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维保合同0521_消防系统维保合同书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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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维保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筑物的消防系统维保服务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建筑物的基本情况

详细见附件一《总公司物业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明细表》。

二、建筑物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及所包括的主要设备: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报警设备、联动柜、消防广播设备、消防对讲设备、线路等;

2、消火栓灭火系统:系统水泵及电控柜、消火栓箱、阀门、管道、水泵接合器等;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水泵及电控柜、报警阀组、喷头、水流指示器、阀门、管道、水泵接合器等;

4、气体灭火系统:系统报警产品、贮气钢瓶、启动钢瓶、管道、选择阀等;

5、防火卷帘门;系统电控箱、帘板等;

6、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灯具、电池、线路等;

7、防排烟系统。

三、维保方式

3.1乙方应当指派具有丰富消防维保经验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设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测、维修保养,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并保证维保后的消防系统设施能达到国家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每月出具维护保养记录报告,将记录整理归档送给甲方。

3.2全天候24小时对消防系统突发故障提供电话值班服务; 3.2.1响应时间:

3.2.1.1一般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 3.2.1.2重大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 3.2.2突发故障要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未能及时处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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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因更换设备、技术复杂、系统编程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处理,应与甲方负责人沟通协商具体的方案;

3.2.2.2如更换设备的费用需甲方审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3消防设备零配件的更换。

3.3.1甲方负责的费用:由乙方及时书面报价给甲方,经甲方批复后方可购买;或由甲方提供零配件。

3.3.2新购买的零配件要与原有零配件的厂家、型号、规格相符;如因原有型号的零配件已停产,乙方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文件中要提供同品质的零配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购买。

3.3.3此项目施工须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施工人员工伤及意外伤害险、包税金的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承建与施工。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

个月。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5.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5.2付款方式:

5.3甲方分四期支付给乙方维保服务费;

5.3.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5.3.2其余的三期,乙方按计划完成每季度的维护保养服务后,甲方在次季第一个月10号前支付给乙方上季度的维保服务费,即年度合同金额的25%,元整(¥ 元)。

5.3.3乙方应至少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与该期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对乙方发票核实迟延的,甲方可相应延迟付款,且对乙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六、甲方责任

6.1向乙方提供消防系统相应的图纸和资料等。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乙方须把图纸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明确对乙方工作人员的要求。6.3 在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期间,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和人员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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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每次现场工作,甲方指派工作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配合;审核现场工作表格的记录并签名。

6.6审核乙方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文件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和监督。6.7消防系统突发故障时,要及时通知乙方;在发生火灾、漏水、放气等紧急事故情况下,向乙方无条件提供人员、设备、工具。

6.8建筑物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因装修涉及改动、变更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配合跟进。

6.9明确服务费用的申请制度;按本合同规定依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6.10当消防设备被人为损坏或丢失(非乙方原因),其维修费用、新设备的材料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11消防设备零配件的更换符合本合同3.3.3条款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批复或及时提供。

6.12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应及时批复或及时提供设备,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责任

7.1确保本合同期限内具有消防系统维保相应的资质;如丧失资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除消防报警主机编程外,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3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负责人员联系电话;如相关负责人员更换,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并更新联系电话。

7.4如消防系统原维保单位不是乙方的情况,本合同期的第一个月,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编制检测报告,并针对系统存在的隐患、故障情况编制整改方案及报价;所有文件在测试完成后 一 周内提交给甲方。

7.5编制的维保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计划、月/季度计划、标准、规程、工作流程、报告、管理制度等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6负责编制消防系统维保的年度计划、月/季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审批;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按计划开展维保工作。

7.7每月现场工作前三天,应电话联系甲方,以确认工作计划;如计划有变更,填写《工作申请表》,待来现场工作时,甲方签名确认;每天现场工作前,按规定向甲方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方可开展工作;每天现场工作后,按规定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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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负责按计划、依据维保方案按本合同3.1条款的规定开展现场工作;并按维保方案的要求,将工作内容、设备的情况如实填写到工作表格中;当日工作结束后,要将工作表格交给甲方现场人员审核、签名。

7.9每月例行工作中发现消防系统存在的故障隐患,要按制度规定填写工作表格、并要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及处理的情况均要填写到相应的工作表格中,当日工作结束后,要将工作表格交给甲方现场人员审核、签名;如故障隐患需甲方审批、配合等原因而不能处理的,三天内编制发文给甲方。

7.10消防系统突发故障时,负责按合同3.2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到设备零配件更换的情况,负责按本合同3.3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如乙方怠于履行抢修义务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11爱护建筑物的公共设施、甲方及租户的财产,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赔偿。

7.1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的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意外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在执行服务工作或服务工作期间的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13乙方与乙方的工作人员发生的劳务关系、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14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认真做好消防系统的维保服务工作,如消防监督部门检查或发生火灾,消防系统是由于乙方的原因而未能正常运行,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15负责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供甲方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计划、月/季度计划、月度报告、年度报告、现场工作表格、维保方案、发文、《工作申请表》等;具体时间由双方在合同执行第一个月内协商确定。

7.16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穿着工作服,佩戴工卡,遵守甲方有关的管理规定。

7.17建筑物进行消防演习时,乙方须紧密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八、不可抗力

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条款不能正常履行,均不应视为违约,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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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争议解决

工作过程中或合同有关事项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十、合同生效和解除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10.2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决定解除合同,需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但以下情况除外:

10.2.1乙方不服从管理、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开展工作、系统故障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等情况,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未能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当月的服务费用,同时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2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服务费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缴滞纳金每延迟一天按欠款总额的0.5%计算。

十一、其它

11.1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总公司物业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明细表》 附件二:消防维保工作方案 附件三:维保工作人员消防上岗证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

11.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所记载的地址为文书有效送达地址,若一方在依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向对方送达或邮寄相关文书时,另一方拒收、无人收取或其他原因导致文书被退回的,则依旧视为该文书所记载意思表示已到达。甲方:(盖章)广州市白云区供销总公司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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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总公司物业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明细表 附件二: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方案

一.维护保养工作内容

(一)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检查烟感、温感、探头是否完好。(每月检查)

2、检查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变形,玻璃有无破损。(每月检查)

3、巡检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或破玻功能。(每月检查)。

4、测试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烟、温感。(每月检查)。

5、检查火警时在自动状态下能否及时准确显示报警地址、类型和发出警报(警铃呜响)。(每月)

6、检查火警时在自动状态下能否准确联动相关消防设备,如:起动消防栓泵、喷淋泵、打开风阀、联动风机、接通广播、启动警铃、电梯迫降等。(每季度)

7、检查火警时,消防中心能否接收到各设备动作后的反馈信号。(每月)

8、每月对报警控制器、各楼层消防控制线路接线箱、联动控制柜进行清洁保养。

9、每月对报警控制器、各楼层消防控制线路接线箱、联动控制柜、通讯主机内电器元件进行清洁保养。

10、每月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切换试验。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联动控制柜、消防主机、通讯主机、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联动功能试验。

11、定期对探头除尘清洁一次。上述工作均按工程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二)消火栓、自动喷淋(含水幕)灭火系统

1、检查消火栓箱及配置的消防部件,外观是否破损,涂层有无脱落,周围有无障碍物。(每月)

2、检查箱内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是否齐全、良好;水带是否霉烂,水枪内是否有杂物,消火栓水带水枪接口处的密封是否老化,卷盘是否有漏水现象及转动是否灵活。(每月)

3、检查减压阀高、低压端压力表读数是否处于正常范围。(每月)

4、检查消防栓管道上各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位置,管道接口及阀门是否有漏水和锈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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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每月)

5、启动各台消火栓泵,试验运行。试验完毕后,在最不利处的消防栓放水,观察其出水压力及流量是否足够。启动各台喷淋泵,试验运行,检查压力、运行情况。(每月)

6、检查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检查密封垫是否老化。(每月)

7、检查、清洁消防中心、现场水泵房及消防水泵控制柜线路。(每月)

8、检查和测试消防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的自动满载运行状况。(每月)

9、在正常情况下,维护管理人员定期应对进水阀、报警阀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每月)

10、检查喷淋管道上各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每月)

11、检查喷淋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检查密封垫是否老化。(每月)

12、启动稳压泵,观察压力上升是否正常,人工放水观察稳压泵自动起动和停止后的压力是否正常。(每月)

13、检查消防泵和喷淋泵启动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显示其动作信号,自动状态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其启动和停止。(每月)

14、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15、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16、对泵房内水泵、水管各连接器件进行除锈、润滑、翻新工作。(每年)

17、对喷头进行巡检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

18、检查和测试消防水泵及喷淋水泵,包括所有消防加压泵模拟火灾状态进行联动控制。(每季度)

19、启、闭信号闸阀,检查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关闭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每季度)

20、各楼层在喷淋末端进行试放水一次,检查以下内容:(每月)

(1)该楼层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动作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报警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

(2)该楼层对应的湿式报警阀是否动作。(3)湿式报警阀动作时上、下腔压力是否正常。

(4)湿式报警阀动作时,水力警铃是否报警,铃声是否响亮,能否达到报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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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湿式报警阀动作时,压力开关是否动作,动作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报警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

21、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每月)(1)水流指示器、信号阀、试验闸阀放水,检查主机是否有报警信号。

(2)在湿式报警阀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压力开关接通电路报警,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报警信号并显示所在位置。

22、启动稳压泵,观察其动作时管网压力是否正常。(每月)

23、检查喷淋泵启动时,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显示其动作信号。(每月)

24、检查喷淋泵启动时,出口压力是否正常。(每月)

25、手动启动各台喷淋泵,试验运行。(每月)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三)消防通风和防排烟系统

1、检查送风口、排烟口有无变形、损伤,周围有无影响使用的障碍物。(每月)

2、对现场风机控制箱、正压送风机和消防排烟风机进行检查测试。(每季度)

3、对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进行检查测试。(每季度)

4、检查风机与排烟连接部位的法兰有无损伤,螺栓是否松动(每季度)

5、启动送风(排烟)风机,检查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每季度)

6、巡视排烟阀(口)、送风阀(口)保养情况,抽查手动开启复位情况是否正常。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四)电梯的联动检查

1、在消防控制中心强制迫降消防电梯时,电梯应能自动降于首层。并巡检电梯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盘。(每季度)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五)消防事故广播系统

1、检查功放机工作是否正常。(每月)

2、检查麦克风播音是否正常。(每月)

3、检查天花喇叭、挂墙音箱有无脱落。

4、模拟火灾事故情况下,消防广播是否动作。(每季度)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六)消防对讲电话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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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插孔是否齐全。

2、现场对消防中心之间进行通话试验,通话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确保对讲电话通话清晰。

(七)应急疏散系统

1、检查应急灯、疏散灯是否齐全。

2、现场对应急灯、疏散灯进行试验,检查是否符合要求。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进行记录存档。

保养单位:

附件三:维保工作人员消防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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