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六五普法规划(推荐)_区六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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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市红古区委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
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总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制定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是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阶段,也是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实施阶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红古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跨越发展的“黄金期”。为适应新形势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根据全国和省、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红古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提高全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促进公正司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进 2
一步发挥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明的先导性引领性作用,坚持发挥各普法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主导职能作用,务实创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提高法律素质服务,为实施全区“十二五”规划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
适应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发展,适应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的新要求,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新期待,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按照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注重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红古经济社会提质提速、赶超跨越、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 3
热点难点问题,寓宣传于服务之中,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不断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和形式。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和各行各业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以实际成效评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相结合,与司法、执法部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积极适应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需求,探索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大力推进普治工作的社会化、信息化、个性化,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落实。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增强公民宪法意识,4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使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深深扎根于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当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并自觉用以指导法治建设实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全区的经济建设服务。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重要机遇期,围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 5
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开发、经济管理、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能力;围绕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虚假招标、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倡导诚实守信原则,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城镇化健康发展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人才教育培养、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
(五)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积极开展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劳动就业、劳动争议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开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土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的 6
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公民安全意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六)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和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维护社会稳定。立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维护法律权威,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围绕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刑事、禁毒、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有关环境卫生、城乡绿化、政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现代文明意识;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强化法治文化与其他文化的融合,7
把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环保文化等有机结合。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选择百姓关注、影响力大、富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事件,设计和推出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文艺活动;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法治广场、小区、公园、学校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一批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
(八)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九)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立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区,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教育、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区,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抓好《国务院全面 8
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促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平安建设,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治理。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全区广大公民都应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党校教学课程,深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法律素质,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 9
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每年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健全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逐步扩大适用范围。领导干部全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80小时。
(二)大力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着力培养国家公职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依托各级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平台,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坚持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 10
力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知法守法意识。从青少年成长成才需求出发,充分发挥法律在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根据青少年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中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法制教育体系,努力实现法制教育系统化,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氛围。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加强学校法制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和课外读物开发,加强和改进法制课教师队伍培训工作,促进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的结合渗透,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调动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各学校必须配备1名以上法制副校长,必须开设法制教育课,注重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 11
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学期举办1-2期法制辅导报告等法制教育活动。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继续创办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和家长法律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以社区为载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教育活动。重视运用互联网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四)大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依法治企理念,提高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将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积极探索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 12
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大力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掌握与农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管理和为农民服务的观念,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继续开展对乡镇和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一批农村“法律明白人”,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骨干作用。坚持创新方式方法,从农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现实需求出发,不断改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开展“送法下乡”、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宣传,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强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责任,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定期开展常规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与 13
法律援助相结合,提高农民工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在农民工返乡期间,集中开展法制教育,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
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借鉴推广先进经验,探索开辟新的途径,进一步丰富活动主题和载体,突出重点,区分阶段,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工作方法
1.进一步丰富工作主题,扎实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宗教场所等不同行业、对象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精心设计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 14
进单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立足提高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水平,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促进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法律范围内从事宗教活动。
2.不断拓展工作载体,扎实推进法治实践。坚持高目标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开展法治区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探索“区域性法治创建”模式,健全完善制度,拓展工作载体,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积极推进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着眼整体、重点推进,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六五”普法规划点多面广,工作任务繁重,要结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现状和工作实践,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点推进,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每一个阶段要突出一个重点对象,每一个时期要突出一项依法治理重点任务,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的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探索建立普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牢固树立“大普法”理念,充分整合各区域各单位普法资源,整体谋划、共同推进全区普法活动,实现普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要结合社会生活中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热点法律法规和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着眼于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两新组织”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新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以文明单位和优秀党组织为先行试点,重点培养先进典型;坚持广度推进与深度推进并举,使法制宣传工作辐射到全区“两新”组织,促进两新组织法制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
2011年为启动宣传、培训骨干阶段:2011年,要根据本规划,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研究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分层次举办各级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培养一批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骨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六五”普法规划报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12到2014年为组织实施、深入推进阶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2013年区上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2015年为考核评估和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上半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上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开
展自查自验工作,并提交书面评估报告。2015年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规划实施情况做出全面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区委、区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建立上下协调、职责分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配足配强专门工作人员和设备,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六五”普法工作。教育、卫生、文化广播影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信、公安、财政、税务、工商、民族宗教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建立和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 17
员和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责任。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作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建设必需的基本投入予以保障,根据 “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每人每年0.5元的保障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工作需要的实际,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不断探索各类商业企业等社会性资金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配套机制,积极吸引新资金投入。各部门和行业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大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讲团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退休老干部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定期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二是加大各级法制宣传讲师团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讲师团的示范引导作用;三是不断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鼓励 18
专业法律工作者、学生、有法律专长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经常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普法,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五)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利用各类教育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平台,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规范化。完善城镇、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在公共场所建立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运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技术培训学校等各级各类宣传场所,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特别是政法机关要发挥部门优势,发挥党校、行政学校等传统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建立面向社会的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运用典型案件开展经常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播、电视、刊物和网络等大众传媒要积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办好普法节目、专栏,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网页和窗口,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和热点法律问题的宣传教育。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监督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方向转变,逐步健全完善以有效管理为目的,以实绩为核心,以激励为重点,以考核为手段,以监督为制约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与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有效性。适时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 19
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予以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