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务派遣(人才租赁)介绍_北京劳务派遣公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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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务派遣(人才租赁)介绍
在国外,劳务派遣已经是一种常见的用工和就业组织形式,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劳动法。劳务派遣就业受到国家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鼓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中提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通过发展劳务派遣、就业基地等组织形式,为他们灵活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在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国务院黄菊副总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的讲话中,都对大力发展劳务派遣做出了肯定和支持。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进行的劳务活动。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在于出现了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出现了雇佣关系与劳动使用关系的分离。骏伯人力资源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咨询:陈先生***,010-65662291 / QQ咨询:1259211027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通过派遣关系以及劳务租赁关系分担了雇佣和使用这两种职能:劳务派遣机构承担雇主的包括工资、福利等多方面的非生产性义务,用人单位承担发出生产指令、监督管理等生产性责任。劳务派遣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只发生在劳动力的使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用人需要,招聘录用符合用人单位所需人员,对比一下劳动法。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用人、不雇人”,派遣机构“只雇人,不用人”。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的薪酬和社会保险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拨付,派遣机构负责支付和缴纳。劳务派遣这种用人模式存在三角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协作关系,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被派遣人员是使用与被使用关系。
在我国,只有经政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的部门审批核发《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才能从事劳动派遣业务。
二、劳务派遣的分类
(一)按劳动力资源种类划分,工会法。可分为技术劳务派遣和普通劳务派遣两类型:
1、技术劳务派遣:其组成主要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和专门人才的劳务派遣,由于他们的素质比较高,很受用工单位的欢迎;
2、普通劳务派遣:其组成主要以农村转移劳动力为主,由于他们好管理、能够吃苦耐劳,所以也比较受欢迎。
(二)按员工的原隶属关系分类,可以分为转制式和输出式劳务派遣。
1、转制式劳务派遣:是指员工已经被用工单位录用,按照原岗位、原工资不变的原则,从现有用工单位的编制中转到劳务派遣组织,从而变更了劳动关系的主体。员工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组织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与实施劳务派遣前的用工单位形成一种新的雇佣关系。
2、输出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组织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用工要求,按约定的招聘条件和职务描述从社会招工,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后,由劳务派遣组织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
三、适合实施劳务派遣的行业和职业
根据国外的劳务派遣统计以及我国实践,目前最适合实施劳务派遣的行业和职业主要包括:
1、服务性行业(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保险等人员);
2、商业企业(商场导购、促销人员、零售等人员);
3、物业管理(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各技术工种等人员);
4、装潢、建筑行业(各工种工人);
5、国家事业单位(无事业单位指标的职员,如银行储蓄员等);
6、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7、以上行业以外的其他各类民营企业的适当职业;
8、以上行业以外的其他各类三资企业的适当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