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章程_葫芦丝巴乌
云南省第二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葫芦丝巴乌”。
云南省第二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章程
一、主办单位:云南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云南省音乐家协会葫芦丝、巴乌学会 协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昆明李杨民族管乐培训中心;昆明市工人文化宫王亚军巴乌、葫芦丝文化艺术研究室;古歌葫芦丝培训机构;云南思维民族乐器制作室;昆明哏德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云南环宇葫芦丝、巴乌培训中心;云南德宏芒市桑保葫芦丝、巴乌培训中心;鲁康生葫芦丝巴乌传习工作室;云南滇韵南声民族文化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州文化馆金孔雀艺术培训中心;云南傣韵民族乐器厂;西双版纳景洪一歌葫芦丝、巴乌培训中心;云南东方民族乐器厂;陕西省葫芦丝、巴乌学会;云南剑牌民族乐器厂;云南宣威市恩培艺术学校;昆明伯楠葫芦丝、巴乌艺术工作室;云南玉溪云艺葫芦丝、巴乌培训中心;明昊轩乐器厂;昆明海口开进葫芦丝、巴乌培训中心;鑫雨(中国)葫芦丝音乐国际传播中心;志平葫芦丝艺术学校、甘肃天水市葫芦丝、巴乌学会;海南省海口市创目艺术培训中心“椰城葫芦情”葫芦丝工作室;昆明竹音葫芦丝、巴乌专业培训中心。媒体支持(排名不分先后):
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都市时报、少数民族乐器网、云南民族乐器网、全球乐器网、笛友之家、洪啸音乐工作站、葫芦丝家园网、德宏孔雀之乡网
二、宗旨
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促进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丰富我国人民的文化生活,全面提高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三、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
总策划:张维明 云南省文联专职副主席
策
划:陈
勇 云南省音乐家协会主席、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罗章斌云南省音乐家协会秘书长(兼)顾
问(排名不分先后): 何维青、周成龙、杨建生、王厚臣、尚泽
三、尚云禄、张立胜、李炳荣、张静安 组委会主任:李贵中
云南省音乐家协会葫芦丝、巴乌学会会长 组委会副主任(排名不分先后):
王亚军、郑强、李春华、李仲培、冯晓黎、曹鹏举、张文俊、杨环宇、林永忠 组委会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杨丽霞、陈兴彪、鲁康生、张军、金声、张笑、杨海水、史莹、马振荣、陈梅、高兴国、赵士洋、鲁礼、方桑保、黄云萍、李伯楠、岳鹏、冯玉、杨发伟、谢军、任意超、董淳、项彬彬、陈兵、毕跃祥、聂建平、宋开进、黄自强、郑浙新、喻永刚、王宣、王冲林、郎源友、李晓琴、高志、倪志平、申开军、田明昊、李鑫雨、肖峰、雷承峰、马永亮、李景江、詹贵书。
2、大赛执行委员会 主
任:林永忠
副主任:陈兴彪、鲁康生、张军、金声、张笑(1)秘书组组长:林永忠(2)赛务组组长:张
军(3)接待组组长:鲁康生(4)后勤组组长:金
声(5)财务审计组组长:陈兴彪
四、参赛资格:
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的广大爱好者,不分性别、不论年龄大小,都可以分组别参加本次比赛。
五、比赛组别:
1、类别组:共设8个组 幼儿组:6周岁及以下 儿童组:7-9周岁 少儿组:10--12周岁 少年组:13-17周岁 青年组:18—35周岁 中年组:36—55周岁 老年组:56周岁以上
组合节目组:不论年龄大小,两人及两人以上的重奏、齐奏、合奏组合均归类为该组。
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
2、专业组:共设4个组 青少年葫芦丝专业组 青少年巴乌专业组 成年葫芦丝专业组 成年巴乌专业组
专业组均为个人赛,不设组合比赛项目。按年龄大小,17周岁及以下为青少年组;18周岁及以上为成年组,符合条件的选手均可报名参赛。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参照类别组。
六、收费标准:
1、初赛费人民币120元/人(2--5人组合为60元/人,6人以上为30元/人),2、复赛、决赛费分三类:
(1)类别组为人民币350元/人(不含组合);(2)专业组为人民币380元/人;(3)组合节目组根据人数确定,具体为: 2--5人为人民币200元/人 6-10人为人民币150元/人 11人以上人民币100元/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 2011年6月30日
七、昆明地区报名地点:(其他地区在各赛点报名)
八、报名办法:
参赛选手到各分赛点报名
(1)认真填写报名表;(2)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交初赛费。
九、比赛办法: 本赛事设组委会、评委会、执委会三个工作机构。三个工作机构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组织好这次比赛。
本赛事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选拔初赛优胜者进入复赛,参加复赛的选手全部进入决赛。
1、初赛
(1)本届大赛的初赛在全国及省内各地设分赛点,由各分赛点组织初赛。(2)网络报名、异地选手可利用录音进行初赛。
(3)昆明地区电话报名及直接到组委会报名者,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初赛(详情咨询***林老师)。
2、复赛、决赛
各赛点进入复赛的选手在赛点报到,交纳复赛、决赛费然后由各赛点组织统一抽签并领取“参赛证”。
网络报名及电话报名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请到林永忠老师处报到、抽签,请备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详情咨询***林老师)。
没有进入复赛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和初赛费,恕不退还。参加复赛的选手每人演奏一首作品,不用伴奏(评委根据选手演奏情况可叫停,但不影响评分);参加决赛的选手每人演奏一首作品(不能与复赛重复);比赛选手可选用伴奏(有无伴奏不影响评委评分,请自备伴奏CD,一张CD碟只能刻录一首伴奏)。复赛分数与决赛分数相加,再除以2的分数,为决定名次的最终依据。选手参加复赛、决赛的顺序以抽签号为准。
十、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1年5月20日—2011年7月6日(各分赛点可视具体情况安排)。组委会将于2011年7月10日以前通知进入复赛的选手。复赛、决赛报到时间:2011年8月10日 复赛、决赛时间:2011年8月11日—12日
颁奖大会时间:2011年8月13日(晚上可观看名家音乐会)
十一、复赛、决赛地点:云南艺术学院老校区
十二、奖项设置:
1、类别组各组均按比例设一等奖若干名(15%)、二等奖若干名(20%)、三等奖若干名(30%)、优秀奖若干名(35%)。
2、专业组各组均设金奖1人(奖金2000元)、银奖2人(奖金1500元/人)、铜奖3人(奖金1000元/人),4组共计24人。设十佳奖10人(奖金800元/人)
十三、评奖办法:
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亮分,比赛采用百分制评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排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次排奖。专业组如出现并列情况以小数点后四位确定最终排名。专业组参赛选手未能获得等次及十佳奖的选手均可获得优秀奖。
如果参赛选手的演奏水平确实不够,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同意,有权空缺任何一个奖项。组委会还将给荣获一等奖(类别组)及金、银、铜奖(专业组)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20名以上选手进入复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给介绍推荐出50人次以上参赛选手的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十四、奖品:
(1)类别组第一、二、三等奖:奖杯和证书;(2)专业组金、银、铜奖:奖金和证书(3)专业组十佳奖:奖金和证书(4)优秀奖:证书
注:奖金领取需凭选手本人参赛证及身份证(户口册)
十五、参赛注意事项
1、参加比赛的选手必须自觉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按时到场,遵守参赛规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根据各公安局及旅游业、宾馆、饭店、会议中心的有关规定要求,选手及陪同人员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备用。
十六、各赛点注意事项 由于大赛的准备工作繁多,请各赛点于2011年7月11日前将进入复赛的选手名单按分组填入专用电子表格(大赛专用分组名单表,下载地址:以便组委会统一汇总、分配赛场、制定赛程安排。
按组别填写内容:姓名、所属教师、联系电话。
十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大赛咨询电话:***张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