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1_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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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阜阳市2011年工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1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阜阳市2011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范围 2011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括: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等各类工业项目。
二、项目的申报重点及条件
1、项目申报的重点
围绕九大产业调整和振兴,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优化产业、产品、技术结构。重点支持煤电、机电、农产品加工、纺织、化工、医药、林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项目。
2、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财企〔2011〕256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符合“质量、品种、效益”原则。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标志性强的项目。
(2)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手续完备,建设资金落实。(3)优先支持经营业绩良好,国内或省内行业排头兵企业,或成长性好,主业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企业。
3、申报材料
(1)阜阳市2011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2)阜阳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3)阜阳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参见附件3)。
三、项目监督和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组织申报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1〕256号)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组织项目。我们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财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评审监督。
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一经发现,将收回全部专项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财政局提出申请。
2、各县市区经信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并对初审结果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属企业项目由企业直接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报)。
3、要围绕九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组织项目,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落实在企业和产品上,重点选择产品有市场、经营业绩良好、技术水平高的企业和项目。“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单纯扩大能力的项目不能申报。同等条件下,列入《阜阳市2011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经信投资〔2011〕419号)的项目优先支持。
4、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不予重复支持。同一企业(单位)当年只能申报一类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当年只能申报其中一个企业的项目。
5、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有关汇总表分别报市经信委有关科局和市财政局企业科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 : 朱 耘 电话:2262898 市财政局: 朱道友 电话:2297192
附件:
1、阜阳市2011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2、阜阳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阜阳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阜阳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