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规范_银行安全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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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全防护设施规范

2003-11-3 16: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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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建设银行 发布日期:1988-10-26 执行日期:1988-10-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保证出纳、储蓄等业务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银行系统所有开办现金出纳、储蓄业务的行(处)。

第三条 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安全可靠。

第四条 各级行(处)必须十分重视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在建造营业用房时,主管部门要将营业用房、金库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图纸及四邻的平面图报送上级保卫部门审核并征求当地公安部门意见后施工。竣工后,须经上级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启用。

第二章 规 范

第五条 金库

一、金库的位置要隐蔽,不宜临街。库房和出纳办公场地的距离要适宜,出入库要便捷、畅通、安全。

二、金库的框架结构要采用钢筋混凝土六面整体浇注,墙体厚度不低于0.2米。

三、金库门应采用各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指定厂家生产的专用金库门和门锁。

四、通气孔不得临街,离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5米,通气孔面积不大于0.02平方米。内外要安装铁栏杆或铁蓖,并装有防雨(雪)设施。

五、金库须具备防火功能。电源线路应敷设暗线,照明灯具应有防爆装置。并置备灭火器材等。

六、金库须具备防潮、防水功能。墙体和地面应铺设防潮材料或设置防潮、防水设施等。

七、金库须具备防盗窃、抢劫功能。应设置防盗窃、抢劫监控报警装置。报警装置的电源应为交直流两用。

八、守库值班室要专设。守库室的位置,必须使金库置于守库员有效控制范围之内。面积一般应在12平米以上。

守库室的窗户须安装铁栏杆、铁纱窗和防护板。门应是铁门或包铁木门,门栓要牢固,门上设了望孔。

守库室应备有交直流两用电源和照明设备。设置联防报警、通讯、消防器材。

守库室应尽可能设卫生设施。

九、用其它房屋改建金库亦应按本规范实施。

十、县(含县)以下行处确因条件限制不能按本规定改建的或属临时性金库,须报请上级保卫部门核准后,将钢筋混凝土或钢板六面加固,安装铁门,门上配置两把防撬暗锁。库内放置保险金柜。现金等要入金柜保存。

临时性库房须由核准部门限定使用期限。

第六条 营业室、储蓄所

一、门窗须设置牢固的金属防护设施。

二、须设置封闭式柜台,高度不低于1.2米,宽度不低于0.6米,柜台应牢固美观。

三、柜台以上须设金属防护栏,栏杆应坚固、美观。栏杆的高度:房间高度在3米以下的应直通到房顶,3米以上的房间,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栏杆的竖杆间距不大于0.15米。栏杆外的柜台部分,宽高不超过0.2米。

四、营业室的现金出纳办公场地应选在不宜被犯罪分子直接袭击的位置,不要靠近直接和外界相通的门窗。较大的营业室,现金出纳应和会计办公场地隔离。

储蓄所须设保险金柜。

五、营业室、储蓄所应设置联防报警、防抢报警、通讯和一定数量的防卫器材。并置备灭火器材等。

六、所有通向柜台内的门应牢固,安装门锁,营业时间一律上锁。

第七条 运钞车

一、在运钞时性能和工作状态应保持良好。

二、应具备防盗、防抢、防丢失等功能。

三、应配置通讯联络、应急报警、防火器材。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规范由总行负责解释,各级保卫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九条 各分行保卫处应根据本规范,会同有关业务、技术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 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其它与之不符规定废止。

附件:关于制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实施细则的说明

为了各分行较完善、周密的制定“规范”的实施细则,特作说明如下:

一、由于全国各地的情况差别较大,“规范”的制定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对防护设施的安全标准作了最基本的规定和要求。有些条款有一定可分解性和灵活性。因此,各分行要以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以“规范”为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规范”中所有定量化的规定只是最低限度,在制定细则时只能高于而不能低于这个限度。例如,金库的墙体厚度最低规定为0.2米,如果金库门的门框比墙体厚,那么墙体的厚度也应相应增加。

三、对于较灵活的条款,在制定细则时要尽量数量化或有一个程度上的界定。例如,对营业室的门窗只规定“设金属防护设施”,没规定样式和规格。在制定细则时,根据本地情况要规定几种样式及规格等。再如,“金库的位置要隐蔽”,何为隐蔽,只能相对而言,细则中要提出几种什么样位置即为隐蔽,或规定几种什么样的情况为不隐蔽,禁忌选用。

四、对于“规范”中只规定到一定程度的内容,细则中要予以延伸和补充。例如,在“规范”中只规定了“设置防抢、防盗、联防报警装置”,但怎样安装,安装的部位,开关的位置,安几个开关,器材的选型、技术性能等都没有具体规定,在细则中要体现出来。

五、关于金库。在“规范”中没有明确等级,但从内容上体现了等级之分。在制定细则时可考虑把大中城市,即地市行以上的金库列为一级库,必须执行“规范”的第五条一至九款。达不到标准的,有计划地限期改造。闭路监控系统,先大城市,后中等城市有计划地逐步安装。县及县以下行处的金库为二级库。除监控系统外,其它亦应执行“规范”第五条一至九款。确有困难者,经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第五条十款的要求。

六、关于运钞车。考虑到目前困难,“规范”中没作具体规定,加强运钞车安全防护设施,是刑事犯罪形势所迫和保证巨额资金以及押运人员生命安全的需要,不要等“亡羊”再去“补牢”。从现在起就要对运钞车的安全设施有计划地加强,增置有关设备。

七、“规范”和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应执行标准高的,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的内容,“规范”未涉及到的,执行地方法规。

八、“规范”系行业性内部行政法规,有强制性,各级行应遵照执行。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要受到批评、制止,并明令限期改正。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在细则中可规定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实施“规范”的职责和对违反行为的处罚办法。

九、本“说明”和“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时间:2007-4-30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是设计、审查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营业场所和其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工程。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7401—87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l0408.1—89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l2663—90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A38—92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2—18批准 1997—07—01实施

GA/T74—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信息卡 informat50n card 贮存有关信息资料的硬质卡片,如:磁条卡、威根卡、条码卡、红外卡、智慧卡等。

3.2 处置预案 Proceing 9chedule 预先设置的处理各种报警情况的方案。3.3 盲区 blind zone 在警戒范围内,探测器未能探测到的区域。4 工程勘察 4.1 勘察内容

4.1.1 现场勘察内容是工程设计基础和依据,勘察内容与要求如下:

a)按照GA38-92第4章的有关规定,根据用户对房屋的安排使用情况确定一号区、二号区、三号区的具体区域和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标注清楚;

b)对重点保卫部位的所有出人口的位置、门洞尺寸、用途、数量、重要程度,要进行勘察记录;

c)勘察确定营业场所外围警戒边界,测量周界长度,确定周界大门的位置和数量,记录四周交通和房屋状态,根据实际地形、地物提出周界警戒线的基本防护形式;

d)勘察确定防护区域内的所有窗,包括天窗,并记录外形尺寸; e)勘察确定摄像机的位置,要进行现场模拟试验,一天的 光照变化和夜间可能提供的光照度情况要进行记录,监视范围和;图像质量符合要求,方可作为预定安装位置;

r)对防护目标部位,应测量其附近产生的有规律性的电磁:波辐射强度,对无线电干扰强度高的区域要进行记录: g)调查一年中工程现场的温度、湿度、风、雨、雾、雷电变化情况和持续时间(以当地气象资料为准);

h)各种探测装置的安装位置要进行实地勘察,进行现场模拟试验,符合监控范围要求,方可作为预定安装位置。对安装高度、出线口的基本位置应标记在平面图上;

i)了解有关社情和以往发生的有关案件;

j)其他需要勘察的内容。

4.1.2 建设中的营业场所,可依据建筑图纸完成初步勘察,建完成后进一步完善勘察工作。

4.2 勘察记录

4.2.1 勘察后要按GA/T75的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绘制以下工程图,图上标明有关尺寸,图形符号应按GA/T74的规定,绘制。

a)一号区、二号区、三号区的区域划分平面图。

b)出入口、窗的位置和地下通道的走向平面图。

c)摄像机、探测器、报警照明灯等各种器材的数量和安装位置平面图。

d)管线走向、出线口平面图。

e)中心控制室平面布置图以及控制室管线进出位置图。

f)光照度变化、电磁波辐射强度数据表。

g)系统方框图。

4.2.2勘察后应填写勘察记录,勘察记录应作为正式文件存档并有甲、乙双方技术负责人签字。5各级防护工程设计基本要求 5.1 四级防护工程

a)营业场所的门、窗应安装开关式报警装置或其他报警装置。b)营业室应设置手动、脚挑式和无线遥控紧急报警装置及联防警铃。报警装置数量可根据营业室的大小设定,一般不少于4个。联防警铃拟安装于营业室大门外的墙上。警铃声级,室外应大于100dB(A),室内应大于80dB(A)。报警信号同时送至值班室或接警单位。c)报警控制设备应留有能与区域性报警网络联网的通讯接口。d)营业柜台应设防弹防护装置。5.2三级防护工程

a)一号区的门窗应安装开关式报警装置或其他报警装置。b)二号区的门窗应安装开关式报警装置,同时需安装入侵探测器。c)三号区的门窗通风孔应安装开关式报警器,对进入营业室的通道安装入侵探测器。

d)中心控制设备应有现场声音复核或录音功能。e)对自动取款装置,应采取实体防护,并设报警装置,有条件时可设电视监控。

f)系统应有与公安接警台联网和联络通讯的功能。g)其余与5.1相同。5.3二级防护工程

a)一号区的入口、窗、天棚应使用报警装置进行防护,有独立中心控制室的营业场所的守库室,应安装摄像机,实施电视监控。中心控制室、守库室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b)二号区的营业厅(室)、现金柜台应安装摄像机,实施电视监控。有条件的对进入中心控制室的通道也可安装摄像机,实施电视监控。c)三号区的重点部位应安装摄像机,实施电视监控。

d)守库室、二、三号区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控制设备应具有切换、自动录音等功能。

e)电视监控设备应具有自动、手动切换功能或多画面显示功能。系统应具有选择定格,对多画面显示系统应具有多画面单画面相互转换、定格等功能。录像系统应具有自动录像功能,即报警信号能自动启动录像设备进行录像。对于实行柜员制的营业场所,应设置一对一的摄像设备,在营业时间内应长时间录像,录像资料至少应保留一周。

f)对有条件的营业场所的四周可安装周界防入侵报警系统。g)对重点部位的玻璃门窗应安装玻璃破碎报警器之类的报警设备进行防范。h)报警系统的启动、布防、撤防、旁路、复位等均应采用密码控制的形式,由专人进行操作,中心控制室的门应安装防盗门或加电子密码锁。

i)中心控制设备应具有有线、无线两种报警传输方式及有、无线转换功能。报警信号能及时难确地传送到有关接警部门。

j)有条件的营业场所的重点部位应设置入口控制系统,用信息卡的方式对进出该部位的人员进行分级分档管理。k)其余与5.2相同。

5.4一级防护工程

a)一级防护应为全方位防护。入侵探测系统至少应选用二种以上不同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b)一号区、二号区、三号区的所有门窗安装报警装置,门应安装防盗安全门。

c)守库室、二号区、三号区均应设置摄像机,摄像机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应能在中心控制室观察到上述区域的全部图像。d)营业场所的四周应安装周界防入侵报警系统。

e)录像系统在营业期间应能长时间录像。非营业期间能在接收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的同时自动启动照明、录音或录像设备。f)营业场所的重点部位应设置入口控制系统,能通过信息卡的方式对进出该部位的人员分级、分档管理。

g)中心控制室应能在接收报警信号的同时立即识别部位、性质(抢劫、盗窃、火灾、故障等),并在屏幕上显示;打印记录及存贮报警时间、部位、性质及处置预案。h)其余与5.3相同。

5.5 各级防护工程设计时还应执行GA38中的有关规定。6工程技术设计 6.1人侵探测器

6.1.1 人侵探测器必须符合GBl0408.1及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6.1.2 入侵探测系统在其防护区域内,当入侵发生时不应发生漏报警。

6。1.3 在防护区域内入侵探测器盲区边缘与防护目标问的距离不得小于5mo 6.1.4 复合入侵探测器,只能视为是一种原理的探测装置。6.2紧急报警装置

6.2.1 紧急报警装置可采用有线或无线报警方式。6.2.2 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a)防误触发措施; b)触发报警后,能自锁; t)复位需采用人工再操作方式;

d)无线报警装置的发射机应能在整个防范区域内达到触发 报警的要求。

6.3室外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6.3.1 室外周界报警防护系统可采用以下方式: a)栅栏和振动传感器组成的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b)砖墙上加栅栏结构,配置振动、冲击传感器组成的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c)以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阻挡式微波探测器或地音探测装置组成的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d)用隔离墙、防盗门、窗及振动冲击传感器组成的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e)其他周界报警防护系统。

6.3.2 室外周界报警防护系统在人侵发生时,报警信号显示应;满足下列之一的要求:

a)计算机屏幕上显示全部周界模拟地形图,并以声、光显示报警具体地理位置,具体位置可进行局部地形放大,直到满足用户要求的程度;

b)通过控制装置在模拟地图板上以声、光报警显示周界报警的具体位置5;

c)在控制设备上以灯光或其他方式显示周界报警方向和位置。

6.3.3应给出室外周界报警装置及系统适应室外工作环境的具体指标(其内容包括对风、雨、雪、雾、温度的适应程度),并说明抗雷电干扰的具体措施和安装方法。

6.3.4周界报警探测器形成的警戒线应连续无间断。

6.4电视监控系统

项 目 指 标 值 复合视频信号幅度(1±0.3)V(峰—峰)黑白电视水平清晰度 ≥350TVL 彩色电视水平清晰度 ≥270TV 黑白电视灰度等级 ≥8 信 噪 比 ≥38dB

注:在系统测试过程中可允许调整监视器的对比度和亮度达到最佳的状态。

6.4.7电视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要求:在摄像机正常工作条件下,评定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按GB7401的规定进行。评分等级采用五级损伤制,图像质量应不低于表2中的级要求。图像等级 图像质量损伤主观评不觉察 可觉察,但并不令人讨厌有明显觉察,令人感到讨厌 2 较严重,令人相当讨厌极严重,不能观看

6.5声音复核系统

6.5.1声音复核系统应能探测现场内人的话音、走动、撬、挖、凿、锯时发出的声音。

6.5.2在背景噪声不大于45db的情况下,声音探测装置灵敏度调到最大值的90%,所能探测的最大范围,应能满足现场复核的需要。6.6出入口控制系统

6.6.1仅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出入口应配置磁卡或其他识别身份的出入控制装置。公众出入口可设置移动式屏障,配置监视摄像机或安装入侵探测器。室外周界札、栅栏、围墙的出入口应配置电动门、应急灯、监视摄像机和身份识别装置。

6.6.2自动识别身份的出入控制装置,其有效进入的证卡数量应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不同的入口应持有不同的识别密码,以确定不同级别证卡的有效进入。每一次有效进入,都应可自动存贮进入该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进入时间,并每天能进行有效统计和记录存档。6.6.3有效证卡应有防止同类设备非法复制的密码系统,密码系统应能定期修改。6.7无线报警系统

6.7.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中不适宜采用有线传输方式的区域和部位 可采用无线传输方式。当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时,发射机应立即发射报警信号,并具有间隔一周期的时间后,重复发射报警信号的功能。

6.7.2 固定安装的无线报警装置,应有电源欠压指示。当发射机电源在欠压状态时,应发射一个故障信号给中心控制室的接收机,及时更换发射机电源。

6.7.3 固定安装的无线报警发射装置,应有防拆报警和防止人为破坏的实体保护壳体。

6.7.4 以无线报警组网方式为主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有自检和对使用的信道进行监视的功能。当出现连续阻塞信号或干扰信号超过30s,足以妨碍正常接收报警信号时,接收应有故障信号显示。6.7.5 以无线报警组网方式为主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接收端应有接收处理多路同时报警的功能而不得产生漏报警。

6.7.6发射机使用的电池应保证有效使用不少于6个月,在发出欠压报警信号时,电源应能支持发射机正常工作7天。

6.7.7 接收机安装位置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以保证接收到防范区域内任意发射机发出的报警信号。6.8报警控制设备

6.8.1 微机控制系统 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a)自动接收用户终端设备发来的所有报警信息,并在计算机屏幕上实时显示,同时发出声、光报警;

b)用户报警信息包括:用户代码、地址、姓名、电话、单位名称、日期和时间、警情类别;

t)有足够的容量和相关数据库,用以存贮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用户资料;

d)对用户状态进行巡检、定期检测和对用户终端设备进行监控编程;

e)有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

f)对现场进行声音复核和处警通讯功能;

g)软件应汉化处理,有较强的容错能力,有在线帮助能力。6.8.2报警控制器

a)应符合GBl2663—90中的5.2的有关性能要求; b)有可编程和联网功能;

c)设有用户密码的,可对用户密码进行编程,密码组合应不小于104。

6.9 布线

6.9.1 安全防范工程的布线一般应采用金属管、硬质塑料管、塑料线槽等。对于四级、三级防护工程在环境条件较好时,也可采用吊顶走线或明线敷设的方式。6.9.2 强电、弱电线路应分开布设。

6.9.3金属管子的两端口宜有塑料衬套,防止导线绝缘层被割;破而使安全防范系统发生故障。

6.9.4 布线使用的非金属管材、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阻燃型材料制成。

6.9.5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道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6.9.6 导线敷设后,应认真对线并加区分标记。还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一一测量它们的对地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Mo。

6.10供电

报警系统的电源装置应包括永久连接的外部主电源和内部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应保证在市电断电时系统能正常工作24小时。

6.11 接地

a)安全防范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以防干扰和雷击; b)独立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0,联合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Ω c)专用接地干线所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应不/小于16mm9;

d)系统应采用单点接地。监控编程;

e)有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

f)对现场进行声音复核和处警通讯功能;

g)软件应汉化处理,有较强的容错能力,有在线帮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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