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中学校长受贿案的深入剖析_中学校长教育脱贫反思
对一起中学校长受贿案的深入剖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学校长教育脱贫反思”。
对一起中学校长受贿案的深入剖析
佳木斯市院预防处
去年十月,佳木斯东风区院预防处对佳木斯市第四中学校长姚亚春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初查。
经查,案犯姚亚春于2001年利用职务之便,在订购教材同步训练册中,收受回扣共计99700元。此案转至东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现法院已作了有罪判决。
此案的查处在我市引起很大反响。认真分析此案,对深入研究教育系统预防犯罪对策,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一、案件特点
1、犯罪主体身份集中。由于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管理和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相对较少,因而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是掌握实权的单位领导、行政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
2、犯罪性质单一。主要是利用订购教材、图书、采购电教设备和订做校服等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受贿犯罪已成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3、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此案作案次数达十几次,作案时间距案发长达六年之久。
4、作案手段隐密,侦查难度较大。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知识水平,为逃避侦查,对抗打击,往往在犯罪前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作案后又想方设法掩盖罪行。由于行受贿人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和防御心理,且相互建立了长期的利益关系,往往暗中订立“攻守同盟”,案发后行贿人不积极配合,使侦查工作难度增加。
二、发案原因
剖析这一案件,我们不难发现,导致这起案件发生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主观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差别越来越大,个别教育工作者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经不起风浪,价值观念扭曲,产生心理失衡,导致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搞钱权交易,特别是一些身居要位或临近退位的领导干部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驱使下,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走上了犯罪道路。
客观上,随着我国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投入,教育系统基建采购市场不断扩大,成为建筑商、书刊发行社、服装厂、保险公司等商家“进攻”的目标。一些商家以各种名义的回扣、好处费来拉拢教育系统的领导和主管人员,加之学校梳于管理,特别是在基建、采购等重大事项上缺乏民主监督,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可见,缺乏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诱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最重要的因素。
三、防范对策
通过对此案的认真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在教育系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内控机制,防范职务犯罪。
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督和制约。对财务、采购等重点岗位要实行轮岗制。
二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预防教育,特别是财会、采购等重点岗位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三要严格坚持民主决定重大事项,缩小个人决策的权力空间,从客观上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四要充分发挥教职工职代会作用,扩大教职工在任用干部中的民主参与程度,确保广大教职工在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