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天使基金管理办法_学校文创基金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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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天使基金管理办法
为助推北京文化创新工场产业园产业发展,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优质创业项目,鼓励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加入创新创业,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成立文创天使投资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运营宗旨。
文化创意产业天使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文创天使基金)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以股权投资方式,对符合文创产业园产业发展方向、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具有成长潜力的创业企业进行资金支持,构建产业园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天使投资、VC(风险投资)分段投资体系,并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培训、资本运营、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服务,助推创业企业成长。
第二条 资金来源。
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设立文创天使基金2亿元万元人民币,政府引导资金由“财政拨付5000万”,引入社会其他天使投资机构1.5亿共同成立文创天使基金。
第三条 资金使用。
天使投资基金的使用方式:委托******(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直接股权投资。
第四条 资金管理。
(一)“财政局”一次性拨付天使投资基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天使合作机构1.5亿,由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设立专户管理及运营,并代持相应股权。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与合作机构共同成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年内完成投资,退出资金用于滚动投资。
(二)******公司每年初从天使投资基金专户中直接提取管理费。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为委托管理的天使投资基金总额的3%。管理费主要用于从事天使投资所发生的项目调查、评审、投后管理、股权退出等投资成本以及管理机构部份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支出。
第五条 支持对象。
由创新工场牵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合建立创新创业企业成长培育计划“文创之星”计划。
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园“文创之星”中的优秀企业,且应符合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 动漫网游类、广播影视类、文化发展类、设计服务类、广告产业类、文体旅游类等。
第六条 项目来源。
由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牵头,各产业园区及文投旗下企业参与,******公司配合建立“文创之星”项目库。“文创之星”项目库作为天使投资基金重要项目储备,同时纳入创新工场金融超市服务平台数据库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文化创新工场为纳入“文创之星”计划的创业企业提供独立、集中的文化产业创业孵化空间,并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培训、资本运营、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服务,着力打造“孵化器+天使投资”的模式。实施的天使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落户于文化创新工场“文创之星”计划所认定的文化产业创业孵化空间。
第七条 投资额度。
天使投资基金对单个企业按照“文创之星”不同成长阶段进行差别化投资,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天使投资基金对创业企业投资后不能成为控股股东。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八条 投资流程。
天使投资流程包括:孵化筛选-投资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管理-投资退出。具体流程如下:
(一)孵化筛选。
文化创新工场重点对“文创之星”项目库进行初步筛选,项目经理加强与项目所在文化产业创业孵化空间管理者进行沟通,形成天使投资项目孵化筛选意见。
(二)投资立项。
******公司召开投资立项会,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立项会议纪要。
(三)尽职调查。
项目经理负责对立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依照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可联合其他投资机构、专家(技术、市场或投资专家)、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并形成投资建议书。
(四)投资决策。
******公司按市场化、专业化要求设立天使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决策。投委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文化创新工场委派2名,******公司委派2名,其余3名投委会委员由项目所在孵化空间管理者代表及投资、法律、财务、行业等外部专家组成。
文化创新工场认为必要时,可引入专家评议机制,由外部专家(包括技术、投资、市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专家等)对项目进行评议,为投委会提供决策参考。
天使投资项目以市场化估值方式确定出资价格。
天使投资项目由投委会投票进行决策,每个项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投委会委员同意后方可实施投资。
(五)投资实施。
投资项目经投委会决策通过后,******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签署《投资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并按协议拨付投资款项。
(六)投资管理。
1.为有效管理投资项目,******公司项目经理负责按照《投资协议》和《章程》相关约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有效管理。******公司原则不派员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2.文创天使投资基金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同步增资的,由投委会决策通过后,******与被投资企业签署《投资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拨付投资款。文创天使投资基金对被投资企业放弃同步增资的,也需要报投委会进行决策。
3.对投资项目中发展良好的企业,由******及金融超市聚集的投融资机构优先对项目进行跟进投资,并提供投融资服务。
4.文创其他园区管理单位协助******公司对文创天使基金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与创业辅导。
(七)投资退出。1.退出时间。
根据文创天使基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退出时间。2.退出方式。
投资项目退出由******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市场化原则实施,转让对象包括原创业团队或其它投资者。3.退出价格。
天使投资项目可按照退出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的企业净资产或市场化估值为依据确定退出价格。
联合投资项目的退出可参照其他创投机构的退出价格执行。
4.投资退出决策及实施。
投资退出时,******公司制定投资退出方案,由投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可实施投资退出。
同意实施投资退出的项目由******公司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实施投资退出。
第九条 损失核销。
天使投资项目出现或可能出现损失时,项目经理应将企业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并制定相应的方案(包括:资产处置方案、解散清算方案),由******公司报投委会决策。
天使投资项目处置、清算完毕后,******公司向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及合作机构递交天使投资损失核销报告,由财政局审批后核销。
第三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条 管理监督。
(一)******公司向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提供天使投资基金年度财务报告,接受北京市文化创新工场对天使投资基金不定期检查与资产审计。
(二)天使投资基金由******公司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以外的金融性融资、股票、期货、房地产、赞助、捐赠等支出。
第十一条 激励与约束机制。
(一)为促进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和市场化运作,******公司建立项目经理风险保证金制度。
公司项目经理分月从绩效奖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的比例不低于项目经理所负责投资总额的0.5%。当投资项目发生损失时,首先扣减项目责任人提取的风险保证金。当项目经理风险保证金因弥补损失而低于公司规定的保证金上限时,继续按照一定比例分月提取,直至保证金达到规定比例。
(二)为保证文创天使投资基金的市场化运行,将项目的运作情况与团队紧密挂钩,文创天使投资基金投资项目实施跟进投资制度。项目经理对自己负责的项目可选择跟进投资,投委会委员对参与投资决策的项目可选择跟进投资。跟进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20%。
跟进投资应与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定价、进入时间相同,退出时间不早于天使投资基金投资退出时间。
跟进投资股权在文创天使投资基金未全部退出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管理。
(三)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实施激励制度,******公司及团队参与天使投资基金收益分配。
天使投资基金单个投资项目退出后净收益的80%奖励给股东公司,剩余20%收益留存天使投资基金专户。
股东公司所得奖励中的20%用于激励团队,重点奖励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投委会委员。
第十二条 投资备案。
天使投资基金直接股权投资项目的实施与退出均需报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