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公务员交流_公务员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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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公务员交流
第一节公务员交流制度概述
美国心理学家勒温提出了单个人与环境关系的公式:B=f(PE),式中:B——个人的绩效,p——个人的能力和条件,e——所处环境。
勒温的场论指出,一个人所能创造的绩效,不仅与他的能力和素质有关,而且与其所处的环境(即他的“场”)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处于一个不利的环境中,比如专业不对口,人际关系恶劣,心情不舒畅等等,则很难发挥其聪明才智,也很难取得应有的成绩。而且一般而言,个人对环境往往不能为力,改变的方法是离开这个环境,转到一个更舒适的环境去工作,这就会造成人员流动,因此,勒温的场论是研究人员流动的理论基础之一。
对心理场的解释
环境。用文字来解释这个公式的话,就是说行为是随着人与环境这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即不同的人对同一的环境条件会产生不同的行为,同一个人对不同的环境条件会产生不同的行为,甚至同一个人,如果情境条件发生了改变,对同一个环境也会产生不同的行为,勒温的这种描述显然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状况。为了更确切地具体分析一个人在特定情境中的行为,勒温提出了心理环境这一概念,心理环境也就是实际影响一个人发生某一行为的心理事实(有时也称事件)。这些事实主要有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准物理事实,即一个人在行为时,对他当时行为能产生影响的自然环境;二是准社会事实,即一个人在行为时,对他当时行为能产生影响的社会环境;三是准概念事实,即一个人在行为时他当时思想上的某事物的概念,这一概念有可能与客观现实中事物的真正概念之间存在差异。在这里勒温提出了所谓的“准事实”,他是想借用这个概念来说明影响人行为的事实并非客观存在的全部事实,而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情境中实实在在具体影响一个人行为的那一部分事实。这一部分事实有时候可能与客观存在的事实相吻合,也有时候可能不吻合。勒温的这一思想实际上反映了他的整体论的观点。
一.公务员交流的含义
公务员的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职务关系的活动和制度。
1、交流形式是法定的(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都有其特定的目的、范围、对象及其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2、公务员交流范围的广泛性。公务员,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可以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的不同的机关之间交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外部交流)
所谓“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对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组织、领导、监督等活动。它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管理性,即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的公共事务比较广泛,既可以是国家事务,也可以是社会事务,其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文体、卫生、科技以及同社会秩序有关的各种事务的管理。
二是具有国家代表性,即这种活动是代表国家进行的,它是一种国家管理性质的行为,而不是代表某个人、某个集体、某个团体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活动是国家权力或其派生权力的一种体现。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是由国家拨款建立或者拨款设立并维持运转的,这些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实际上属于国家委派经管国有资产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人员,他们的活动会影响到国家管理职能,在工作性质与公务员接近。因此,本法规定公务员可以与之进行交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协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务员的交流,既包括不同机关、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也包括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包括私营企业、外资企业)
3、公务员交流的原因:一是工作需要,二是照顾公务员个人的愿望。
4、公务员的行政职务关系(可能会改变公务员的职务的性质和内容、人事关系、工作地区)。
5、基本上都是同级或相关职务的平调。(职务的级别不得变化,不得以交流程序代替公务员的职务升降程序,不能以交流为手段,变相地晋升或降低某公务员的职务或者级别。否则,会冲击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制度。改变公务员职务级别的交流其实就是公务员职务升降,公务员职务升降的程序条件和公务员交流的条件程序是不同的,职务升降比公务员交流的程序和条件严格的多。)
二、交流制度的作用
1、有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更新知识。
公务员的交流可以使公务员熟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的工作,开阔视野,丰富阅历,增长才干,避免因长期在某一岗位任职而造成的目光狭窄、僵化保守、因循守旧的状态,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有利于公务员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保持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2、有助于防腐倡廉。
公务员长期在一地工作,容易形成近亲繁殖,或陷入某些关系网中在这种环境下,权力缺乏监督和约束 容易被滥用或滋生腐败。公务员交流则是一种解脱,务员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人熟了,关系多了,有些事碍于情面,难以做到秉公办事。交流使公务员从矛盾中解脱出来 更换工作环境,突破各种关系网,可以公正地行使职权。同时,交流轮岗也是一种监督,因为离任前一般要进行离任审计,这既有利于做出公正的评价又有利于发现问题。因此交流也是对公务员严格要求,关心爱护的有效措施。
3、有利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由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部门、单位之间经济实力存在差异,加之目前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不完善,各地区、单位和部门人才分布与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普遍存在 市区机关人才多于县和乡镇 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才多于经济不发达地区 一方面 有的地方 部门和单位 人才供不应求 而具备较高素质 能够担任领导工作的人才难寻 即使有人才也很难留得住 另一方面 某些地区 单位又存在着人才大量积压和浪费的现象交流轮岗则能较好地改变交流轮岗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的现状 促进公共管理人才在各地区部门以及各行业之间的合理配置。
4、能帮助公务员解决一些个人的实际生活困难。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两地分居、居住地过远、赡养老人等等公务员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都可能影响到公务员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关心公务员的工作,同时也要关心公务员的生活。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公务员交流可以帮助公务员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可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更加投入的去工作。可见,公务员交流制度是法,但是同时它也是很人性化的。三 公务员交流可能带来的问题
1、公务员交流容易引起经验乃至人才的流失
一个称职的公务员,在一个业务部门工作多年,熟悉掌握国家或上级机关的有关政策、规定 对于本部门业务得心应手,对本单位所分管的工作,有关项目的来龙去脉、历史沿革、发展前景思路清晰,与上下、左右、内外有关单位或人士建立了良好沟通与协调方式。显然,这是经验的积累是一个熟练公务员在业务工作上的经验优势,然而,在一个部门工作时间长了也容易使人产生惰性、靠经验吃饭、目光范围狭窄、在一些权力或涉及某些利益的部门还可能产生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这不利于干部的培养,也不利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务员交流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但同时也可能引起管理经验的流失就公务员个人而言 参加公务员交流的原因各不相同 因人而异 因此 会对工作带来不同的影响 公务员交流到满意的岗位 往往心情好 会比较乐意做好交接班工作 这样 经验的流失相对较轻 对公务员交流不满意者 则要靠责任心了 责任心不强或心情不好者 大多不认真或不会做好交接班工作 不可避免会使有些工作中断或搁置
2、公务员交流容易打断原有的工作思路
公务员在一个部门工作若干年 对承担的工作有了经验 对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因此能比较准确地把握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 并形成工作思路 公务员交流轮岗容易打断原有的工作思路 就算公务员交流者有高度的责任心 做好交接班工作 并把自己的想法 思路告诉接任人 接任人也会因为对新部门工作认识的限制 不一定会真正理解 或许 接任者有自己的新的思想和新的做法 不一定愿意参考别人的思路走 无疑 新人会带来新的思维 新的作风 但由于他们短期内对新岗位的了解不够 他们所想 所做的不一定是切合实际的 也不一定是更好的 从了解熟悉一个岗位的工作到能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是有时间过程的 更是需要逐步积累的3、公务员交流容易使工作延续性受影响
在严格实行定岗定编后 大部分公务员都同时担当着多个工作项目 而且每一个工作项目都有不同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与不同的部门发生着各种联系 有些项目时间性很强 必须及时跟紧有些工作涉及好几个部门 必须按时 按程序进行 公务员交流后 新的接任人因为对新的工作不了解不熟悉而不一定能很好地承接 容易导致某些工作和项目的执行 实施受到延误或中断 这不单是某个部门管理上的问题 还可能影响到其它部门的运作 以及有关工作的开展应当看到 以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通过正确引导和适当培训 经历公务员自身努力和一定时间的适应 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制定周密科学的公务员交流制度,坚持科学的交流原则、条件和程序,发挥公务员交流的积极作用,避免或者减少可能带来的消极作用。
四、交流制度的实施原则
1、法制原则
公务员交流制度对公务员交流的各种形式及其适用的情况,各种交流形式的程序、条件都有明确规定。在开展公务员交流时,必须严格安装这些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交流资格的要求,编制及职位空缺的要求
2、适才适用 每一个公务员,由于其受教育的程度和成长道路不同等方面的原因,不但具有思想和性格上的差异,也形成了能力和业务专长方面的差异,而工作职位对每一个任职者各方面都有着不同的要求,成功的交流工作就是要尽最大可能,将每一个公务员安排到最适合发挥其特长的职位上,使他们的才能乃至潜能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以实现适才适用,人尽其才。公务员不能为了交流而交流,必须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实施前提下,尽可能把公务员交流到适合其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做到适才适用,人尽其才,达到人与事的最佳结合。
3、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着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它是一个庞大有序的整体,而每一个公务员则是构成这一整体的最基本的要素,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公务员有义务服从组织的管理,服从组织上因工作需要而作出的各种交流安排。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对公务员加强个人服从组织和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教育,使他们能够心情愉快地接受各种调动安排,按期到任就职。公务员对于交流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可向组织提出,但不能借此拖延或拒不服从安排。
经济发达地区人人都想去,艰苦的老少边穷地区人人都躲着。
4、合理原则
公务员的交流,关系到政府工作的效率问题,也关系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如果不注意到这一方面,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反而对工作更为不利。因此,交流工作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也要适当考虑到公务员的个人利益,在不违反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灵活地、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尽量做到合情、合理,并且尽可能地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心情愉快地接受交流安排,投入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