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问题_农民工应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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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问题浅谈

内容摘要:在农民工逐渐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他们只能行走于城市边缘,不仅要忍受身体的痛,还要遭受各种歧视。这些人奉献了自己,不仅在流汗流泪,还在流血,作为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政府的帮助。

关键字:农民工、产业工人、政策、法律、社会保障

繁华的都市大街上,总是奔波着这样一群人,他们没有华丽的外表,也没有饱读诗书的气质,有的是勤劳、朴实和执着,他们不远万里的奔波,为的是寻找与其祖辈不同的生活模式,这就是我们的农民工兄弟。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5年底,我们国家大约有1.4亿的农民离开家乡,其中有1亿在城市打工,他们逐渐取代城里的居民称为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他们不仅肩负家乡的那份责任,更要应对城市给的种种待遇,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一、农民工进城的原因

从现实来看,城市人对外来人总存在偏见和歧视,尤其是对农民工。他们总是被冠以没文化、缺乏技术,对法律和卫生没概念的土包子。尽管如此,农村的劳动者仍是源源不断的涌向城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村改革后,我国的粮食产量一直存在“过剩”的问题,而粮食在国际市场上根本不具备竞争力,农民的种田收益小,价值我国人地矛盾,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只能大批的向城市流动。第二,户籍制度的放松了对农民进城的限制。第三,随着时代的发展,新一代的浓墨你接收到的信息多了起来,无论是视觉还是思维都不同于他们的祖辈,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即使苦点累点,也不愿再过面朝黄土被长天的乏味生活了。

外出务工和在家苦干收入的巨大差距及人多地少矛盾等产生的压力导致农民外出的推力和外城市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就形成了农民涌向城里的主要原因。

二、农民工的现状 据最新的数据显示,现今在我国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非农产业,仅在跨地区流动的农民就超过1亿,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占了约57.6%,还有像餐饮、批发零售业等服务行业占52.6%,加工制造业占68.2%,建筑行业占79.8%。2004年的党中央国务院的一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进城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亿多的农民工撑起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半边天我们不能不去关注他们,也不能不去关心他们,更不能不去尊重他们。

(一)农民工的重要性

在城市,我们随处可见农民工的身影,修鞋、修车、擦车、收废品等位居民服务的营生;把大堆果皮纸屑、残渣剩饭推出城门;还有再建的高楼,拓展的马路,无一不混合着他们的汗水。无法想象,城市没有农民工的日子。为此,2004年湖南株洲曾做过一项重大的举措:所有的清洁工休息三天!其结果在一天之后,所有的居民都受不了了,他们已被垃圾包围,到处都有腐烂的臭味,整个城市狼藉不堪„„还有一组数据证明农民工的汗马功劳:有专家预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民工对于GDP的贡献高达21%!还有,据一位政协委员计算:一个农民工一年给城市创造的价值约在25000元左右,他们拿走的充其量不过是8000元剩余的都留给了城市。按1.4亿的农民工来计算,他们每年为我们国家创造的纯利润就是2.38万元。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经济专家也都认为,农民工进城就业,不仅弥补城市劳动力构成不足,有效的控制了劳动成本的上升速度,发挥了我们人口大国的优势,同时还为企业的竞争力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他们更肩负着城乡间的信息交流的任务,带动乡村的发展,他们是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推力。

(二)农民工的苦和泪

这些人勤勤恳恳,干的活是最脏、最累、最苦的,享受的报酬是最低的,但为城市做出的贡献却是举足轻重的,然而他们的处境却是只能行走在城市的边缘。每年年底,他们都会带着家人的期盼,穿过拥挤的火车站、汽车站,从城市流回家乡,第二年春节后,又像一只只候鸟,飞出温馨的家,飞向陌生的城市,一迁一徙中,他们不仅改变了城市的面貌,也逐渐改变了农村,改变了自身的经济状况。

城市的生活很精彩,而打工却很无奈。他们住的是低矮、破旧、潮湿、拥挤的房子,吃的是廉价的饭菜,不但要干城里人不愿干的粗活、脏活、累活外,还得时刻忍受别人给的白眼与歧视,甚至是黑心老板给的近乎苛刻的盘剥。也许对于他们来说还不是最坏的,当在没有工作的时候,他们有的只能靠拾烂菜叶填饱肚子,所以,他们最害怕的不是苦和累,而是找不找工作。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像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转移的成败主要看的是社会各界的支持。农民在转移的过程中需要的首要条件就是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城市不能实行所谓的保护主义,限制农民工从是某些行业,这样有失公平。即就是在找到工作后,农民依旧是有苦难言。在工厂业主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的目标下,总想尽一切办法来剥削农民工,超负荷的工作时间,让员工筋疲力尽,少得可怜的加班费,甚至还有不少的工地以代金券的方式强迫农民工将辛勤的来的血汗钱用于烂菜、旧米、臭肉混合的饭菜上,而他们却昧着良心数钱,这些人可谓丧尽天良。

农民离开家乡,辗转城乡间,却从未被看做是一个平等的群体融入城市社区,他们做与城市的新移民,却处于城市的边缘、底层。在这里,他们普遍还得不到公正、公平、合理的对待。与城市居民相比较无论是从公民的基本权利还是就业、生活水平及社会保障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他们只能是城市的二等居民。“农民工”这个词在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格局下一赋予了不一样的含义,在许多方面都有偏见与不平等,如:同工不同酬、限制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

或许是农民工狭小的空间舒服了农民的品性,让他们淳朴、善良、相信天下无贼;或许是政策的高深,让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对社会的信任,一些不法分子也加入了侵害农民的行列,想方设法的骗取他们的血汗钱、活命钱,甚至有时会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那些“黑中介”的存在,不乏经营商的虚假广告让他们陷入恶性循环中,这笔责任究竟概算到哪?

(三)受伤的为什么总是他们

2006年9月12日,朝阳区百子湾苹果社区北部,一工地因民工之间“抢活儿”发生打架事件,6名民工头部不同程度受伤

2007年02月03日,罐头厂女工工作18通宵收入450元 不堪压力跳楼 中国经营报 2008年3月19日,南京一建筑工地发生砖墙倒塌事故,三名农民工不幸被埋

2010年7月22日,湖北省恩施州农民工张世秀在张石高速一隧道施工时从高处意外坠落,摔成“颈椎骨折伴高位截瘫”。

2010年8月9日涵江区锯木场工人黄亚国在工作期间双脚意外受伤事件 „„

够了,找这些镜头并非我们的目的,而是借它来向大家说明:农民工在成立不仅流汗、流泪、而且还在流血,甚至是生命。有科学家指出,安全事故的频发,关键是有关部门漠视规章的存在,还有私营企业的老板的片面追求高利润忽视安全生产,致使事故发生。据不完全统计,非公有制企业中安全事故发生和死亡人数约占整个企业的80%。据2005年1月2日《中国青年报》发表的文章中引用“工商律师”周立太的一组数据:1998年,仅深圳宝安、龙岗俩个区,就发生工伤事件1.5万多起。这数目丽人毛骨悚然,试想一下,一家的主心骨因打工落下终生的残疾,那么本来就艰难的生活该怎样过下去?

在中国,煤窑是许多人的印钞机,同时也是一些人的最终归属地。2004年中国这个年产百万吨的大国,死亡率是3.96%,而美国是0.39%,只有我国的百分之一,另外印度的是0.42%,俄罗斯是0.34%,南非是0.13%,中等发达国家的也有0.4%。我国的科技水平并不是太差,经济实力也没那么弱,为什么矿难死亡率就那么高呢?

去了这些显性的事故外,因工作环境较差,污染严重、粉尘含量严重超标以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吸入致使许多农民工患了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使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条件,并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但企业在这方面的保障性工作的缺失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到位,引发了许多危害农民工生命健康安全的事故发生。

(四)还农民工的“干粮”

农民工在外辛勤劳作,无非是想改变自身的经济状况,他们的要求并不高,为什么连应得的报酬都拿不到,还要艰辛的讨薪。据全国总工会的统计,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曾高达1000亿,究其原因就是农民工在城里没组织、没地位、没话语权。随着2003年,共和国总理为农妇讨薪,全国掀起了讨薪热潮,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法令。我们相信一个好的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牵制恶人,但并不意味这好的制度会自动起作用,就在这要多的法令政策下,农民工仍然为讨薪跳楼、因讨薪遭打的事在不断发生。这很好的向我们说明好的制度也要有与其配套的执行力度,否则只能是空谈。其实,讨薪只是万般无奈的举措,对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因从源头上杜绝。那建筑业来说:许多建筑工程盲目立项、擅自扩大规模,在资金有相当大的缺口下就开始施工,致使开发商欠施工队的钱,施工队欠材料钱和农民工的钱,这就形成了债务连。倘若政府部门严加审核项目,及时进行跟进监督,那么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的施工队就不能混迹与市场,更别说是烂尾工程了。

三、政府—农民工的“护卫队” 农民工逐渐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为城市的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他们的合法权益正遭受到侵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也是负责人的政府,怎会坐视不管呢。

其实,早在2002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在中共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做出了解决农民工进城问题的16字方针: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2003年,中央政府针对:取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等,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权利问题,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六个方面的内容连发国办1号文件、国办78号文件、国办79号文件。2004年,中央政府发文要求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2005年,国务院再次发出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的条件。同时各地积极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活动。在法律制度方面,则有《劳动法》保障工人加班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使用人单位的责任。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完善产业政策,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等。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也积极探索,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商管理条例》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工受到工伤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救助。2004年6月,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出台《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们把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到医疗保险的范围内,对于农民工技术水平低,有农业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六大部委联合颁布《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使其在转移过程中能够掌握一定的技能„„综上所述,政府对解决农民工问题下了很大的决心,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在不断受到侵犯,那么我们政府及社会各界就不得不反思一下。

四、相关的建议

我之前说过,我们国家对于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很多,也很好,只是还没完全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就需要我们进行调试、改进,从而更好的实现为人民服务,通过找资料,就这个问题,我提一点自己的建议

第一,政策内部的协调问题。2005年6月6日新华社记者赵东辉报道的一位农民工李忠工伤后6年的维权经历,我们不难想象这其中的成本之大、过程之艰难。如果政策够合理,形式够简洁,我想农民工还有什么事值得6年去反复商讨的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借鉴一下德国的做法,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独立的劳动法院,专门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不要再通过仲裁机构的反复仲裁,正要会加大时间成本。第二,政府在执行过程中的能力有限,无法顾及的方面有很多,在农民工讨薪这我比较欣赏香港的做法,建立一个劳工所,由政府给农民工发放工资,再由政府向工厂催债,那么还会有谁敢拖欠这部分资金呢?

第三,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权利是去监督会导致腐败,那么以单纯的良心道德来要求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顾及农民工显然有很大的难度,因此,政府就要负起这部分的责任。第四,有种游戏规则为“当运动员的裁判”,你不觉得荒唐吗,为了防止某些政府人员和企业、工厂主们站在同一条线上,我们就要加大对政府部门的贪污腐败的打击,各界应做好监督工作

第五,做好信息的宣传工作,一方面不给“黑中介”可乘之机,同时也消除企业的欺骗新广告,还能给农民工正确的务工引导,真是一举多得。

农民工作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大贡献,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看待农民工问题,善待农民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共同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黄平《寻求生存》.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 黄平、彭柯.《当今中国农村劳动者流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青年报,2005.1.2 吕新雨《“民工潮”的问题意识》.2003 蔡建文《中国农民工生存纪实》.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 吕新生.河北工人报.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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