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思考_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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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思考
俞建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松江:201600)
摘要:我国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是职业教育的高级阶段,“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提出的“ISCED5B”教育类型对我国高职教育属性界定具有很大的启示。培养高技能人才是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准确定位具体的人才培养规格和目标,在“职业方向”和“学术方向”两个方面体现“高技能人才”的内涵。
关键词:高职教育;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SCED);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高技能人才
2005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我国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指出,我国职业教育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数以亿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这些都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指明了方向。然而,如何将这一教育思想贯彻、落实到职业教育的实践中去,需要我们进一步从理论上和实践中进行研究和探索。
高职教育具有多个特征,如: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式与教学过程、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师资队伍的“双师型”,等。其中,人才培养目标是其本质特征,是决定其它特征的基础,其它特征都应为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存在。本文在对高职教育属性认识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对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启示,并对“高技能人才”的内涵等方面进行思考,以期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定位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一、对高职教育属性的认识
我国高职教育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从1985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在一系列相关文件中都明确指出,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职业教育法》中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因此,关于我国高职教育属性的认识,最具代表性的是“双重属性”说。该理论的研究者从教育类型的角度分析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存在的差别,认为不同类型的教育层次与所培养的人才层次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层次主要根据所掌握的职业技能和技术的程度来区分,尽管职业技术人才也需要一定的文化知识,但其程度的高低并不像普通教育那样完全与文化程度成正比;高职教育的内涵特征完全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是一种专业的、技术的职业高等教育。因此,我国高职教育属性可以概括为三句话: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高职教育是职业教育;高职教育是职业教
[收稿日期] 2008-02-28
[作者简介] 俞建新(1953-),男,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主任,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
育的高级阶段。
对此,国内学术界也存在着不同观点,有学者认为:在国际上,职业教育普遍是指培养依靠动作技能和经验技艺,在生产服务第一线从事现场工作的直接操作者的特定教育类型,与高等教育并无交叉关系;在国内,我国教育从职能管理角度分为普通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四大块。目前,虽然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被统一归口管理,但这四大块之间复杂的关系造成人们认识上的模糊。虽然目前我国高职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事实性存在”,但是,无论从《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还是国家的相关文件来看,对高职教育属性的界定是比较粗放的,特别是界定的标准模糊不清。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高职教育从上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仅仅二十多年时间,人们对高职教育的地位、性质、内涵、特征等方面的认识还欠成熟,在发展中也欠规范。譬如,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可以直接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不一定需要通过初、中级阶段,就可以直接进入高级阶段,从而造成在理论上和操作上的混乱,并使人们对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完整性产生了质疑。同样,对于高职教育属性的界定标准不清晰,是依据其培养目标,还是依据其在我国学制体系中的层次?是依据其课程计划所代表的专业水平,还是依据其招生对象所具有的文化程度?等。而且,我们对所依据的培养目标、受教育者的特点、应具备的知识范围和掌握的技术层次等前提似乎都还不甚明了。由此产生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等一系列问题,都对高职教育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我们必须看到,我国高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高级阶段,同时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有其发展的必要性;如果将我国高职教育纳入国际视野,与世界职业教育发展潮流联系起来加以研究,则会带给我们极大启示。
二、“国际教育标准分类”对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启示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ification of Education,简称ISCED)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制定的,旨在为世界各国收集、整理和提供教育统计资料,进行国际间教育比较的一种工具。标准分类的最早版本是1976年制定的,随着世界各国教育情况的不断变化,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新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新标准分类面世后,对于新标准分类发生的变化和特点,及其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将产生的影响,引起我国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我国学者认为,新标准分类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新标准分类修订了原来的教育定义,拓展了教育内涵。将原来“教育是有组织地和持续不断地传授知识的工作”的定义,修改为“教育被认为是导致学习的、有组织的以及持续的交流”。其中,学习的涵义为“个人在行为、信息、知识、理解力、态度、价值观及技能方面的任何进步与提高”;交流的涵义为两个人或更多人之间的信息(如消息、思想、知识、策略等)的转移关系,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直接的和间接的、面对面的和远距离的等多种方法与途径。
第二,新标准分类将终身教育思想贯穿其中,拓宽了教育范围。如:“教育类型”涵盖
了常规的中小学教育和大学教育、成人教育、初始教育、继续教育或再教育、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普通教育、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职业培训、特殊需要教育等各种类型;“教育提供者”包括教育机构、商业企业、社区组织、政府部门等;“教育提供的方式”包括面对面的教育、远距离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计划的方向”既指学术方向,也指职业方向。
第三,ISCED将整个教育体系划分为七个等级:学前教育为0级、小学教育为1级、初中教育为2级、高中教育为3级、高中阶段与大学阶段之间有一段补习期教育为4级、高等教育为5级、研究生阶段教育为6级。属于高等教育的第5层划分为A、B两类:5A类为“面向理论基础/研究准备/进入需要高级技术的专业课程”;5B为“实际的/技术的/职业的特殊专业课程”。
第四,新标准分类对“课程”的界定是,按照其教学内容确定的,是为完成预先确定的某项目标或明确规定的一组教育任务而组织的有一定排列顺序的教育活动。目标可以是为进行更高级的学习作准备,取得从事某种或数种职业所需要的资格,或者只是为增长知识及理解力。并且,新标准分类对从初中教育到高等教育每一级教育中的直接升学课程、职业教育课程和直接面向劳动力市场的短期培训课程均作了明显区分。
新标准分类的上述特点成为我国学术界在讨论高职教育相关问题时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新标准分类对第五层教育的分类中,定位为“ISCED5B”教育类型,是众多研究者认为与我国高职教育最为类似的教育类型和层次,也是学术界对我国高职教育定位达成较多共识之处。按照新标准分类,对教育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根据课程而不是参与课程的个人,对各教育层次的沟通和衔接主要是依据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从课程性质来看,定位于“ISCED5B”教育类型的课程是一种职业定向课程,其目标主要在于获得一种职业或职业群所需要的实践技术和专门技能,倾向于体现职业特殊性和实际工作。
因此,无论是从理论上对高职教育的属性进行研究,还是在实践中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具体定位,如果我们坚持以课程为导向,坚持课程的标准化和通融性,实现课程目标与培养目标的贯通,将有利于解决高职教育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有利于理顺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对“高技能人才”内涵的认识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200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提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从中可以看到,我国政府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认识经历了“专门人才”、“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几个发展阶段。这是高职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下,可以尽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
技能人才的需求,缓解当前人才结构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对此,国内也有学者提出这样的看法,认为将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仅仅定位于高技能人才,可能会对高职教育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会使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出现断层,不利于完善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高技能人才”的内涵进行深刻的认识。
根据人才分类学的观点,从生产或工作活动的过程和目的角度分析,人才按其知识和能力结构以及功能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发现与研究客观规律的人才,属于学术型人才;另一类是应用客观规律为社会直接谋取利益的人才,属于应用型人才。而应用型人才还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具有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规划、决策等能力的工程型人才;二是将设计、规划和决策转化为工艺流程、管理规范,具有技术管理、改造、创新等能力的技术型人才;三是具有技术岗位熟练操作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数量和所占比例有较大的增加和提高,努力缓解劳动力市场技能人才紧缺状况”。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指出:“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当今和今后一段时间,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到“十一五”末,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队发展”。由此可见,国家对高技能人才的定位是具有“技术型”和“技能型”的双重属性。
由此,可以认为:“高技能人才”的内涵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有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具有吃苦耐劳、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乐于奉献等优良品质;二是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实际工作中难题的技术核心骨干;三是掌握高新技术和知识,以及跨专业的知识和技术,在技术引进、改造、管理、成果转化,以及发明创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四是拥有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和高级技能等级证书。
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问题
目前,按照我国教育体系,研究型大学一般培养“学术型人才”,非研究型大学一般培养“工程型人才”,高职院校一般培养“技术型人才”,中职学校一般培养“技能型人才”。因此,培养高技能人才是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但是,高技能人才只是宽泛的人才培养目标,具体体现到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应该具有各自的特质。各高职院校应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不同专业的高技能人才的类型和培养目标及其具体规格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和定位。
根据对“高技能人才”内涵的认识,高职院校对高技能人才的类型和培养目标及其具体
规格定位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业定位。这是指,必须按照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具体要求,明确应掌握的专门知识、技能和具有的专业基本能力、核心能力和职业综合素质。简言之,“职业定位”就是要以就业为导向,通过培养使学生知道“做什么”和学会“怎么做”,掌握相关工作的必备知识和熟练技能,同时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学术定位。这是指,要有较高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基础、较广的社会和人文知识,以及较丰富的现代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技术改造、管理、研发和创新等能力,也包括学习阅读能力、思考理解能力、表达写作能力和组织协作能力等。总之,“学术定位”是以学生的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培养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学术基础和学术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是什么”和“为什么”等问题。这是因为现代技术的发展与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技术层次越高,对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管理要素的需求也越高。因此,高技能人才必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技含量更多、水平更高的技术,以及综合性更强的能力,才能从事本职工作。而且,现代高新技术日新月异,职业的内涵在不断发生变化,职业本身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具有一定的学术基础和学术能力,能够为学生在今后接受其他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基础,为学生的职业生涯提供发展空间,也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周边环境发生的变化。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定位,需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片面理解以就业为导向。将培养目标仅仅局限于学生的第一次就业,片面强化单一的实用技能,对学生的培养仅仅停留在单项操作技能反复训练的层面上,理论教学成了一种可多可少,甚至可有可无的补充。这是对高技能人才内涵的片面理解,也偏离了我国高等教育的价值目标和违背了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二是片面理解理论知识“必需、够用”。或是照搬或套用学科型知识体系,强调知识的完整性和理论的系统性,使理论教学严重脱离实际需要;或是对职业岗位人才规格需求缺乏深入的调研,缺乏对职业岗位需要的,但又是零散的、不能直接用于教学的知识进行必要的、科学的整合,没有形成职业岗位“必需、够用”(包括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变化“必需、够用”)的工作过程知识体系。这是对高职教育的特征缺乏正确认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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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Jianxin
(Shangha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 & Forestry,Songjiang,Shanghai,201600)
Abstract: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one type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advanced phas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The “ISCED5B”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ification of Education inspire us on definiting the attribute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Cultivating the person with high profeional qualification is the eential task of higher colleges.All kinds of higher colleges should orientate the cultivation objective well and truly according to the demand of social development,and embody the connotation of the person with high profeional qualification in both‘occupation direction‟ and „learning direction’.
Key words: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ification of Education(ISCED),orientation of cultivation objective,the person with high profeional qual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