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管理办法_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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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学术诚信,加强学风建设,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相关精神,经我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3届毕业班起,启动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一、检测对象

我院所有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拟参加毕业答辩的本科生。

二、抽检范围

1、按毕业班总人数30%由校教务部随即抽取,由我院送检。

2、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至少抽一人。

3、拟申请优秀、参评校优、省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学年度经二次抽检没通过,而推迟毕业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均必须送检。

4、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均必须送检。

三、检测内容

毕业论文的题目和正文,包括翻译部分,不包括毕业实习部分及参考文献、附录、公开发表论文等。

四、检测时间

每年毕业生答辩前半个月,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被抽检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后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检测。

五、检测要求

送检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只含标题和正文,包括翻译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图表、表格、公开发表论文等。电子文档以“姓名+论文题目”命名,检测者将符合要求的论文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管理人员收到电子版论文4个工作日后,通过电子邮件将检测结果(全文及各分段的文字重合率)反馈给本人。

六、检测标准

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合格率为:≤25%

1、总文字复制比≤25%,视为通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5%,视为没有通过检测。

2、拟参评校优、省优毕业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合格率为:校优≤15%;省优≤10%,达不到此合格率者,取消参评资格。

七、检测结果处理

1、初次检测通过者,可参加毕业答辩。

2、初次检测没有通过者,限期修改。修改后,由学生提交“抽检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审定后,送第二次检测,检测标准同初次检测标准。第二次检测通过,可参加毕业答辩。第二次检测仍然没有通过者,不准参加答辩,申请下一年学度答辩,推迟毕业。

3、指导教师要以同样标准要求没有被抽查的学生。

4、将抽检学生论文电子版(最后一次送检版)发给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随机检查送检电子版与参加答辩论文的一致性,对于不一致者,需有合理的说明,若不一致比列超过50%,且理由不充分者,将取消答辩资格,推迟毕业。

5、第二次检测才获得通过的毕业论文,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论文,若有特殊情况,应由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决定。

八、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本办法在执行中可适时微调、修改、不断完善。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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