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及常见问题解答_应届毕业生迁户口流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及常见问题解答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应届毕业生迁户口流程”。

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步骤

一、提交资料

提交《就业报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还,《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备注栏上填写具体的入户地址及手机号码(详见样板)。考取研究生者提交《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具体的入户地址及手机号码。保卫处收取资料后,将给学生发放《领取户口迁移证回执》。步骤

二、领取《户口迁移证》

保卫处凭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到海珠区公安分局为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毕业生提交资料一周后,持保卫处发放的《领取户口迁移证回执》及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户口迁移证》,可拨打020-89003099咨询办理进度。步骤

三、落户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到相应的原籍地派出所/人才市场/研究生录取学校/录用单位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新的户口簿。

温馨提示:

1.无法亲自前来办理迁移手续或领取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可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委托提交材料的,代办人需携带委托人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而委托领取《户口迁移证》的,代办人带《领取户口迁移证回执》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

2.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请到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再前来保卫处综合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户口暂留学校托管,期限为两年,毕业时在院系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妥善保管。暂缓就业期限内取消暂缓就业或暂缓就业期限届满,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资料到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1楼)办理派遣手续并领取《就业报到证》,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再前来保卫处综合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借用个人户口卡时,必须出示《暂缓就业协议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公安局有关规定,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届毕业生,在2015年6月30日后只受理户口迁出相关业务,其他业务不予借出户口卡。

5.《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备注栏上填写详细入户地址,入户地址需与报到证报到地址的所在地区一致。迁回原籍的学生,入户地址填写原籍家庭户口簿户主页上的详细地址;迁往工作单位集体户者,入户地址填写单位集体户户主页上的详细地址,具体请咨询工作单位集体户管理部门;迁往人才市场集体户,入户地址填写人才市场集体户户主页上的详细地址,具体请咨询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门;迁往亲戚家,入户地址填写亲戚家庭户口簿户主页上的详细地址;迁往研究生录取院校,入户地址填写研究生院校集体户户主页上的详细地址,具体请咨询录取院校保卫处。毕业生户口迁移常见问题解答

一、没有入户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要办理户口相关手续吗? 答:户口在入学时没有迁移到学校,户口在生源地的学生,毕业时不需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需入户工作单位、人才市场、自购房产、搭户亲戚房产等,凭《就业报到证》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移证》,其后再将《户口迁移证》等资料交予相应工作单位、人才市场等办理入户。

二、户口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户口去向主要有哪几种?

答:

1、回生源地落户;

2、档案挂靠在各地人才市场,由当地人才市场为申请人办理“入户指标”,其后入户到人才市场集体户。

3、档案挂靠在各地人才市场,由当地人才市场为申请人办理“入户指标”,其后搭户到亲戚朋友家或入户到自购房产。

4、接收到具有人事代理权及集体户的工作单位工作,由该工作单位为其办理“入户指标”,落户到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自购房产。

5、学生毕业后,若暂时未能确定个人档案及户口去向,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户口最长可托管在学校两年,其后根据实际情况再选择前四种迁移方式中的一种落户。

三、户口在入学时转到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毕业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分为办理暂缓就业和没有办理暂缓就业两种情况,办理程序略有不同:

1、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学院领到《就业报到证》后,凭《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考取研究生者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交资料一周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前来领取《户口迁移证》;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学生需办理入户手续,回原籍入户的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挂靠人才人场的或经由人才市场申请指标入户自购房产、亲戚家的把迁移证交由人才市场办理,入户单位的请交单位办理,入户研究生录取院校的开学时交由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2、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暂留学校托管,期限与暂缓就业期限一致,最长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限内取消暂缓就业或暂缓就业期限届满,请先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即取消暂缓就业),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再凭《就业报到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四、如果毕业后不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是不是就会自动迁回原籍?

答:户口不能自动迁回原籍,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必须办理相关迁移手续。毕业生拿到《就业报到证》后必须按要求到保卫处提交资料并领取《户口迁移证》,其后根据个人情况到原籍地派出所/工作单位/人才市场等办理入户手续,领取新的户口簿,才算完成整个户口迁移过程,是不能自动打回原籍的。若毕业生不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公安局将按有关规定对超期未迁移的学生进行迁出登记,而学生未及时领取《户口迁移证》办理相关入户流程,户口将出现空户状态。

五、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但想把户口留在广州,应如何办理? 答:由于学生在学校的集体户口属于临时性的户口,要落户广州常驻居民户口必须要有《广州市区入户卡》或准迁证。如果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但又想把户口留在广州的毕业生,可在办理户口迁出前,先到人才市场申请人事代理业务,档案挂靠在人才市场,并由人才市场为其申请《广州市区入户卡》,毕业生既可以选择入户人才市场集体户,也可以搭户到亲戚朋友家(搭户需先咨询入户地公安局是否接受搭户,各区的搭户条件略有不同),当然也可以入户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的房产。

1、没有办理暂缓就业或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消暂缓就业的2015届毕业生,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联系广州市区的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业务,档案将挂靠人才市场,向人才市场说明需要办理入户手续,要求申请《广州市区入户卡》,并告知意愿入户到人才市场集体户/自购房产/搭户亲戚朋友家中。

第二步:人才市场给学生发放《接收函》等;学生需按学院通知要求将有关资料交给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在学院领取到《就业报到证》后,凭《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户口迁出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把办好的《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等资料交予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办理《广州市区入户卡》。

第四步: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入户人才市场集体户/自购房产/搭户亲戚朋友家中。若入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等资料交给人才市场后即可。由人才市场为其申请《广州市区入户卡》并完成落户手续,办理新的户口簿,今后需要使用户口簿,需根据人才市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借用。

若搭户亲戚朋友家,在人才市场领取到《广州市区入户卡》后,凭《广州市区入户卡》、《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亲戚朋友家庭户口簿、户主及业主身份证、户主及业主亲笔书写的入户同意书到亲戚朋友房产所在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有部分地区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需要使用户口簿时向亲戚朋友借用户口簿。

若入户自购房产,在人才市场领取到《广州市区入户卡》后,凭《广州市区入户卡》、《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到本人房产所在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有部分地区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新户口簿。2、2013、2014届毕业生及2015年8月1日后取消暂缓就业的2015届毕业生,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联系广州市区的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业务,档案将挂靠人才市场,向人才市场说明需要办理入户手续,要求申请《广州市区入户卡》,并告知意愿入户到人才市场集体户/自购房产/搭户亲戚朋友家中。

第二步:人才市场给学生发放《接收函》等;学生需凭《接收函》、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等到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1楼)取消暂缓就业并领取《就业报到证》;其后,凭《就业报到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户口迁出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把《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等资料交予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办理《广州市区入户卡》。

第四步: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入户人才市场集体户/自购房产/搭户亲戚朋友家中。

六、能不能档案挂靠在人才市场,而户口迁回原籍呢?

答:根据毕业生落户政策,户口和档案必须由同一城市接收。一般情况下,入户地址应是《就业报到证》上“报到地址”的所在区域,例如:报到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那入户地址也应为广州市户籍辖区内某一地址。若毕业生确实有特殊情况需把档案挂在人才市场而户口迁回原籍,请先咨询原籍派出所是否同意入户,其后再到保卫处填写申请报告,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答:考取外校研究生的2015届毕业生,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选择迁回原籍或研究生录取院校,到保卫处办理时提供相应入户地址。考取本校研究生的2015届毕业生,毕业时不用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入学后需提交《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从本科户册转研究生户册。

八、办理暂缓协议的毕业生如何借用户口卡?

答: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内,如果要办理升学、报考、出入境、就业等事宜需要使用户口卡,请带上《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借用手续。要办理《失业证》、《结婚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相关手续时,需终止暂缓就业并将户口迁回生源地后再办理。

九、更改户口迁往地址该如何办理?

答:毕业生需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

1、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更改就业报到证;

2、持更改好的就业报到证、原《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人书写的申请报告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

十、如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

1、学校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参照“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板”格式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先到所在院系盖章,其后到保卫处综合科盖章。

2、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凭户口卡、户主页、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滨江派出所开具。滨江派出所地址:海珠区滨江东远安新街逸民里11号。

十一、如何开具未婚未育证明?

答:

1、学校开具婚育证明:申请人持户口卡、户主页、身份证原件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学校行政楼204室)开具,电话020-89002686。

2、民政局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人持户口卡、户主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海珠区民政局办理,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栋首层,联系电话020-83814282,020-83811299。

3、滨江街婚育中心开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持户口卡、户主页、身份证原件,学校开具的婚育证明,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到仲恺社区居委会查验并开具证明,其后再到滨江街婚育中心盖章。仲恺社区居委会地址:海珠区滨江中路华标涛景湾江景街18号E栋2楼,联系电话020-89002877。滨江街婚育中心:海珠区滨江东远安新街逸民里11号滨江派出所旁。

十二、特别提醒:办理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街道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均需要使用到户口卡、户主页,请到保卫处综合科借用户口卡、户主页再前往办理。此外,毕业期间开具以上证明,请在户口迁出前办理。因户口一旦迁出,海珠区公安分局出具《户口迁移证》,原在学校的户口卡将被注销回收。就业报到证样板

注意:在复印件备注栏上用黑色钢笔填写入户地址及手机号码。委托书样板

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因 本人无法前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板

证 明

兹有我校 级 专业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经审核该学生在校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特此证明。

(学院盖章)(保卫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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