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人才培养规划_休闲体育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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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0—2012年体育人才培养规划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体育强省,促进我省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全面协调发展,结合我省体育人才现状,制定2010—2012年体育人才培养规划。
一、体育人才培养面临的形势
近几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体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体育人才培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整体实力显著提高:体育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能力有较大提高;涌现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大幅度增长;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体育人才培养有力地支撑推动了我省体育事业发展。
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要实现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我省也提出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要求,体育人才培养工作将进入整体性推进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体育人才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体育人才总量相对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和领军人才短缺;体育人才保障机制不健全。
面对我省体育人才工作所取得成效,要清醒地认识到现有的体育人才队伍还不能满足建设体育强省的需要,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应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体育人才培养,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体育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与引进为重点,以调整体育人才结构为主线,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体育人才队伍,为服务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目标及任务
1.以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为前提,以填补基层单位空白为重点,进一步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年新增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00名,至2012年,公共体育场馆、城镇基层社区、健身指导站(点)和文体活动站(点)都拥有1名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满足城镇全民健身的需求。全面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能力,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结构比例由0.03:0.8:2.8:6.4改善为0.5:1.5:4:4。
2.以培养和造就重点运动项目领军人物为重点,全面提高教练员的业务水平。省级优秀运动队教练员中国家级、高级、中级、初级教练员结构比例由0.3:3.2:3.9:2.6改善为0.5:3.5:4:2,每个省级重点项目有1-2名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教练员;设区市和县(市、区)高、中级教练员所占比例达到60%以上。
3.扩大高水平优秀运动员队伍的规模。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达到1200人规模,重点优势项目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2012年奥运会和2013年全运会争金夺牌的尖子运动员人数增加。狠抓后备人才培养,争创12至15个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立35至40个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体教结合”的运动员培养机制逐步完善,省优秀运动队60 %的运动员学历水平达到大专以上,业余训练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水平与社会同龄群体平均水平保持一致。
4.加速创建一支熟悉体育市场开发和体育产业经营规律、能把握国内外体育产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经济专业知识背景和对外沟通交流能力、市场运作能力的体育产业经营管理队伍。重点抓紧培养引进体育赛事推广与营销、体育经纪等体育产业急需的紧缺人才。
5.以培养学术带头人为重点,加大体育科技教育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体育科研项目,在国内外较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以多种形式开展体育科学技术交流活动,高水平体育科技教育人才数量有大幅增加,整体素质有较大的提高。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达到80%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30%,培养引进2-3名在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专家,培养10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
6.全面提升体育管理人才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重点培养具有较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能力,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或熟悉国际体育和奥运事务,能直接与国内外体育组织进行良好沟通和交流,能在大型赛事中起关键作用的竞赛组织、体育外事、体育行政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三、体育人才培养的对策与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人才使用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福建省体育局统一指导和协调全省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局直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人才培养和开发工作,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人才观念,做好人才工作,促进整个人才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加快实现体育部门人事管理职能和角色的转变。以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建设、确立体育人才资源竞争规则、利用政策或经济杠杆调节人才资源发展方向和保障服务等作为主要人事管理职能。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因事设岗,认真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工作,促进人员结构调整和优化配臵。强化竞争、考评、激励机制,激发人才活力。加快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坚持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健全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政府特殊津贴选拔、各类优秀人才推荐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奖励制度,制定各类体育人才表彰奖励办法,改革和完善各类比赛奖励政策和措施,人才激励机制逐渐向重点、关键岗位及优秀人才倾斜。
要把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使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正确处理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的关系,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防止人才资源的闲臵和浪费。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和人才投入优先的观念,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规范人才工作资金的投入方式和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对人才工作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评估和监督,切实提高人才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加大尖子运动员、高水平教练员、学术带头人、高级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力求在较短时间内突破发展瓶颈,提升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强国内外高层次体育人才信息收集,即时、详细掌握高层次体育人才动向。从2010年起设立福建省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引进资金每年500万元,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高层次体育人才引进办法,明确引进人才的条件、优惠政策、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使高层次人才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建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引进制度,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努力创造条件吸引高层次体育人才以多种方式为福建省体育发展服务。将高层次体育人才吸纳到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和特长的岗位,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增强引进人才的可持续培养力度,给予引进人才相应的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优先推荐国家级和省级专家评选和直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引进人才的工作性质,实行弹性考核制度。对引进人才可以实行协议薪酬制,采取特殊措施,为他们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将引人与引智结合起来,充分引进其他省市及国外“智力”,扩大合作与交流,拓宽引智渠道,积极实行人才柔性引进,通过兼职、定期服务、科技咨询、人才租赁、科研合作、技术开发等多种形式,凝聚更多的优秀人才。
(三)组织实施重点项目高水平教练团队建设
把高水平教练人才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位臵,按“人才围绕项目配臵、项目带动人才提升”的思路,实施“领军人才 + 团队”模式,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教练团队。对在国内赛事中保持前列、奥运会和国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队配备管理、训练、科技服务、医疗保健人员,形成科、训、医一体化,老中青搭配的教练团队。教练团队每个成员有明确的职责范围,以任务为导向,使之拥有共同的行为目标和有效的交流、互补与合作,扩展项目领军人才的辐射作用,形成综合实力,有效促进人才优化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创建高水平教练团队,制定高水准发展目标,形成合理的递队结构,创建良好的支撑环境及适合高水平教练团队发展的制度。高水平教练团队实行首席负责制,在人员的招聘、岗位确定、经费使用、成员考核等内部管理方面具有自主决定权。有条件的高水平教练团队薪酬实行总额包干制或年薪制,建立与竞赛成绩挂勾、与工作业绩挂勾灵活多样的工资机制。对高水平教练团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和集体考核制,建立弹性用人体制。完善运动管理中心建制,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和管理理念的束缚,本着“绩效优先、创新增值”的原则,从人力、物力、财力优化配臵人力资源,确保项目运动管理中人才队伍具有持久、旺盛的创新活力。
(四)大力推进“体教结合”,完善运动员培养机制 充分发挥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在体育教育人才培养、体育科研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办好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不断提高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理顺文化教学与运动训练的关系,全面提高运动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使运动员在掌握文化知识的同时,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具有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根据现役优秀运动员特点,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学的形式、内容和方法,实施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允许运动员分阶段完成学业。加强职业教育及短期培训,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运动员退役后再就业创造更多更有利的条件。
总结我省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经验,探索一个既遵循运动训练规律, 又遵循文化教育规律的管理模式,从人力、财力上扶持有条件的高校实现高水平运动队可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各级体校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体教结合”培养方式。各级各类体校均纳入国民教育序列,从源头上解决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问题,保证所有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的学历教育状况与社会同龄群体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运动员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将完成义务教育情况纳入各训练单位的业绩考核体系中。
(五)教育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形成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整合教育、体育资源,建立省级、市级二级培训体系。在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集美大学体育学院建立体育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各地(市)利用本地体育系统优势,建立辐射周边地区的体育人才培训基地。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培训机构体系。
根据不同类别体育人才的特点和工作需要,研究制订分类别、分层次的人才培训计划,每年要进行任务分解并抓紧落实。围绕当代科学技术和体育行业的发展需要,重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各层次、各门类人才岗位适任培训,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力争2012年内对所有科级(中级)以上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轮训。
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好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培训,把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作为工作重点,针对全民健身市场的需要和运动员自身项目特点加大就业、创业指导和培训。
寻求建立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的稳定合作关系,联合培养紧缺体育人才。每年有计划地选派10名以上优秀人才脱产培训学习,为自愿参加不脱产进修国内相关院校对口专业的在职硕士学位的人员创造条件,并给予政策上、经济上的鼓励。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人才的基本途径,选派优秀人才到国际体育组织、中国奥委会、全国性协会进行工作实习,参加国际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工作等,全面提高其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