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压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换证(全文)_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定义
承压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换证(全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定义”。
一、办理部门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
二、办理职责
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换证
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3、《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4、《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四、办理范围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到期更换;
2、特种设备重大维修、改造后,需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五、办理条件
1、锅炉
(1)相关作业人员证件原件(锅炉操作人员、锅炉水处理人员、锅炉管理人员),且聘用情况处需签聘盖章;
(2)连续近期三个月合格的锅炉水质化验报告(仅限蒸汽锅炉和承压热水锅炉);
(3)合格的有机热载体质量化验报告(仅限有机热载体锅炉);(4)有效期内的锅炉内部、外部检验报告和水压试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允许运行);
(5)到期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原件;
(6)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A4纸复印)。
2、压力容器
(1)相关作业人员证件原件(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压力容器管理人员),且聘用情况处需签聘盖章;
(2)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和当年的年度检验报告;(3)到期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原件;
(4)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A4纸复印)。
3、压力管道
(1)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全面检验报告和当年的在线检验报告;(2)到期的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原件和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原件;
(3)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A4纸复印);
(4)相关作业人员证件原件(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压力管道管理人员),且聘用情况处需签聘盖章。
六、登记程序
1、申请
使用单位应在使用证到期前30天内或设备变更后30天内,持以上相应资料,到质监局办理。
2、受理
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受理机构职权范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受理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受理使用登记申请,书面发出受理回执。
3.审批、发证
受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原因。
七、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一楼服务大厅
查询电话:88315944 88326940
注:关于特种设备的各项政务公开内容及办理所需表格可在网上查询、下载(网址:www.daodo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