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工资“拖后腿”的误区_走出试用期用人的误区
如何走出工资“拖后腿”的误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走出试用期用人的误区”。
如何走出工资“拖后腿”的误区
职工平均工资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数据,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进而出现了对这一数据内涵和意义的不同解读,“被平均”“拖后腿”“拉仇恨”之类的抱怨和质疑,某种程度上缘于对平均工资缺乏正确的理解。201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据马上就要公布了,在这里我们要提前打好“预防针”,让社会公众走出工资“拖后腿”的认识误区。
一、指标解释
工资就是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者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中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指本单位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二、职工平均工资的重要意义
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确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经济补偿金基数、公积金缴费基数、工伤补偿基数、最低工资标准等的基础,同时也是确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退休费调整标准的基础,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
2、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是国家监测个人收入分配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各级政府制定劳动政策、民生政策、实行宏观决策的依据,还是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参考。
3、从间接关联的角度看,职工平均工资中行业平均工资数据直接影响本行业工资的走势,行业工资标准过低,会产生倒逼上涨的压力直接影响到职工工资的谈判要价;行业工资标准过高。也会影响到一些职工收入放缓,关系到社会分配的公平。
三、存在的误区
1、目前社会各界还停留在“社平工资”这个名词上,而现行制度下公布的名称为“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统计范围为城镇非私营单位,而不包括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市为例,截至2016年底**城镇非私营单位数量只占全部城镇单位的47.35%,且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与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相比较低,2016年劳资年报数据显示两者相差19744元。所以这一数据并不代表全社会平均工资。
2、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中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且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工资的概念可能就是实际拿到手的钱,而工资涵盖的范围大于到手的收入,或许正是因为这个认识上的误区,让人们对实际收入的感受相比数据存在差距。
四、几点建议
一、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规范数据使用,通过电视、互联网、纸媒等及时公布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并将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数据与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数据同时发布,在发布职工平均工资通告的同时,将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方法、统计范围、统计内容、变动特点等进行详细解读,使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区分官方公布的“平均工资”与“到手收入的”概念。
二、继续深化劳动工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提升数据的权威性。积极探索将劳动工资统计范围扩大到私营经济单位平均工资测算工作,在私营与非私营工资加权平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平均工资水平,制定出合理的平均工资数据核算方法,并运用到相关的社保、医疗、经济补偿、公积金等领域。
三、提高统计法严肃性,对于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对劳动工资数据不实言论恶意传播的行为(如传言朝阳社平工资全省第一),统计执法机构应及时向公安、网监部门举报,对发布者严肃处理,同时对传播者进行劝诫不要以讹传讹,对没有事实依据的不实言论应该予以抨击,而不应该以博取他人眼球的方式去传播取乐。
四、正确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互联网作为一种新闻媒介,要传播正能量,各网站、移动终端要对发布的新闻内容严加审核,努力提高稿件的真实性,要把扰乱社会安定秩序、无中生有的、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新闻稿件扼杀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