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土地流转的经验和做法_土地流转的做法和经验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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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土地流转的经验和做法

土地流转意味着土地可配置到最能发挥其效率的经营者手中,可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获得土地经营的规模效率。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更是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促进城市化进程,最终解决“三农”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工作的关键是要明确“谁流转、怎么流转和流转收益归谁”这三个重要问题。

成都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他们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经验和基本方法是“三个集中”,即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在推进城乡一体的过程中,成都市是如何实现土地流转的呢?3月份在成都市考察工作时,曾就此做过了解,近又查阅了一些资料,对成都市土地流转的做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早在2005年,成都市委和市政府两办下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中,成都市就至少确认了4种流转方式,分别是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和入股。

转包即承包方自行与有经营能力的业主协商,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流转给业主。租赁是农户在自愿基础上,把土地书面委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管理。然后,由这两种组织代理农户与业主签订合同,由业主承租或承包,统一开发经营。

互换经营指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承包方,为土地集中经营需要,可自愿将承包土地进行互换。交换条件、附带的利益关系和补偿等,由互换双方协商。比如,某片土地需要成片规模经营,但其中有一块承包人要保留自己的承包经营权,在自愿原则下,就可用其他的地,来换这块地。

土地股份合作就是土地承包方自愿联合起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也可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与业主合作经营。

成都市在土地流转上有过诸多摸索。比如,成都三圣乡红砂村(土地租赁)、汤营模式(土地入股,股权+红利+工资)、以及互换经营(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股民),双流、蒲江等地出现的土地转包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实施规模经营)等等。

2006年3月14日,四川省第一家市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在成都成立,标志着农村土地流转由以往的个人行为变为政府指导。随后,县乡两级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也相继成立。

2008年10月,成都市成立了全国首家综合性的农村产权交易所,在温江、大邑、锦江、都江堰等地建立起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开设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成都市和部分市县还组建设立了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开展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担保业务。

成都市在创新土地经营机制中,首先是确权颁证,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全市共有225个乡镇(街办)、1208个村(社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涉及农户71万余户。有了土地流转平台,成都市便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发展。全市总结推广了“土地有偿流转,业主规模经营”、“土地量化入股,集体统一经营”、“龙头企业带动,村企合作经营”、“土地量化入股,农民与企业合作经营”等多种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到2008年底,累计流转耕地达到215.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1.7%。

农用地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户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了实实在在的家庭财产权。通过依法流转,农民不仅实现了较为稳定的租金、股红等直接收益,还可以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薪金和二

三产业经营收入等。随着土地规模经营的深入推进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使用权入股等途径获得的收入不断增加。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430元。

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带动下,成都市发展起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形成生猪、食用菌、名优茶叶、蔬菜、柑橘、猕猴桃、花卉等产业带,以及152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模标准化基地。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622家,其中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05家,亿元以上龙头企业60家,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4家。

2007年9月,成都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成立后,成都市积极推进农民变市民的身份转换,为此在城市近郊提出和试行了农地流转“三保障、两放弃”的城郊模式。

所谓“双放弃”是: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在城区集中安排居住,并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三保障”则是指农民变成市民需要的三个保障条件,一是能够在城市的二、三产业就业;二是在城市拥有自己的住宅,家属能够在城市居住;三是能够享受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公共服务。“三保障”和“两放弃”互为条件,农民有了“三保障”,必须“两放弃”;要农民“两放弃”,就必须给农民以“三保障”,在这里,农民变市民不仅是身份的交换,实际上也是一种物质的交换,即农民以承包地来换城市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宅基地来换城市的住宅。

为了确保“三保障、两放弃”后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成都市温江区制定了《关于鼓励农民向城镇和规划聚居区集中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并启动了“限制条件”。一是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必须达5000元以上,其中80%以上来自非农产业。这样在自愿“双放弃”后,能够承受城镇居民社保的缴费水平。二是优先考虑城区规划的优先发展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即将延伸的区域、在“拆院并院”过程中整体成片集中区内居住的农民。在土地补偿项下,温江区规定:“农民应得土地补偿,按所在村组的宅基地、林盘地、承包地、自留地人均面积应补偿额计算。农户的宅基地和林盘地上的附着物,在实施搬迁时根据协议锁定数额进行补偿;自留地和承包地上的附着物,在实施搬迁以前,由农户耕种经营,在实施搬迁时,由农户自行处理,政府不再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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