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儿童保健管理_集体儿童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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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儿童保健管理
集体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意义
•幼儿及学龄前儿童正处于体格和神经心理不断生长发育的阶段,全身各器官的生理功能尚不完善,机体免疫力低下,适外界环境的能力较差
•集居条件下生活,彼此接触机会增多.政策法规
•传染病防治法(2004.12.1)
•食品卫生法(1995.10.30)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9.12.17)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5.1.1)
•广州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指引(穗教体卫艺[2006]36号)
全国儿童保健规范2010.1.1
托幼园所管理办法(2010.11.1)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 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1987.9.3)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6.20)
母婴保健法(1995.6.1)
未成年人保护法(2007.6.1)
转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穗教转〔2005〕10号
托幼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幼儿园管理条例(1990.2.1)
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6.1)
托幼机构管理
托幼机构评价
•招生前卫生评价----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日常工作评价
卫生保健工作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定食谱,定期进行营养评估,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定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并指导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件的发生;
(九)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卫生保健工作要求
•托幼机构应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制定合理生活制度
•卫生保健人员应参与儿童作息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组织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交替进行
•每日要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进餐时间20~30分钟
•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巡查时,应观察生活作息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规律性和稳定性
一日生活时间安排
•儿童膳食应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民主管理。工作人员和儿童膳食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帐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儿童食堂和食品库房应定期清扫,保持卫生,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
•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分开放置。餐具、熟食盛器等按要求统一在食堂消毒,消毒后的食具应保结存放,符合卫生标准
•食品进货必须索证验收(三证:卫生、检疫、发票)齐,食物保证新鲜,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禁止提供隔夜剩饭剩菜及生冷伴菜
•进餐环境应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接触食品的炊事人员和保育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应用流动水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炊事人员操作时需带口罩、帽子,禁止穿工作衣入厕,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参考RNI制定膳食计划
•根据膳食计划制定带量食谱,1~2周更换一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4~6岁儿童每餐鱼肉蛋类50~60克,蔬菜80~120克,谷类60~70克,2~3岁儿童在以上各类食物量上减少10克
•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损失,符合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口味
•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达到RNI的80~85%,寄宿制托幼机构应达到RNI 的90~95%。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达到RNI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1~15%,脂肪20~30%,碳水化合物55~65%。全日热量分配:早餐20~25%、午餐35~40%、点心5~10%、晚餐25~30%
•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应每天至少一次的点心
•卫生保健人员应参与体格锻炼计划,指导保健人员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托幼机构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每日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运动密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
•注意观察儿童在运动中的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等,以及运动后的食欲、睡眠状态,进行体格锻炼效果评估,根据个体差异,对特殊儿童给予重点照顾。
•进行3~6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的体质健康状况,以指导儿童体格锻炼。
•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所)前应进行健康检查,项目按体检表
(2)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需要告之其监护人并指导补种
2、定期健康检查
(1)项目:身高、体重、一般体格检查、血红蛋白、视力、听力
(2)次数:4:2:1,3岁以上身高体重视力每半年1次。血红蛋白每(半)年一次,听力每(半)年一次。
(3)体检后应及时向家长反馈,督促其治疗
(4)儿童离园(所)3个月医生需重新按照入园体检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转园。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3个月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托幼机构应做好每日晨检,晨检内容了解儿童在家情况,观察精神状态,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教人员应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到班级巡查2次,发现患儿应尽快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
(4)患病儿童应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卫生保健人员或班级老师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确认登记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工作人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项目同上
(2)在岗人员患精神病者,应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患以下疾病须离岗治疗,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回园
----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外阴阴道白色念珠菌、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
----流感、活动性肺结核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
•环境物品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记录
2、室内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防寒设备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采取湿性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一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抹布等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凉晒或拎干后存放。
5、被褥、床垫每月暴晒1-2次,床上用品至少每月清洗1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清洁卫生,每两周进行1次玩具清洗和图书翻晒。
•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每人一
(二)巾一杯一餐具及每人一床一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边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饭后漱口、早晚刷牙,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带戒指,不在园内吸烟。
•预防性消毒
1、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有关消毒隔离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托幼机构内消毒隔离工作检查指导。
2、活动室、卧室应保持持续通风。在寒冷、炎热季节应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天应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3、儿童餐具每餐使用后应在食堂集中清洗消毒。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天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
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天消毒1次。
4、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每天消毒1次。抹布、拖布等卫生洁具每次使用后消毒。洗手池、厕所地面每天消毒1次,大小便器(槽)用后及时冲洗,每天至少消毒1次。
5、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符合要求。传染病管理
1、督促家长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免疫接种工作。
2、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病例后,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3、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爆发和续发。
4、配合当地疾病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事实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5、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要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内该班不能有任何人员流动,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
6、发生传染病期间要加强晨检和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同时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告戒家长在传染病期间不带儿童到公共场所。
7、患传染病的儿童或工作人员痊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证明方可返回托幼机构。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才能入园(所)。
常见病管理
1、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对高危儿(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反复呼吸道、哮喘、癫痫等特殊儿童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孩子进行诊治。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护性护理工作。
3、定期开展眼、耳、口腔保健,发现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和矫治指导。
4、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可辅助专业人员矫治。
儿童意外伤害
1、托幼机构各项活动应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安全及检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2、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3、托幼机构应加强对保教人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急救训练,普及安全知识。
4、保教人员应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伤害隐患,预防软组织损伤、骨折、烧(烫)伤、异物、中毒等伤害的发生。
5、托幼机构应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健康教育
1、卫生保健人员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负责制定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形式包括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
3、园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1-2个月更换一次,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一次健康讲座,每半年组织一次家长讲座。每班应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4、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资料管理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常规记录和建立健康档案。
2、卫生保健记录应包括:儿童出勤、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儿童膳食管理、儿童常见病与矫治、儿童传染病、儿童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3、健康档案应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合格蒸、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儿童转园健康证明、疾病登记管理记录等。
4、工作记录应真实、完整、字迹清晰,根据情况随时记录,资料至少保存3年。
5、每年读儿童体格发育、膳食营养、常见病、传染病、伤害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状况。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卫生保健管理软件进行体格发育评价及营养评估。
场地要求
室外环境
•托幼机构周围环境安全、远离污染源(垃圾站、变电站、菜市场、Ok厅等),静园情况下噪音不超过50dB,禁止吸烟。
•4个班以上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3个班以下时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4及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3层及3层以上;4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平屋顶可作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户外生均面积4㎡,无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地面平整、防滑、排水通畅无积水
•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活动设施与儿童接触的部位无锐角,•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距离地面垂直高度高于1.2米,栏杆间距应小于11cm(2分),平开窗距地面垂直高度1.3米以上
•设立门卫室,儿童活动区域必 须在老师事业范围内。
•楼梯宽度不少于1.2米,台阶高度12-14厘米,深度26-30厘米,设儿童扶手。
活动室
•活动室使用面积(与寝室合用)每班100(90㎡)以上(与寝室分设的每间54㎡以上)。•室内安全:
----甲醛、苯及苯系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电源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6米;
----墙角、窗台、门角均无棱角;
----室内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小于1.20m;不设置门坎、弹簧门、推拉门。
•室内环境:
----室内空气流通(空气流通欠佳的应设紫外线灯或循环空气消毒机)
----光线明亮所有活动室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充分照明(照度值15040瓦/10M2));
----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
----幼儿教玩具、桌椅、符合幼儿卫生与安全要求
身高100以下:椅高24桌椅高差20.5桌高44.5
100~2721.648.5
110~120302353
寝室
•面积:
----与寝室分设的每间54㎡以上
----活动室使用面积(与寝室合用)每班100㎡以上,睡床
•室内环境:甲醛、苯及苯系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室内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小于1.20m;不设置门坎、弹簧门、推拉门;室内空气流通(空气流通欠佳的应设紫外线灯或循环空气消毒机),有纱门纱窗或防蚊设施;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
•睡床和被褥:
----有儿童有独自使用的符合安全卫生的睡床,单独使用的被褥
----宜用木床和铁床,不适用软床,2岁以下用高栏床
----床:2-4岁高30宽60-65cm; 4-6岁高35宽67-100cm
----床头距50 cm 床间距80cm
卫生间、盥洗室
•卫生间、盥洗室设置:
----班级独立的卫生间、盥洗室,分间或分隔;
----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
----自然通风,地面选择防滑、易清洁的材料。
•卫生间设施:
----每班卫生间内至少有污水池1个,卫生间男女分隔,每班有蹲式便器或沟槽4个(或位),小便槽4位
(每个蹲位的平面尺寸为0.80×0.70米,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米)
----沟槽式或蹲式便器应有扶手
----单独设置保教人员卫生间
•盥洗室设施:
----有流动水洗手装置,每班盥洗室内水龙头不少于5个。(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0米);
----盥洗室高度、宽度符合要求(上沿离地面的高度为0.50~0.55米,宽度为0.40~0.45米);盥洗室内设有保教人员清洗物品的水池。
•水杯与毛巾:
----每班一个茶缸,全天供应饮水;
----保证儿童每人一巾一杯(寄宿园一人一杯二巾一牙刷一牙膏,每3个月更换牙刷);
----每班有专用的儿童水杯架、饮水设施及毛巾架;
----毛巾、水杯有相应的消毒设施
食堂
•食堂获得有效行政许可,目前在园幼儿园儿童数小于或等于厨房核定配餐人数。
•房屋与设施:食堂面积每100人设置30㎡用房,应有独立的食品库房和食品洗切、烹制、存放、洗消等加工操作场所(包括洗菜洗碗间、主副食加工间、预进间、配餐间、点心房、消毒间、仓库、更衣室)•厨房设备齐全(包括操作台、生熟案板、生熟菜刀、笼屉、熟食柜、工作台、洗肉类水产蔬菜池各
3、洗碗池、洗工具池、洗水果池(盆)、消毒碗柜、冰箱(冰柜)、绞肉机、烘箱、开水器、送餐车或加盖送餐桶、加盖污水桶、工作服、口罩、紫外线灯),有防蝇防鼠设施,容器不锈钢化。
•病媒生物的控制:有消除苍蝇的设施和措施;有防鼠、灭鼠和消灭蟑螂的设施和措施。
•生熟分开要求:工作流程(生进熟出)合理;用具生熟分开;食品放置生熟分开.•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规定。定点采购,食品三证齐全(卫生、检疫、发票)、生食水果使用含氯量100ppm以上的消毒液浸泡5分钟
•餐具消毒餐具有2~3个专用的洗刷池清洗,餐具采用热力方法统一消毒。
保健室
•保健室面积:设立医疗或保健室,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以上
•地点方便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和符合消毒隔离要求。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与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如为楼房应设在底层。
•设施设备:桌椅、资料柜、流动水设施、观察床、体重称、身(长)高计、灯光视力箱、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软皮尺、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非处方药物、工作服)。卫生消毒保健用品均为卫生合格的产品,且未超过使用有效期。
人员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一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寄宿制托幼机构必须配备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