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_社会保险基本知识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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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知识 1.什么是保险?
保险最根本的词儿其实是“风险”。风险产生的原因很多,比如无法预期的小概率事件,如工伤事故;比如个人无法理性安排未来,如养老保障;比如短期超过负担能力的大额支出,如大病医疗。
保险就是通过风险分散和预期固定收益等手段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2.什么是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是个人自愿投保,所以就有了各大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但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投保的。社会保险是我们运用国际化操作惯例,结合国内实际进行的。在计划经济年代,个人的一切是由国家包了,因此在现时看来其弊病已不言而喻了,所以大家都慢慢地接受了社会保险。强制给大家上养老保险,国家认为:既加强了国家这个政权的稳定,又通过这样的共同分担原理来减少个人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后顾之忧。所以要强制给大家上养老保险;同理,工伤事故这种小概率事件一旦发生,对个人、企业的风险都会很大,无论从员工个人利益还是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说,都得强制缴纳工伤保险。
3.什么是社会社会保障的功能?
当然,上述都是最简单的道理,一般认为社会保障有五大功能: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公平、增进国民福利。这五大功能其他都好理解,但就“保持社会公平”需要说明一下:一是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功能体现了社会公平,消除因病、因灾、因失业、因事故等致贫的后顾之忧;二是社会统筹体现了社会公平,保险的重要功能就是通过整个社会的统筹来分散了风险,所有人都缴纳保险,但是真正享受保险待遇的只是那些如失业了、发生工伤事故了的人员;而且养老金里的“基本养老金”部分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有关系,这些都体现了社会公平。
4.现行社会保险种类有哪些?
我们常说“三险一金”“五险一金”,这指的是具体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种类。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互助保险。
三险一金”是比较早的说法,因为工伤保险是2004年实行的,生育保险是2006年实行的,这两险是后来的,再早的时候当然只有“三险”了。
现在还有种说法是“四险”,这主要是在社保中心内部而言。因为社保中心是两套系统:医疗保险单独一套系统;其他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统一到一套系统。在社保中心,一般说“四险收缴”“四险支付”都是指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险。以后随着社保信息化水平和软件系统的进一步整合,也许能实现“五险”统一。前段时间社保一直在做两套系统的信息比对,他们是一直有整合的想法,但是因为新旧两个库的历史原因,整合还是有一定的困难,我们只好耐心等待了。
5.社会保险主要相关部门有哪些?它们的功能是什么?
社会保险主要相关外部机构是劳动局和社保中心。各项社会保险具体的经办机构主要是社保中心,但有时候的审批须到劳动局(如退休,超过一定年限的补缴,护理费调整等等)。劳动局和社保中心的关系是,劳动局是政府机关,社保中心是劳动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据说以后也要改成公务员编),劳动局的权限更大一些,它制定政策,并审核关键问题;而社保中心是具体执行处理各项社保事务的。
还有各街道的社会保障事务管理所,即一般所简称的“社保所”,这是因为社会保障逐步社会化,地方也得设立社保所来专门经办各项社保事务。简单说来,他们与企业里的社保经办人员一样,都是要到区县社保中心去办业务的,不同的是:企业的办理的主要是企业在职职工和未社会化的由企业代管的退休人员的相关业务;而社保所办理的主要是档案转街道的失业人员以及已经社会化的退休到地方的退休人员的相关业务,等等。
二、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1.养老保险意义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所有社会保险中比较复杂且比较重要的险种。一般人最关心的也是养老保险。
为规避个人无法理性安排未来年老生活保障的风险。就采取退休后能按月固定地领取一定的费用,从而保障老年生活。按月固定很重要,因为如果一次性给你一笔钱,根据人无法理性安排未来的假设,很可能一次性花光,等不到养老送终。所以必须要能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等养老金,这样的养老保障制度设计才有意义。
2.养老保险有哪几种模式? 广义养老保险的三支柱模式:
这里的“养老保险”是广义的,即包括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
“三支柱”指的是国家+企业+个人。国家通过强制的社会养老保险来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企业通过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企业与商业保险公司或基金公司的商业合同行为,非强制性)来提供补充保障,个人也通过自己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商业合同行为来提供进一步的保障。这强调了三方共同来负担养老责任,减轻了国家负担,是目前国家希望推行的制度。这里指的社会保险,所以非特殊指明,以下“养老保险”都指社会养老保险,不涉及企业年金或个人商业性养老保险。
3.养老保险的模式分为几类?如何理解?
自从德国俾斯麦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来,各国都进行了各种探索。一般分类的标志一是个人是否缴费,二是缴费后是否建立个人账户。
(1)个人不缴费实际就是国家统包了(原来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下主要实行的模式),而西方普遍实行的是个人缴费,这也有两种类型:
(2)个人缴费而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实际是用收取的正在工作的年轻一代人的费用来供养已经退休的老一代人。这种看财政汲取养老费来确定缴费能力的叫“支付确定型”/“现收现付制”。
(3)个人缴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的建立强化了与个人缴费的关联,到退休时的养老金水平与个人账户规模有关系,所以这种类型叫“缴费确定型”/“基金制”或“积累制”。
举例:比如前苏联模式(国家统包型),20世纪30年代推出,被我国沿用很久的模式:这种模式下职工个人不用缴费,所有养老金水平全国统一调整并由政府支付。它的理论解释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有企业向国家缴税被视同向国家缴纳了养老费用,等到人民达到退休年龄时,国家有义务安排人民的养老。这实质上是年轻人来养老一代人,等到老年化严重及国家财政支付能力下降时就难以为继。
欧洲模式(全民保险型):以前普遍实行的是个人缴费,但是缴费后不建立个人账户,依据“支付确定”/“现收现付制”来确定养老金水平,随着后来老年化的加重,遇到了严重困难。
美国模式(有选择的参保型)与欧洲大体相同,但它不是全民缴纳,只是有收入的劳动者缴纳。
新加坡模式:在20世纪60年代推出了中央公积金模式。新加坡是公积金模式的创造者,当时创立了包括住房、养老等一系列问题在内的公积金制度。这实际上是一种个人帐户的基金制度,而且特别强调个人积累,是完全积累制,即国家财政不给予补贴,完全靠个人历年缴费积累起来,政府只是负责公积金的运营增值和收支管理。
智利推出智利模式,或称强制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模式。20世纪80年代初,智利模式也是完全积累的个人帐户制,但是它与新加坡公积金模式不同的是国家进一步弱化,养老保险私有化,基金管理公司由员工自由选择,并有权自由退出另选其他公司。积极意义是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来改进养老金运营增值的效率;但相应风险也增大,政府监管责任更大。
20世纪 90年代,我国摈弃了国家统包型的前苏联模式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即既有基金积累,又有现收现付的混合办法。中国模式一般叫“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
具体办法是:个人缴费建立个人帐户,单位缴费进入社会统筹基金,到退休时候领取的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支付)+基本养老金(社会统筹支付)。
4.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 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制度在中国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产生深远的影响。
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是什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从以来几方面获得:
第一条渠道是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
第二条渠道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三条渠道是国家财政补贴。企业缴费于税前提取也体现了国家补贴。
6.个人交养老保险是否合算?
我们先来看下自己交的养老保险包含以下几块:第一,养老保险: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交费周期长、领取时间有规定、领取比例比较低;第二,包含医疗保险,这个比较实用,尤其是到了退休之后。
那么个人交养老保险是不合适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第一,你现在的年龄;第二,你目前的经济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收入水平;第三,你的未来的经济收入情况、何时退休、退休时每月要多少生活费;第四,家庭情况,比如是否成家、是否有子女、等等。
总体来说,只要能承受,就自己交,同时购买商业的意外险和重疾险。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以增加补充商业养老保险以使得你的晚年过得更加幸福。
7.如何理解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目前兵团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8%,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5.5%。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比率:0.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5%,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一般选择12%。
8.什么是统筹基金?如何理解?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9.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10.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到什么样的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11.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12.参加失业保险将能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13.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14.参加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15.什么是生命表?
生命表也称死亡表,是对相当数量的人口自出生(或一定年龄)开始,直至这些人口全部去世为止的生存与死亡记录。
通常以10万(或100万)人作为0岁的生存人数,然后根据各年中死亡人数,各年 末生存人数计算各年龄人口的死亡率、生存率,列成表格,直至此10万全部死亡为止。生命表上所记载的死亡率、生存率是决定人寿保险费的重要依据。
16.什么是平均预期寿命?什么是平均余命?
(1)平均预期寿命也叫平均寿命。指0岁年龄组人口的平均生存年数。它是生命表中的重要内容,是国际上用来评价一个国家人口的生存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医疗水平的显著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人口平均寿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到本世纪末,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可提高到72~73岁。
(2)平均余命也称生命期望值。是指某年龄人的余命的平均值。即某年龄开始到死亡为止的平均存活年限。比如从60岁开始到死亡为止,人的平均存活年限为18年,那么60岁人的平均余命就是18年。平均余命与平均寿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对0岁人来说二者是一致的。平均余命的概念和数值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测算中的重要依据之一。
17.什么是积累总额?
积累总额是个人在积累期各次缴费(含集体补助)的本息之和。积累期内,当基金增值要求调整时,个人帐户实行分段计息。
18.什么是个人帐户计息标准?
指在积累期,保险机构给保险对象个人帐户计息的利率。
19.为什么要采取分段计息办法计算积累总额?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不能作其他高风险投资,以确保安全增值。个人帐户计息利率随银行和国债利率变动进行调整,一般都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在积累期实行分段计息。采取分段计息的办法与采取固定利率的办法相比,前者更加灵活,适应性更强,没有给国家造成什么负担,也较好地保护了保险对象的利益,是一种现实可行的作法。
20.我国社会保险养老金领取方式
(1)机关事业退休:
情况一:完全不缴费,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情况二:由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即先缴费后不缴费,总的工龄为实际+视同。
(2)企业退休:
情况一:视同+实际。
情况二:实际。
情况三:由事业流动到企业。
情况四:转制单位,事业转企业。
2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计发办法
只要知道如下两点即可: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时不用缴养老保险费;
(2)养老金计发与退休前工资相关,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22.什么是企业退休养老金计发过渡办法及空账?
(1)在未实行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1992.10.01)之前,我国实行苏联模式的国家统包型养老。养老金财政支出,计发办法主要靠退休前工资水平及其工龄、级别来确定待遇。(那时候全国工资级别一样,所以有可能实现在职时工资水平与养老金挂钩)
实行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1992.10.01)之后,个人也开始缴费,每个人缴费就积累成一个个人帐户。理论上,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就是该帐户积累额除以预期余命(完全积累制),譬如我每月缴100元,一年就1200,20年就24000,再加上累计的利息等等(略),就是退休前帐户余额,如果退休时候预期余命是20年,则用余额除以240月,就是每月领取养老金100元。
但事实上,我国以前的国家统包制根本就不实行个人积累,现在要一次性过渡到完全积累是不可能的。所以,国家设计了过渡性的制度——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老办法+新办法:基础养老金(社会统筹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支付)。同时,为使前后政策有效衔接,还在制度变动时设计五年过渡期,该过渡期内退休人员还有一部分过渡养老金,加总后为最后养老金。
(2)空账问题是指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以前参加工作的,个人帐户里并没有实际的钱。但是由于认定了“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也记账视同已经缴费了。政府的想法是逐步来将空账做实,填补空缺。其资金来源一是在职人员缴纳的部分社会统筹费、一部分是国家财政投入。
23.什么是指数化?
这个概念很重要。我们在计算整个连续缴费年限的平均缴费工资(其实就是社保基数)时,如果使用简单的算术平均是不合理的,因为每年整个兵团的水平不一样,去年的1000元与今年的1000元代表的在整个兵团的水平是不一样的。这里的1000元是绝对数,两个绝对数之间简单相加再平均不能真实反映缴费工资水平。
所以我们就把缴费工资指数化,把绝对数变成相对数。办法就是用当年缴费工资除以对应年份职工平均工资(实际操作中:社保基数÷社平工资),所得是一个比值,>1表示缴费工资高于社平工资,
而把历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因为这是相对数,所以简单相加并不会产生前述1000+1000的错误)求平均值,则得出整个缴费年限中该职工的缴费工资相对社会平均水平是怎样一个相对位置。
把上述语言数学化,就得出了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的计算公式:
C代表社平工资,X代表缴费工资基数 则:缴费工资指数=Xn/Cn-1(公式1)
有人会问,这里怎么是n和n-1啊?因为职工当年(第n年)的社保基数是按照该职工上一年(第n-1年)平均工资核定的,所以当然应该比上上一年社平工资啊!
(公式1)只是某一年的指数,把每一年的指数做算术平均,就得出了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的计算公式:
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第1年指数+第2年指数+„„+第n年指数)/n
即=(Xn/Cn-1+„„+X3/C2+X2/C1+X1/C0)/n(公式2)
因为我们计发养老金时以现在的货币水平来发放,所以用现在的水平水平乘上整个缴费年限内基数平均指数,就得出了整个缴费年限内缴费工资的指数化平均值:
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社平工资×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公式3)
综合来看,其实这个做法就是来源于金融学领域计算货币现值的方法,使历年缴费工资平均值更科学更准确。
24.什么是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公式为: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Z实指数就是实际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按上述的(公式2)计算得出;
C平×Z实指数就是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按上述的(公式3)计算得出; 而(C平+C平×Z实指数)÷2就是退休时上年社平工资与历年指数化缴费工资的平均值;
N实+同就是所有缴费年限(实际+视同);
整个基础养老金公式合起来的文字表达就是: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这个公式实际上考虑了实际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以及全部缴费年限的长度。一句话,缴得越多,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就越高。
25.什么是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包括了个人缴费(8%,以前还有单位划转的3%)、利息及其他,“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是对以前统一除以120的不合理做法的修正,譬如40岁与70岁退休,按照平均预期,前者领取养老金应比后者的年限长,所以个人账户除以的月数应该比后者多。
这部分实际上考虑了实际缴费的多少,以及退休时年龄的高低。一句话,缴得越多,退休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
26.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衔接新老人的平衡而设的。只有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才有此部分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仍参照基础养老金的设计理念: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每满一年发给1%。考虑了实际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以及全部缴费年限的长度。
因为如果从1992年10月1日起开始缴费,所以实际上这里存在1992.10.01之前(视同缴费年限)和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两段:
(1)1992.10.01之前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
Z同指数就是1992.10.01之前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因为这段时间内实际并未缴费,视同相当于社平工资缴费,所以Z同指数=1,按(公式1)计算;C平×Z同指数就是视同缴费年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按(公式3)计算得出;×N同×1%表示1992.10.01之前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2)1992.10.01-1998.06.30之间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
Z实指数就是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按(公式1)计算;C平×Z实指数就是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按(公式3)计算得出;×N实98×1%表示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过渡性养老金就是上述两部分加起来:
G = G同 + G实
最后,养老金就是三部分的加总: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27.养老金计发办法受哪些因素影响? 养老金计发办法主要有三个影响因素:(1)缴费基数高低;(2)缴费年限长短(3)退休年龄早迟。(当然社平工资也是重要影响因素,但那对所有人都是一致的,所以不纳入可控的影响大家待遇差别的因素考虑)
另外,养老金计发办法因为要计算所有缴费年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所以,从1992.10.01起到退休时所有的缴费基数、从1991年起自退休上一年所有的历年社平工资都要作为计算基础数据。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按月领取养老金年限的,待遇如何享受?对具有本市户口的参保人员有哪些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新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中人”2010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不满10年和2011年1月1日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可适当延长缴费年限,延缴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延缴期间本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延缴后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8.哪些人可以享受最低养老金?哪些人不能享受最低养老金?(1)可以享受最低养老金:
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统筹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保人员就业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年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养老金标准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足。
(2)不能享受最低养老金: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不能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第一,按照“双低”办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员;第二,中断缴费人员;第三,退职人员;第四,执行“前补后延”的人员;第五,本办法实施后未按省里统一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第六,上年已按规定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
29.中断缴费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中断缴费人员,在退休(退职)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中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包括中断缴费年限的指数,中断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
30.什么是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立和转移程序?
(1)个人帐户的建立
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时需填写《养老保险参统单位登记表(表一)》;新参统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时需填写《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表二)》,有过缴费记录的需填写《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表三)》,需补缴的填写《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表四)》和《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
(2)个人帐户的转移
调往本市参统企业的职工,持调出单位开具的《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调入单位将转入职工的《转移单》报所属社保机构做人员的增加;调往外省市的职工,持调出单位开具的《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将基金转入外省市社保部门;中断缴费的职工,由单位开出《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存入职工档案。
31.如何看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式指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式共分八表,供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本地进行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时使用,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表式的基础上增加栏目或其他所需表式。本表式中的主要指标解释如下:
(1)单位名称,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时使用的名称。
(2)单位编码,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设置的数字代码。
(3)单位地址,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时填写的地址。(4)主管部门,指本单位上一级行政主管单位。
(5)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负责人。
(6)业务经办人,指本单位具体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业务人员。
(7)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日期,指本单位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正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日期。
(8)上年末职工人数,指截止上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工作的各类职工人数之和。
(9)上年职工工资总额,指截止上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工作的各类职工工资收入总额。
(10)上年末离退休(职)人数,指截止上年12月31日从本单位离退休(职)的各类职工人数之和(不含已死亡的离退休(职)人员)。
(11)上年离退休(职)费用总额,指截止上年12月31日从本单位离退休(职)的各类职工在实行统筹项目范围内领取的离退休(职)费之和(不含已死亡的离退休(职)人员的离退休(职)费)。
(12)单位缴费比例,指参加统筹单位按当地政府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3)当月养老金支付基数,指实行差额收缴、拨付养老金的地区单位本月应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金额;实行全额收缴、拨付的地区指在实行统筹项目范围内本月应支付本单位离退休(职)费之和(不含已死亡的离退休(职)人员的离退休(职)费)。
(14)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
(15)社会保障号码,共16位数,为身份证号码后加一位校验码。目前国家技术监督局尚未确定校验码,可暂填身份证号码。
(16)参加工作时间,指参保职工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17)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18)实际缴费年限,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19)首次参保年月,指参保职工第一次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时间。
(20)月缴费工资,指参保职工按国家规定统计口径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工资基数。
(21)变化时间,指参保人员在发生增减变化时到本单位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的时间。
(22)调出单位,应填写参保职工调出前所在工作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时使用的单位名称。
(23)调入单位,应填写参保职工调入新的工作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时的单位名称。
(24)截止缴费时间,指参保职工调出原单位时最后一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25)缴费(支付)截止时间,指参保职工最后一次缴费或最后一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时间。
(26)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或余额(含利息),指参保职工最后一次缴费或最后一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其个人帐户中剩余金额本息和。
(27)个人缴费本息,指参保职工最后一次缴费或最后一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剩余金额本息和。
(28)领取人姓名,指符合一次性支付条件的职工本人或其合法代领人的姓名,领取人所填姓名须与其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29)有关证件号,指领取人领取养老金时须同时出示的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的号码(若为代领时还须同时出示被代领人的身份证)。
(30)签字,指领取人的亲笔签名。
(31)离退休时间,指参保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开始离退休的时间。
(32)个人缴费首次记入时间,指参保职工在本地区实行个人缴费后,所足额缴费首次记入个人帐户的时间。
(33)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指按规定记入的全省或参保职工所在地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34)当年缴费工资,指参保职工按国家规定统计口径计算应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
(35)当年缴费月数,指参保职工按规定当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基本养老费月数和。
(36)当年记帐利率,指每年公布的当年个人帐户的记帐利率。
(37)累计缴费月数,指参保职工从当地开始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时起,至目前按规定累计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月数总和。
(38)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指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上月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39)企业缴费中划转部分(%),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转记入个人帐户的金额,“(%)”中,“%”前填写由当地政府确定的划转比例。
(40)个人缴费部分(%),指职工个人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金额。“(%)”中,“%”前填写由当地政府确定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