病程 4.突然的恢复

5、一群人患同样的疾病。

凡运用各种物理(多为机械或温热)、化学(如各种药物或刺激性毒物)或生物(微生物或有毒动物)的方法,故意损害自己身体或授意别人代作损伤或致病,称为造作病或造作伤,后者亦称为自残(self_multilation)。造作伤的特点:1.部位:(1)多选择暴露和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2)手可及处(3)无生命危险的部位(4)不毁容的部位(5)部位常与造作的目的相适应2程度:一般都是轻伤,多不伤及脑、心、肺等重要器官。4.造作伤的特征:以切划伤多见,砍创或刺创较少见1)伤数多、伤形大小一致;2)密度大、间距小;3)排列整齐、方向一致4)程度轻、浅表均匀;5)创口随体表弧度而弯曲;6)有试刀痕。5衣着破损情况:衣服上常无破损,也无血污 6.诉说损伤经过前后矛盾 亲子鉴定:运用医学、生物学的理论和方法,判断父母与子女是否是亲生关系。

非医疗事故(医疗纠纷)

1、医疗意外

2、医疗差错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4、病员方面不配合诊疗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构成要件①过失行为②损害后果③有确定因果关系④违反法律、法规医疗纠纷的处理:①调解处理程序②行政处理程序③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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