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土地管理_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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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做出的一项战略安排,是惠及数亿农民、全面提升我国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涵盖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管理、村镇建设、社会建设、国土整治等方方面面。每一方面都是新农村建设所必不可少的内容,然而新农村建设主旨是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归根结底都与土地问题有关,因为土地是农村独有的资源,是农业生产的载体,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财富。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经历了数个相应的历史阶段的变化,并发展为现在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但她的经营者都是农民,农民是土地的主人。所以新农村与土地建设关系密不可分。由于新农村建设具有长期性,所以农村土地问题也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自古以来农民依赖土地养家糊口。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仅依靠人均不足一亩的土地很难维持生存,大量的农民逐步变成农民工,他们把外出打工的收入作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把种地当作副业,有的甚至干脆脱离这一亩三分地去寻求发财致富的道路。他们有的将土地无偿或廉价转包他人,有的甚至抛荒。这样以来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将会危及国家粮食安全。为了充分发挥土地这种稀缺资源的作用,解决农村富余劳力,让真正的农民富裕起来,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一条捷径。
1、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其实土地流转以前在不少农村已悄然流行,但许多农民担心因流转承包经营权而失去承包权,使流转期短、流转规模小,又因常常是无偿或廉价再加上不规范,以至于损害了流转双方农民的利益。这种不规范而又无多大经济利益的流转,往往形不成规模,也就没有流转的市场。尽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了在承包权长期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但目前许多农民对土地流转问题仍持观望态度,其一因农民不熟悉具体的法律政策;其二因农民无法预知土地增值效应,他们对土地流转还是感到茫然,不敢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轻易流转出去,这样势必造成流转效率低,由此看来农村土地改革有可能成为中国社会升级转型的瓶颈。因此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为农户提供流转信息、开展政策咨询、指导合同签订、解决承包纠纷是推动土地流转的前提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合理地评估土地价值,是增强合同的科学性、严肃性,保证农民能够充分享受土地增值的收益,保证土地转让期间稳定的基础。
2、建立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着 许多问题,一是土地流转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目前,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还没有建立,在完备流转手续、规范流转程序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不少农户采用“口头协议”,私下进行自发性的流转,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纠纷隐患较多。二是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不够健全。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一些地方尽管建立了流转中介组织,但真正按市场经济法则进行运作的并不多。流转市场发育不良,中介组织匮乏,信息不灵,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者,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三是土地流转中政府定位不当。一些乡村组织直接充当土地流转的主体,不尊重农民的意愿,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搞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有的把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收入的手段,或者作为突出地方政绩的形象工程,损害农民利益。由于流转的动机和做法各异,在操作中曲解甚至违背土地政策,如有的强行反租,有的租金补偿过低,有的明着“反租”,暗着“倒包”,土地租金的收益分配缺乏透
明度。四是非农建设用地存在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倾向。目前,非农建设用地绝大多数实行国家征用,没有区分公益性、经营性的不同性质。征地与供地采用双轨制,征地沿用计划经济时的强制办法,但供地却采取市场经济的有偿出让,政府“以地生财”。伴随着房地产热、大学城、开发区、小城镇建设的逐步升温,征地失控,“圈地运动”不断升级。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方法不合理,采取“一次性买断”,且补偿费不能全部到位,层层截留,农民只能得到一点安置补助,这对农民是一种剥夺。大批农民失去土地,又不能从土地上得到赖以生活的经常性收入,成为无业游民,威胁社会稳定。鉴以以上问题,建立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为土地流转提供保驾护航是十分必要的。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自愿、公平的市场经济原则允许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交易。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并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第一、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土地流转涉及土地所有者、土地经营者、中介组织等多方面的利益,流转必须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土地流转关系确立后,流转双方要签订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合同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公证。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制度,使流转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第二、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体系。市场中介组织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双方的桥梁和纽带。没有市场中介,就会使土地流转的机会减少、成本增加、风险加大。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类似土地托管服务中心的市场中介组织,为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提供服务。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主体创办土地流转中介机构、评估机构和土地银行等,借鉴国有土地的管理办法,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体系。
第三、准确定位乡村组织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乡村组织是农村土地的管理者,它监督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农户土地使用权的流动、土地供需总量的动态平衡,而不应用行政手段去调整土地资源,去干预甚至取代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因此,乡村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定位应该是加强管理和搞好服务。要做好涉及土地流转的资格审查、合同公证、档案管理和动态监测等工作;要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中介、组织、协调等服务工作;要制定土地利用与流转的长远规划,做好土地的集中连片和整理工作,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切实维护非农建设征地中农民的合法利益。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不仅具有生活保障功能,还具有不断增值的资产功能。对非农建设征地,要区别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用地方式。对国家公益性建设用地,可采取征用的办法,但征地补偿款不应层层截留,大部分应归农民。对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宜再采取征用和“一次性买断”的做法,应学习广东、上海等地的经验,采取租赁或土地入股经营的形式,使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3、探索尝试各种流转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基本上有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形式。根据各地农村的实际,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流转模式,并允许多种模式并存。胡景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允许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为农村土地流转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同时土地流转模式其实在各地都有了一些尝试:浙江省温州市通过创新耕地流转模式,通过转包实现耕地向种粮能手、村级集体、专业合作社集中,并实施全程机械化服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四道河子镇下八户村,2005年通过土地互换,将七零八碎的上千块土地,一下子改造成块块大条田,并腾出了小块地的田头地梗,即有利于播种、收割、灌溉、管理、省时省力省钱,又提高了土地的有效利用率,粮食增产增收。土地互换后,下八户村节水30%,增地 5%,人均增收347元,节省劳动力50% 甘肃省的首个股份合作社在甘肃宁县焦村成立,农户携地入股,由合作社集体使用,由种地能手或企业承包种地,入股农户参加农业收入分红。目前,该村入社弄农户占全村农户的51%以上,人口占54%以上入股地占33%以上`。专家介绍,当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已难以应对市场,农民增收困难。进行土地流转,实施规模化种植已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土地流转形式的产生是农村发展的需要;用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不需要改变当前土地承包政策,却可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应对市场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并可将部分劳力从土地上彻底解放出来。福建三明农村信用社从2006年起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目前全市农信社累计已发放该类贷款318万余元。近年来,三明市各地农村信用联社先后探索“公司+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基金担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和直接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等方式,解决农民对土地规模化开发资金需求。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将自家土地交由同村农户经营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给农业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融资难问题也随之产生,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多种流转方式是解决农户融资难的出路。” 这些举措不仅遏制了耕地抛荒现象,还成功稳定住了粮食生产。
4、创新为农金融服务,激活经济发展。
为了流转双方的共同利用,促进流转的畅通,在流转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多种组织形式互补的农村金融体系,提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信用担保的范围和比例,探索建立农户小额贷款联保机制。在健全农业自然灾害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市场风险保险机制。
土地流转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开展得有声有色,农民受益匪浅,并总结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然而我省是个农业大省,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率偏低,土地流转速度不是在加快,而是处于停滞状态,这与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极不相适应。因此,我省应在借鉴全国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找出原因,采取措施。
原因:一是中小农户疑虑、担心,不愿流转土地;二是土地价格偏低,不想流转土地; 三是地块分散,不便流转土地。
措施:一是培育需求主体,依靠业主拉动土地流转;二是采取灵活方式,依靠创新助推土地流转;三是发展高效农业,依靠共赢实现土地流转 ;四是搭建流转平台,依靠中介促进土地流转。
政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让农户敢于自主流转;二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商品化、市场化步伐,让农户愿意流转; 三是积极创新,推广能够实现各方共赢的土地流转方式,让农户乐于流转。四是提高种田大户集中土地的能力,让他们成为土地流转的有效需求主体;五是稳住“口粮田”,激活“商品粮田”,让土地流转更加平稳;六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让土地流转更加方便;七是加强对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让土地流转更加规范。
作为安徽省大市之一的淮南市土地流转情况如何呢?
据调查,目前我市土地流转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流转的市场还没有正式形成,流转的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为了加快我市土地流转进程,应大力宣传我市田家庵区三和乡38户农户的做法。地处舜耕山南面的三和乡是山南新区建设之乡,两三年前的那里的农民还是整天蹲在家里,硬是守着土地度日的老实巴交的农民,但到头来一亩地一年的纯收入也只不过几百元。如今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感召下,在村干部的耐心引导下,他们打消顾虑,积极大胆地进行了尝试,三和村3个村民组的38户农民与淮南市天香生态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他们把包括已闲置、荒弃多年的沟塘堰坝及低洼地在内总计237亩的土地出租出去,一亩地一年的租金就能得到600元,另外他们可以腾出时间外出打工增加收入。他们一边挣钱一边收钱,何乐而不为。这回三和村的38户农民走出了一条从未走过的新路子,开辟了一个发展规模经营的新局面。三和村的这次土地流转,为三和乡乃至全市作了个示范,初步改变了农民的经营意识。最近三和村近2/3的农民外出打工,这将为下一步的土地流转孕育条件。今后我们在大力宣传三和村做法的同时,更应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农村实际的流转制度与模式。在舆论导向和政策制度的保障下开创我市经济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