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资耕保_继续教育扣除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继续教育资耕保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继续教育扣除”。

耕保学习内容

一、临时用地: 它主要有以下类型,1、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包括施工用的临时加工车间,搅拌站、堆料场等。咱们接触多一点的就是修路用的堆料场,水泥管厂也是临时用地

2、市区内居民建门房也是属于临时用地,这种情况在市区内几个所挺多,乡镇基本没有办手续的。对于临时用地有哪些要求?

1、按照临时用地合同要求的用途使用土地,不能对土地性质改变和对土地破坏。

2、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什么是永久性建筑物呢?起脊打梁就算是)。

3、使用结束后恢复原貌

4、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临时用地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用地申请

2、规划区内要提供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图

3、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签订的补偿和使用后恢复协议。

村办企业的用地条件和手续:

1、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自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用地申请(只能以本村村委会的名义申请)

3、计委立项

4、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图

5、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怎么确定?正常的建设用地要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征地。没有土地证没有征地情况下就一是需要相关科室到现场实际踏查看现状是否为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二是看规划图和二调图上是什么样的用地,如果这两张图能对上都是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我们才有可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这几个条件差一个基本上也办不了。

6、原来手续很简单,现在到计委立项要工商执照,办工商执照还要环保局的环评报告,还要有一个包括(建设局、发改局、国土局)的申请单,现在办这个手续很麻烦。

牧业小区的手续:

上几年对于牧业小区的审批政策过于放宽,导致牧业小区办理的太多,很多没有实际养殖都改变了用途,今年局里对牧业小区很重视,要严格审查用地手续和条件

1、用地申请

2、牧业局出具的牧业小区申请表,面积大的必须要,如果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靠近屯子符合条件的可以不要

3、今年牧业小区填的是农业结构调整备案表,不是原来用的临时用地备案表了,请所里在办手续时注意不要弄错了。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主要是指以用于建造房屋为目的所占用的那部分土地,它与房屋不可分割。包括已经建了房屋或待建房屋所使用的土地,称之为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需要,结合农民各自生活习惯在宅基地中分为居住民房,牲畜圈(舍),仓库、农机具房及厕所、菜园、树木和围墙等。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明确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第六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基本条件

农村村民每户(共同生活户和单独户)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建房用地面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条例》中确定执行。

宅基地建设申请主要分为翻建和新申请宅基地两种形式。翻建分为原地翻建和易地翻建两种形式

一是申请原地翻建应提供基本要件。

1、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受理工作人员核对后应在复印件后面签字。

2、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村民翻建住宅用地审批表

4、在城镇规划区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平面图 二是易地翻建

1、身份证复印件

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3、原房照复印件 异地翻建的标准是什么?

1、是不符合村镇规划,这趟街基要取消

2、原来房子和院子面积很小不到270平方米的3、是其他特殊原因的才可以申请易地翻建

不能说我把这个房子扒掉,再找个地方就算异地翻建

三是申请新宅基地的条件

乡镇国土所在受理申请时,应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仔细审查:

1、农村宅基地申请人必须是本村村民

2、因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和建设用地拆迁,需要新安排宅基地的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重新翻建、扩建的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5、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又无住房的

(二)农村居民申请新建宅基地的法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村民向本地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由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后,在本村民小组公示。

2、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持村委会开具的建房申请证明,到当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宅基地。

3、国土资源所接到申请后派工作人员到现场选址勘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标准,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国土资源所向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耕保科、规划科申请现场踏查。

5、耕保科、规划科接到国土所申请后进行现场踏查。

6、经现场踏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条件后,用地户到当地国土所办理相关手续,由国土所申报市(县、区)国土局代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受理申请宅基地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

2、出租、出售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3、宅基地面积虽低于规定标准,但实际住房长期空置的4、户口虽已迁入,但并不在本地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5、户口已迁出,且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6、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户在人不在的7、有一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且面积够用的8、子(女)两个以上,但年龄未满18周岁不具备分户条件的9、按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存在的问题

国土资源部在2004年11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强调,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将原有住宅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审批。现农村居民申请宅在地的多为330平方米和270平方米两种面积,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少批多占的现象,人为浪费土地资源现象屡禁不止。

(一)农村宅基地基本上无偿使用造成土地资源配置不公平,造成土地利用率很低。

我国从90年初开始,原来实行农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管理,促进以行政和经济监督的积极作用。产生了占有更多土地的意图和不规行为,导致土地的人为浪费。有条件的农民则凭借富足的财力不断向村外扩建房屋,对村庄内部的宅基地闲置不管,形成“空心村”。土地利用率急度下降。城乡结合部农民人均耕地几乎为零。造成恶性循环。

(二)“户”的内涵模糊,导致“一户多宅”现象时有发生。《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所指的“户”只包括共同生活户和单独生活户。由于法律对“户”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出现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的混乱情况。结果出现了“一户多宅”的严重问题。

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实行的无偿性、永久性的制度,诱使部分经济条件好的人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宅基地使用权,在原来宅基地面积够用基础上,由于受利益驱动为了寻找好的地点,便采取各种手段骗取申请,原房主是父亲的用儿子的名义来申请,是儿子的用父亲或母亲的名义申请。还有的用同村的符合建房条件的成员的名义申请,实际由他出资建筑并居住。这种现象和普遍。

(三)现行宅基地使用制度管理混乱,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规定个人申请住宅用地要先经过村里同意,村里在审查农户的用地申请时缺乏一定的程序和制度,往往是几个主要的村干部说了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表现突出。出现了“权力宅基”和“人情宅基”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干部利用土地牟取利益和欺压农民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管理上的空白,使乱占耕地滥用土地建房的现象屡禁不止。

按法律规定,宅基地的审批程序应由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到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到国土资源所办理相关手续。但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村书记同意这块地就可以使用了,根本就不开什么村民代表大会,完全越权履行职责,这样的暗箱操作导致宅基地分配上的不公平,由于村级的审查中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国土部门对于需要建房的村民并不很了解,引发了从源头上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咱们国土部门的工作难以开展,显得很被动。

(四)超标准使用宅基地,人均宅基地也随之超标。现在法律规定宅基地使有权的面积最大不得超过330平方米,但在实际中少批多占的现象居多,少者为150—200平方米,多者近500平方米或更多。人均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农民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建房,未经批准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结果建了新房原来旧房拒不交出,在那闲置无用,从中多占耕地,浪费土地资源,此种现象农村屡见不鲜。

最后说一下怎么填批件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不能用蓝钢笔和油笔填写批件和签字

2、宗地图一定要定位

3、填表日期要在村里签字之前或同一天都可以不能在后面

4、在批复上不能写日期,批复上的日期不能在领导签字之前

《继续教育资耕保.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继续教育资耕保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继续教育扣除 继续教育 资耕保 继续教育扣除 继续教育 资耕保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