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156_海兴集团
海兴156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海兴集团”。
关于政协沧州市十届二次会议
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杨建军、刘立文委员: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委组织相关科室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学习。该提案对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现状和问题研究透彻、把握准确,提出建议科学合理、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对推进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具有较强借鉴意义。下面就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答复如下: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掀起改造提升热潮。海兴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上投资力度大、提升效果好,是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工作先进县。
如何解决资金困扰是我市乃至我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共有难题。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是我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六件惠民实事”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今年市财政专门安排500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用于这项工作。为落实和使用好这项资金,加快启动和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按照重点使用和奖励先进的原则,于五月底拨付全市243个省重点村每村10万元,主要用于省确定的15件实事特别是市确定的11件实事的项目启动,并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剩余资金到年底主要用于奖励先进。我们一定
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争取对海兴等国家级贫困县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倾斜。
为破解资金瓶颈,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市农工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2014年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整合省以上涉农资金。省级通过设立专项、强力整合,共筹措省以上资金61.67亿元,用于重点村15件事项目建设。其中:(1)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村规划编制、“连茅圈”改造、驻村工作组综合经费、美丽乡村奖补等方面;(2)统筹整合有关方面资金,用于支持重点村相关项目建设。包含一事一议资金,饮水安全资金,道路硬化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改厕资金,林业增收致富产业资金,绿化造林资金,民居节能改造资金,污水处理和四清净化资金,空心村治理资金,土地整理资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资金,农业增收致富产业资金,农村沼气改厕改厨资金,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资金,农用地膜回收利用资金,公益电影放映资金,农家书屋补贴资金,学校建设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安全稳定用电资金,乡村旅游建设资金,通讯基础设施工程资金,扶贫资金,体育工程资金,农家店建设资金。
(二)加大市县资金筹措力度。市、县两级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按照不低于省级下达专项资金1:1的比例进行专项资金配套。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挖掘潜力,争取筹措更多资金。在预算执行中要把相关资金向重点村优先和倾斜安排,特别是要运用好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拿出不低于20%用于改造提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全部用于腾出建设用地指标的村庄改造提升两项政策。同时,各地要统筹引导和调动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扩大资金来源渠道。要积极发挥村集体作用,建立健
全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切实提高村级公共服务能力。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资助相关项目建设。
(三)做好资金项目对接。市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已经确定的本部门项目筹措资金额度,将资金对接到项目、将项目和资金对接到村。对项目资金涉及多部门、多级次的,做好横向、纵向的有效衔接和联动,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规划引导、统筹安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县为主体进行统筹整合,确保项目和资金实现对接。重点村驻村工作组参与项目申报、建设、验收和资金报账、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确保资金用得对、项目建得好。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完工情况、建设质量等,实时以奖代补。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用途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无正当理由任意缓拨或停拨。建立实施项目报账制度。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报账,报账凭证经驻村工作组、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县级财政部门办理报账手续。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建立实施项目公示制度。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资金补贴政策、补贴数额、使用方向等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在村街显著位臵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建立实施监督问责制度。各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驻村工作组,要加强对支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五)探索多元筹资渠道。加强资金的整合使用,整合涉农资金,统筹“一事一议”奖补、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扶贫移民等有关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关建设。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2014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各县(市、区)安排专项资金39300万元,用于改造提升先进单位的奖补。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撬动群众自筹建设资金,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到改造提升行动中,通过投工投劳建设家园。鼓励社会力量资助资金,发动本地工商企业,本村成功人士等社会力量资助农村面貌改造提升。
中共沧州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4年7月31日
领导签发:马照华
抄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