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员须知[1]_答辩人员报到须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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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答辩人员须知

1.面试当日答辩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报到时领取)、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签到时间要求到省局会议中心面试侯考室签到。

2.面试顺序由答辩本人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9:00)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答辩人员须将手机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室;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用洗手间或因其他特殊情况要离开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4.答辩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答辩室参加面试。

5.答辩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主考官的指令答题,不得向考官披露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6.答辩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回答问题要口齿清楚,声音洪亮。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7.答辩人员面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考场,可回山东省纺织五岳商务酒店休息和午餐。下午16:30前须回省局会议中心一楼大厅等待公布面试成绩。已答辩人员不得将答辩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未答辩人员。

8.全天面试结束后,按抽签确定的先后顺序列队进入考场,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

9.答辩室、候考室严禁吸烟。

10.严禁答辩人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托人等方式说情、打招呼,答辩人员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以上规定,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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