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费管理暂行办法_电话费管理办法
电话费管理暂行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电话费管理办法”。
新龙幼儿园电话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通讯费用管理,控制成本,确保工作和教学高效、畅通,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电话管理:
⑴、幼儿园各班现设立的区域电话,可免费拨打集团所属单位和本园各教学班的电话,并能接听所有外单位及个人的电话。为保证和外界联系,幼儿园共开通部分外线电话,分别为:财务室、保研室、教务处、食堂及各教学楼层一部,其中7部为磁卡电话,按卡计费,包干管理。
⑵、电话机管理实行责任制,要求电话机所在部门、级部要管理使用好该电话。不许私拉乱拽,不许随意换电话、自行安装电话,不许用别的电话机接入打电话,若出现卡外盗用电话,由电话所在部门负责,并从该部门每个人的个人电话费中扣除盗用电话的电话费。若由此而影响打工作电话,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⑶、办公电话一律禁止因私事外拨电话,打电话时,各级部要做好审查和登记事项,严禁拨打国内长话、及“168”、“968”等特种服务电话。违章使用者,经查实后,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其费用,并将处以不低于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话费管理:
话费使用采取定期、定标、包干的办法。定期:一个月;定标:根据业务性质确定话费标准;包干:根据确定的标准,定期内不变,总额包干,多不退少不补,余额可转入下一阶段或奖励给级部(个人),若不够(级部)个人可以补交或在工资中扣除。
2、话费包干标准:
(1)、部门业务电话包干标准:具体标准为:教务处:50元、保研室50元、食堂30元、各级部每月30元。
3、磁卡管理办法 各级部及部门业务电话费磁卡,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级部组长)管理。部门和个人磁卡若有损坏、丢失均由责任人负责,需要换卡,每卡成本十五元。
每月充值话费统一到办公室,(每月1日)超支或节余话费每季度结算一次,超支在工资中扣除,节余发给部门(个人)。结算日期为每月30日。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