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一般规定_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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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一般规定
一.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是工程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工程硕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工程硕士生应积极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对所研究的课题在基本理论、计算方法、测试技术、工艺制造等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或用已有理论及最新科技成就解决工程技术的实际问题,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有应用价值。
工程硕士生的开题定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一般在第四学期的头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硕士生开题的程序如下:
1.导师及研究方向的确定:工程硕士生应在第三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第二导师人选及本人所拟订的研究方向。并将第二导师的人选材料及课题研究的初步内容报系工程硕士办公室。在主管老师的指导下,经工程硕士生与校内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来确定第一导师。
2.材料准备: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此基础上完成下列事项:
① 填写学校研究生院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② 撰写详细开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背景(或立项意义)、研究(或工作)目标、关键技术研究、计划进度、目前尚存在的问题和参考文献目录。
③ 撰写一篇与开题内容相关的综述性文章,参考文献不得少于20篇,而且在文章中必须引用。
3.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完成后,应由其指导教师进行初步审查,予以确认;并由指导教师组织3名以上(包括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答辩、审核,并签字;
4.答辩结果的处理
根据审核意见,研究生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工作,并由其指导教师最终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开题报告,限期三星期内完善并重新进行开题报告。若第二次开题仍不符合要求,则该学生将失去当年进行论文课题研究的资格。
学生所从事的论文研究应基本与开题报告中所提出的研究内容相符合。若改变研究方向,必须经导师同意,报系批准,并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5.材料归档
所有递交文档由工程硕士生本人交给系工程硕士办公室。包括:
①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递交打印稿两份;
② 撰写详细开题报告:递交一份打印稿及一份电子稿;
③ 文献综述:递交一份打印稿及一份电子稿。
二.中期考核
工程硕士生在第四学期,结合研究生院的中期检查,由教授委员会分二级学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其课程学习的学分和级点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1.内容与要求
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硕士生中期检查考核表〉。每位学生根据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填写该表。中期汇报提纲如下:
① 根据开题报告中的研究目标,说明目前完成情况;
② 根据开题报告中的计划进度,说明目前进展情况;
③ 根据现状,说明存在的问题;
④ 有无在指定的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中撰写、录用和发表了学术论文,包括论文的题目、作者、日期、期刊和会议名称等,并提供复印件。
并请导师对硕士生的中期考核报告给出评语。
2.形式:
每人准备15分钟的汇报,并接受检查老师的提问。
3.材料归档:检查结束后,将中期检查报告交给系工程硕士办公室。
4.考核结果的处理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提醒和警告三档。中期考核提醒及警告者,限期复核,再次考核不合格者,可建议终止该硕士生的培养,提交学科审核。中期考核警告者,申请答辩被接受后,其学位论文由系组织按“双盲”方式送审。
三.论文答辩
凡在我校攻读系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人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所规定的总学分和学位课程成绩平均级点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且经导师审定论文(初稿),并达到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者(见《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即可向所在学科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所在学科组织,毕业答辩
日期一般为第五学期末至寒假结束前。
工程硕士生一般不得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如欲延期,须提前一个月向系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不能完成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生,作肄业处理。
未通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经过对原论文修改补充后,可于第六学期初(即每年的三月初)或下一学年再次申请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仍未通过答辩的系工程硕士生按结业处理。
1.答辩流程
①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向导师提交投寄、录用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以及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初稿),由其指导教师进行初步审查。
② 答辩前十天,由工程硕士生向系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指导教师初审意见、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名单。学位论文评阅人(两人)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对该课题较为熟悉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③ 在收到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的初稿和指导教师的初审意见后,系里将组织人员进行预审。
④ 系里的预审意见应在答辩前五天反馈给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⑤ 学位论文由答辩秘书或学院教务办公室专人负责送(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审阅,申请者本人不能参加此项工作。如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的,则应将其意见复印后发给全体答辩委员征求意见,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认为可以组织答辩,则仍应如期进行。如原定答辩委员因故缺席,而出席的答辩委员已超过三名,答辩不必改期。出席的答辩委员不足三名时,应待补上合适的人选并作好相应准备后才能举行答辩。⑥ 组织答辩
● 主席宣布开会;
● 论文作者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半小时左右);
● 答辩委员和与会者提问,作者答辩;
● 宣读评阅意见;
● 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作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票上的内容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拟定“答辩决议书”;
● 复会,主席宣布对论文的评议和决议。
答辩不合格者(即未取得三分之二多数票同意),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2.材料归档
工程硕士生在答辩结束后,将答辩材料交系学位秘书。所交的材料包括: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一本,双盲抽检人员三本;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软盘);
工程硕士学位申请表;
评阅意见二份;
答辩决议一份;
答辩决议草稿(答辩组长签字);
表决票:加盖系公章,粘贴在一张A4纸上;
发表的论文:已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首页(或已录用但未发表—录用通知);
填写研究生院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表》,打印并签上本人大名;
留下本人的联系方法。
四.发表论文要求
工程硕士生在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前须在下述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身份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以录用通知为准)。
刊物:电子信息学院规定的核心刊物及国外计算机学科的所有期刊、或工程硕士生所在行业的核
心刊物(须经计算机系学位委员会认可)。
会议:在国际会议上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