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对策_食品安全监管对策建议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对策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食品安全监管对策建议”。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部门一项新的重要职能,如何立足工商职能,建立适应当前流通领域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工商部门面临的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因此强化和完善基层工商所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强有力的保障,是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必然要求,更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全面实现的根本保证。

一、当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

1、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法律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大多分散于各法律、法规中,而且也只是对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等作一些笼统的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很难操作使用。

2、经营者和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强,政策落实难度大

流通领域监管的对象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其绝大多数来源于农民和城镇待业人员,文化素质基本上不高,经营规模也不大,且经营极不稳定,经营者对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推行的如商品准入制度、购销货台帐制度等政策认识不够,嫌繁琐不愿执行,加之很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很淡薄,购买商品时图方便省事,不仔细查看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也不索要相应的购物凭证,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只能吃哑巴亏,这一方面损害了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助长了不法经营者的气焰,给我们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带来很多不利影响。

3、市场商品面广,监管手段单一,很难全面监管到位

对流通领域的监管,在基层工商所主要靠日常巡查、商品抽查和检测,事实上,现在一个工商所大约二十余人,管辖面积在4—5平方公里,除了对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以外,还要承担辖区个体工商执照的注册登记,管理费的收取,商标广告合同的监管、12315举报投诉、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宣传报道以及大量的监管巡查和突击性检查整治等等一系列目标任务,因此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巡查往往无法深入到位。目前,我们对食品质量的监管和鉴定,多数工商所仍在沿用看、闻、尝、摸、比等陈旧方法,由于自身手段的局限和落后,对涉嫌质量问题的食品,只能采取送有关部门和检测机构认定,但这种方法手续繁琐、历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加之辖区经营者绝大多数都是个体零售,其经营的商品种类多,数量少,对有嫌疑的商品进行抽检和检测明显不可能,因此也只是理论上的监督而已。

4、对涉嫌食品存在扣押难、封存难的问题。

流通领域食品多数为鲜活农副产品,易腐烂变质,通过法定的检测,需要几天时间,对仅仅是嫌疑而没有确凿证据的农产品,实施扣押、封存等手段,即给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果不实行及时扣押、封存等手段,又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在行政执法中缺乏科学、有效的手段,加之定量检测时间长,难免影响对违法经营活动的及时查处,使工商部门在执法中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

5、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不够,监管滞后

要全面推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就必须在各执法部门之间,在广大群众中,建立互动,形成全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这就要求各部门将监管信息进行全面共享并及时公布于市,但基层工商所由于种种原因,很难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如由于受计算机普及情况的限制,无法达到信息共享,各执法部门协调不够,无法产生互动,消费者也只是有了消费纠纷和投诉,才找到工商部门,因此,工商部门总是处在一种做事后的处理和调解的状态,行政监管明显滞后。

6、职责分清难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的规定,工商部门的职责分工是负责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管,即生产加工归质量监督部门,流通领域归工商部门。而在流通领域查处某些食品涉嫌商标侵权时,其违法主体多数都在生产领域,而《商标法》明确的执法主体又是工商部门,这就使得工商部门陷入管还是不管的尴尬境地。

二、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路与对策

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防为主,打为辅”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食品质量的抽查和日常巡查,全方位,高效率地实现我们的监管。

1、建立准入制度,把好质量关口。一是严格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那些不具备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市场主体,尤其是无照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以保证商品质量的源头,二是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对纳入商品准入的食品建立进货台帐,对销售豆制品、肉类、禽类、粮食及其制品等列入商品准入范围的食品,应当提供供方营业执照和商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文件。三是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的具体内容,四是实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在巡查和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应当立即下柜,并责令退出流通领域。要把强制性推行标准,作为保证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重要手段,严防有毒、有害食品从市场中扩散出去。

2、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确保监管到位。首先,基层工商所在辖区内要全面实行经济户口网络化管理,将日常巡查落到实处,在巡查中抓好重点食品的抽查。尤其加强对三类食品的抽查,一是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二是相关部门经常查到有问题的食品,三是社会和媒体重点关注的食品。并针对流通环节食品的不同来源、不同生产方式以及不同风险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监管。四是围绕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消费投诉较多的食品;围绕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围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门店等重点场所;围绕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和夏季、秋冬季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前段时间雨雪冰冻灾情的实际,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保障灾后食品市场安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迎奥运食品市场检查工作。其次,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食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请统一组织抽查、抽检,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其三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有犯罪情节的,及时移交给司法部门,对其他违法分子起到强而有力的震慑作用。

3、借助社会力量,构建监测网络。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力度,有计划地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建立与现行的工商监管方式相适应的市场监测网络,搞好食品质量监测.4、举报维权并举,加大查处力度。借助12315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红盾维权活动。在各街道、社区、学校、超市、集贸市场、大型商场建立举报投诉站,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有果。在及时处理各种消费纠纷的同时,对涉及食品安全、损害消费者的违法案件,及时进入办案程序,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大要案件信息库,切实做到违法必究,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

5、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在强化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加强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物价、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每逢重大节日,开展联合执法,端窝点、查大案,形成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6、积极倡导诚信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媒体监督。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形式,及时披露假冒伪劣商品名提供质量信息。二是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以切实维护流通领单及其生产商、经销商,报道对假冒伪劣行为的查处情况,并通过发布消费警示,为消费者域食品质量的安全。

7、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对市场上出现的有问题的食品及时锁定并在第一时间查出,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

工商管理一班:闫莉萍

学号:1014101014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对策.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食品安全监管对策建议 流通领域 难点 对策 食品安全监管对策建议 流通领域 难点 对策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