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_技术监督工作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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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年全区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自治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工作总基调和“三化”建设,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加扎实有效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不断提升质量宏观管理、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科研和信息化建设
水平,为推进新疆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实现科学跨越、后发赶超作出新贡献。围绕以上要求,**年全系统要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加大力度,提升质量宏观管理水平
1.推动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疆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制定**年质监局质量兴新工作要点,完善自治区质量兴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各级政府建立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建设。
2.推动质量发展激励和考核机制建设。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细化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工作内容,积极协调将质量安全相关指标纳入对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州市的绩效考评体系。推进地州市政府建立实施质量奖励和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市(县)”和“质量兴企”活动。
3.加强名牌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围绕自治区“三化”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疆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加强引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推动自治区名牌发展战略的深入开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申报和保护工作。
4.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设试点工作,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5.加强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等统计指标的调查工作。各级质监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份质量分析报告。每季度发布一次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质量状况,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服务。
6.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组织好“质量天山行”、“质量月”、“标准日”、“计量日”、“认可日”等活动,深入开展质量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普及质量知识,强化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7.做好与各地州市政府《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和落实。
二、履行职能,提高质量监管水平
(一)强化产品质量监督
8.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加大跟踪抽查力度。突出抓好食品、农资、建材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实行市场准入产品的监管。
9.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报告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10.进一步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重点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后处理力度。
1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中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落实总局产品三包和产品召回有关工作,推动和监督企业履行三包、召回法定义务。全面推行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对不能保证质量安全的企业和辖区质量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进行约请谈话。
(二)推进风险管理
12.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13.坚持风险管理制度化:总结风险管理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快速处置等工作制度。坚持风险排查常态化:注意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日常巡查、检验检测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及时组织防控。坚持风险处置科学化:完善各类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及相关预案,经常组织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三)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14.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监管,组织开展对企业双向教育(即警示教育和道德诚信教育),加大对企业法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15.严格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建立食品生产许可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16.继续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强化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处置舆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17.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探索食品生产示范园区建设,发挥示范园区作用。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8.贯彻落实“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建设完善动态监管体系,推进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加大电梯、起重机械等
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9.认真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大项目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20.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建设。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意见。完成地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换证工作。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规范培训考核行为。
21.积
极探索电梯安全监察改革措施,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使用安全首负责任,鼓励建立以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保体系,逐步推进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社会化,探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加大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力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一岗双责”制度。积极推进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提升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22.加强和改进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棉花收购加工储备环节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严重质量问题。做好对仪器化公证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和抽验工作,保证公检质量,提高时效性。加强对絮棉和纤维制品的监督管理,拓展业务领域。
(六)严格依法行政
23.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制监督,建立和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治理工作的水平。
24.积极做好立法相关工作。推动《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规范发展条例》的立法进程。
2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项目,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
26.畅通复议渠道。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积极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
27.大力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
(七)提升执法打假效能
28.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重点、社会关注热点、群众关心焦点,开展农资、建材、食品、汽配等民生产品及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品等,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和专项打假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制假售假行为。继续保持“双打”高压态势,实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29.坚持“打、治、建”相结合,规范区域产业健康发展。开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抓好农资、建材、葡萄酒、滴灌带、汽配等的整治。积极开展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活动。
3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
31.创新执法模式,强化技术执法。完善稽查建议书、督查督办、案件会商、联动执法等制度。推广应用发挥视频执法系统作用,提高执法打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夯实基础,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一)打牢技术基础
32.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积极筹备成立自治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纲要》行动方案,分解落实《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全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结合实际,主动作为,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做好标准化发展战略在本地实施。
33.继续优化标准结构,不断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在高新技术、节能降耗、现代农牧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地方标准80项。推动我区具有科技创新、特色优势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行业标准。加快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34.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深化和创新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在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大力推行以绿色低碳环保为重点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继续加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确保**年到期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和目标考核。
35.开展我区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情况调查,提出采标比率评价方案。
36.加强科学计量工作,完善量值传递体系。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提高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加强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提升计量对产业发展的支撑水平。加强计量科技创新研究,积极参加计量标准国家比对,组织相关自治区计量比对工作,为量值的准确可靠提供支撑。
37.巩固民生计量成果,深化民生计量监管。围绕电子计价秤、热量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抓好强制检定工作。以建立经营者自我承诺机制和诚信计量运行机制为重点,建立健全诚信计量运行机制。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管力度。
38.完善计量法制建设,规范技术法规管理。加强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的管理,形成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技术法规体系。深化计量器具制造许可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电子汽车衡型式批准、许可证发放环节集中整治工作。
39.突出能源计量,为节能减排服务。开展能源计量、节能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推动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活动,建立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城市能源计量管理和检测平台。帮助企业完善计量体系,实现能源计量精细化管理。
40.加大节能减排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以工业锅炉和换热压力容器为工作重点,在特种设备生产环节强化节能监管,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1.贯彻落实区局认证认可工作意见,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三级认证认可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综合监管”的认证认可行政监管格局。
42.强化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净化强制认证产品销售市场。严查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行为,确保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43.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管。继续开展对重点领域实验室的监督检查、专项整治。采取严格准入、规范评审、能力验证、综合整治、扶优惩劣、退出机制等措施,着力解决管理不严、工作质量不高、能力不足、违规失信等突出问题,提高检测报告准确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44.加强认证机构监管,规范认证市场。推动认证认可在节能环保、低碳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农业转型等重点领域的应用。
(二)夯实科研基础
45.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安排科研经费。重点加强对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经费的稳定支持。优先保障“十二五”期间科研项目顺利实施,保证科研经费逐年增长。设立科研专项经费,力争每年投入300-500万元。加快一线执法单位执法手段和条件的改善。
46.选准研究课题。加大对质监事业发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关键性课题研究力度。积极开展“基于物联网的食品安全云监管系统”等课题研究。完成和承担国家与自治区重要科技支撑项目研究。
47.发挥优势,推进“科技兴检”战略。积极完善专家库建设。落实区局与中测院、西北省区签订《合作备忘录》内容,在质量、计量等领域实现检测结果互认。
48.促进成果转化。在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和纤维检验等领域的科技攻关项目上,完成2项以上科技成果。建立科研成果评选和奖励机制,年内评选出一批科研成果。
(三)推动能力提升
49.推进《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7年人才发展规划》的实施。增加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快培养一批业务骨干、领导人才、执法人才、高精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50.做好新招录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培训。有针对性地抓好研究生、博士生研发能力培训。抓好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知识和技术更新培训。
51.加强人才引进工作,逐步增加高层次人才比重。创新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
52.进一步完善软硬件建设。建立技术设备改造更新机制。区局每年投入不少于4000万元,有计划地为全系统配备必要的先进检测设备,使设备更新换代上档次,提升检测能力。
53.加快实验室建设步伐。抓好5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区局直属技术机构和地州市县局的技术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已批筹的国家级、省级中心的筹建工作。积极争取2—3个国家级质检中心获准筹建。大力加强基层技术机构、常规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建设,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达标验收工作。
54.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发挥各院在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方面的引领作用。积极组织或参与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攻关活动。
55.做好援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内容。按照科技援疆、项目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搭建服务平台
56.以“金质工程”为重点,健全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建立质监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内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对外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发挥质监门户网站办理年检、查询等业务。探索建立执法责任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功能,推动纳入地方政府应急联动指挥系统。
57.完善质监业务及检测资源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在全系统推广协同办公、检验检测业务信息系统。开展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的跟踪研究,充分发挥信息化对质监工作的保障作用。
58.加快昌吉州高新区“国家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建设。
四、加强自身建设,激发队伍创新活力
59.坚持新疆理念和新疆精神,把新疆精神落实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具体工作中。丰富文化建设内涵,扩大质监影响力。大力提倡“善于学习、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敢于超越”的质监精神;不断强化“质监为民、科学公正、服务社会、以质取胜”的质监理念。建设学习型班子,培养创新型队伍,锻造超越性能力。
60.深入开展“质监大讲堂”、“道德大课堂”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素养。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61.着力培育国家级文明单位,争创全国和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
62.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开展好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举办全系统基层党建研讨会,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
6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广泛开展纪律教育月、廉政教育月和行风互查活动。大力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解决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6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质监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具体措施。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分工、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党政“一把手”驾驭全局能力建设,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实践能力。
65.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采取举办知识讲座、组织学习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加强现代经济、科技、管理、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各类人员的知识结构。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及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交流轮岗、挂职、多岗位锻炼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66.加强绩效管理。健全便民服务制度,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重点开展窗口单位和行政审批的效能监察,严肃纠正消极散漫、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吃拿卡要等行为。
67.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全面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好行政后勤管理。加快集资建房进度。办好职工食堂。做好老干部活动室建设。
68.加强财务监管。提升经费保障水平,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增强财务预决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69.加强新闻宣传。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平台,构建适应全媒体时代的话语体系,更好地展示质监部门主动履职、积极作为的良好形象。
70.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全年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