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例复印 济南市中医医院_住院病案复印制度
住院病例复印 济南市中医医院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住院病案复印制度”。
服务指南
(住院病历复印)
一、事项名称 住院病历复印
二、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济南市中医医院病案室
四、申请条件
需病人出院结账七个工作日之后前来复印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者,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者,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者,应提供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的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的法定继承人的代理人者,应提供患者的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负责病历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者全部的病历: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分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保险机关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的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提供报销合同的复印件、死亡患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济南市中医医院病案室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予以复制病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72号)。各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张含A4、B5纸0.5元,不得另收取其他费用。
八、办理时限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备注: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济南市中医医院病案室 电话咨询:86193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