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_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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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7.1 基本要求
7.1.1 客户服务场所 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备。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及节假日不少于 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7.1.2 人员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项目负责人具有 3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7.1.3 制度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考核。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7.1.4 档案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资料室。
3应用物业服务软件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7.1.5 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7.1.6 客户服务
1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水、电急修 20分钟内、其他报修 3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 分钟内告知。报修回访率应不少于30%。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 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100%。每年至少公开征集 1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 80%以上,公示整改情况。每月组织 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每年组织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每年至少组织2次社区文化活动。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有条件的提供室内清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
7.1.7 专项服务委托管理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服务企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7.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7.2.1 综合管理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评估检查。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时组织修复。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测。雷电、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设备机房
1)每月清洁 1次,室内无杂物。
2)设置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
3)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器材,每月检查 1次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4)设施设备标志、标牌齐全。
5)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
6)交接班记录、工作日志等齐全、完整。
7.2.2 共用部位房屋结构
每季度检查1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鉴定结果组织修缮。建筑部件
1)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2)每2周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3)每2月检查1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
4)每年上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附属构筑物
1)每2周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
2)每2月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
3)每2周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
4)每 2周巡查 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
5)每年检测1次防雷装置。
7.2.3 空调系统 运行前对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性检查。运行期间每日巡视 1次空调系统,保证室内温度符合相关规定。制定节能措施,每月对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分析。每年检查1次管道、阀门并除锈。每年检验1次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每年清洗消毒 1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表冷器、箱体等;每年清洗消毒2次风机盘管滤网;每两年清洗消毒1次风管。每年对空调系统进行 1次整体性维修养护。
7.2.4 二次供水设施 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 每日巡视2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每2月切换1次备用水泵。每季度检查1次水泵润滑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养护1次水泵。每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每年入冬前对暴露管道进行防冻处理。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7.2.5 排水系统排水设施
每年上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
每次降雨前后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污水泵
汛期每日巡视2次,平时每周巡视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周进行 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季度养护1次。化粪池
每半年检查 1次化粪池;组织安排清掏。
7.2.6 照明和电气设备楼内照明
每日巡视 1次,一般故障 12小时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3日内修复。楼外照明
每周巡视 3次;一般故障 1日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 5日内修复;每2周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应急照明
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即时修复。低压柜
每日巡视2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半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检查1次电气安全;每半年检测1次接地电阻;每年校验1次仪表。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
每月巡视2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半年切换 1次双路互投开关。控制柜
每周巡视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2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调试、清扫;每半年校正1次各种电器元件或控制设备的设定值;每年检查1次远控装置。发电机每月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1次带负荷运行;每年活化 2次蓄电池;每日巡视 1次充电机和蓄电池。检测
每3年检验1次内部核算电能表。配电室、楼层配电间
防小动物措施完备;穿墙线槽周边封堵严密;锁具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志清晰、准确。
7.2.7 安全防范系统报警控制管理主机
每日巡查 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周表面清洁1次; 每年内部除尘1次。对讲门口机
每2周检查1次按键、显示屏等;每2周表面清洁1次; 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网络控制箱
每季度检查1次外观、接线;每季度表面清洁 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红外对射探测器
每2月检查1次接线、探测范围、防水状况等;每2月表面清洁 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5 图像采集设备
每周检查 2次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每 2周表面清洁 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摄像机
每季度检查1次聚焦、红外夜视、接线、防水状况等,进行相应的调试;每季度镜头表面清洁1次;每年防护罩内部除尘1次。解码器
每季度检查 1次防雨罩、接线等,进行相应的调试;每季度表面清洁1次;每年内部除尘1次。云台
每季度检查1次运转、接线,进行清晰度调校;每季度表面清洁 1次;每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巡更点每2周检查1次外观;每2周表面清洁1次;每日存储巡更记录。读卡器
每2周检查1次外观;每2周表面清洁1次,查看防水状况。电磁锁门锁
每月检查1次吸力、外观、接线。出门按钮
每月检查1次开锁功能、接线。
7.2.8 电梯
1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日内,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电梯的显著位置。
2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3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排除;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每年进行校验、检修。
4应与有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维护保养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对专项服务企业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对专项服务企业定期检修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人员应在 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维修人员应在 30分钟内到达现场。
7.2.9 水景 启用前进行防渗漏和防漏电检查,防止渗漏,保证用电安全。使用期间每日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 2周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7.3 消防安全防范
7.3.1 综合管理 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设消防安全负责人,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2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每年组织1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
3设置消防安全宣传专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员工进行 2次消防安全培训。每日防火巡查 1次,每月防火检查 1次,按照规定每年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2人,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7.3.2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
每日巡查 1次设备运行情况,保证 24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月检查测试 1次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的报警、联动控制、显示、打印等功能;每年机柜内部除尘1次。
2)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
每月抽查测试1次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的报警、警报功能;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每3年由专业清洗单位清洗1次。)备用电源
每月检测切换1次主、备电源;每季度备用电源、蓄电池充放电试验和表面除尘1次。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消防专用电话、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扩音器、扬声器的联动、强制切换功能,并测试音量;每年机柜内部除尘1次;每年机柜内的设备内部除尘1次。防排烟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核对风速;每年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排烟阀等。防火分隔设施
每月抽查测试1次防火门的启闭功能、防火卷帘的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电动防火阀的联动关闭功能;每年在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电控箱内部除尘1次;每年维修养护2次防火门附件,在门的转动部位补充 1次润滑油。水灭火系统
消防泵、喷淋泵每月盘车1次,每季度检查1次润滑情况;每年养护 1次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每月测试切断正常供电1次,测量1次照度和供电时间。消防电梯
每月检查测试1次按钮迫降和联动控制功能,轿箱内消防电话。灭火器
每日巡查 1次灭火器数量、位置情况,每月检查核对 1次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7.4 绿化养护
7.4.1 基本要求乔木
植株生长良好,树冠基本完整,植株保存率高于98%。年成活率高于98%,生长季节叶片保存率高于90%。灌木
植株生长良好,主枝完整,保存率高于98%,年成活率高于98%。绿篱和色块
植株生长良好,轮廓清晰,高度一致,修剪和补种及时,保存率高于98%,年成活率高于98%。地被和花坛植物
地被植物覆盖率高于95%,花坛植物死亡率超过2%后能及时补栽。草坪
草坪整齐,覆盖率高于95%。
7.4.2 绿化养护内容灌溉
有计划地进行浇灌,灌溉水下渗充足均匀,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及时排涝;一般植物确保在萌芽前、4月、5月、秋季、入冬前浇水1次,需水量大的植物根据长势和土壤情况合理灌溉。施肥 乔木每年施肥1次;灌木每年施肥2次至3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施肥3次至4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有条件的,应使用有机肥料。病虫害防治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4次病虫害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针对不同植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严禁高毒农药,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整形修剪
乔木每年修剪1次至2次,部分植物进行生长季修剪;灌木根据需要及时修剪开败的残花果,全年至少修剪2次;绿篱和色块生长整齐,每年五一前、七八月份、国庆节前和冬季修剪1次;冷季型草坪生长季节平均每月修剪 2次,全年至少修剪15次。除草
每年全面除草4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出现杂草的绿地面积不超过总绿地面积的5%,发现 50厘米以上的杂草应及时清除。垃圾处理
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和绿地内的垃圾杂物每周处理 5次。
7.4.3 工作检查 生长季节每月检查4次绿化工作。编制每月绿化养护措施和工作计划。绿化档案齐全。
7.5 环境卫生
7.5.1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每 2周至少清洗 1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1次杀虫药。每日清运 1次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垃圾清运车密闭运输、外观整洁。
7.5.2 物业共用部分清洁楼内
1)大堂、一层候梯厅
每日清扫并清拖1次大堂、一层候梯厅地面。
每周擦拭 2次信报箱。
每周擦拭 1次大堂玻璃。
每2周擦拭1次大堂、候梯厅墙面。
每日巡视保洁2次大堂、一层候梯厅。
2)楼道、楼梯
每日清扫1次、每周清拖2次楼道、楼梯地面。
每周擦拭2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
每季度除尘1次楼内灯具。根据地面材质,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每日巡视保洁2次楼道、楼梯。电梯轿箱
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
每日清拖 1次轿厢地面。不锈钢或其他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每月护理2次;石材装饰的电梯轿厢,每季度养护1次。
每日巡视保洁3次电梯轿箱。天台、屋面
每季度清扫1次天台、屋面;雨季期间,每月清扫1次天台、屋面。
每2周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楼外道路及设施 每日清扫1次、巡视保洁 3次楼外道路。
每 2周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2月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水景
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使用期间每日清洁1次水面;每年清洁2次水池池底。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雨雪天气清洁
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10:00前清扫干净。
7.5.3 工作检查和记录 每日检查 1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每月全面检查1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清洁档案齐全。
7.6 公共秩序维护
7.6.1 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
7.6.2 制定巡查路线,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6:00至22:00巡视 3次、其中楼内巡视 1次;22:00至次日 6:00巡视2次,夜间巡查2人同行。
7.6.3 巡视检查停车场,维护道路、场地使用秩序。
7.6.4 机动车辆登记出入。
7.6.5 安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留存 30日备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张贴在显著位置。
7.6.6 对违法行为立即报警,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7.6.7 每年进行3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做好记录。
7.6.8 备勤人员24小时待岗,人数不少于秩序维护专业人员的20%,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
7.6.9 记录与档案 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
7.7 装饰装修管理
7.7.1 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7.7.2 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7.7.3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7.7.4 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 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 人未申报登记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劝阻;拒不改 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业主委员会,并在物 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7.7.5 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 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7.7.6 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在 2日内清运。
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日内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