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个系统应用情况的调查研究_app使用情况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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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关于纳税评估系统应用情况的调查研究
宁津县国家税务局
一、宁津县纳税评估系统的应用成效
2010年以来,宁津县国税局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坚持“创新、高效”的工作思路,以完善征管长效机制为主线,以深化税收分析预警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应用为抓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两个系统深化应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到2010年7月底,我局纳税评估系统运行评估任务188户次,其中承接预警142户次,专项专案评估2户次,自定义评估42户次,已完成150户次,未完成38户次均为刚刚发布的企业所得税预警,共评估入库税收合计490.8万元,其中自定义和专项专案评估入库 459.49万元,占入库总额的91.79%,保证了国家税收的足额入库。
二、推动纳税评估日常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队伍建设,夯实评估基础。
宁津县局高度重视纳税评估队伍建设,采取多项措施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该局按照工作需求,不定期组织纳税评估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对税收业务、财务管理、会计制度、计算机等相关知识进行专题学习;县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纳税评估典型案例讲评,重点培养评估人员对企业经营特点观察、评估疑点把握、评估指标应用、评估约谈技巧、逻辑分析等能力运用,有力地提升了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在加强日常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对于专项专案评估,突出评前、评后培训,对评估的各类企业可能出现的各种执行政策偏差进行分析和探讨,辅导相关的会计和税收政策,使每位评估人员专项业务技能得到及时巩固和提高。三是强化业务交流。每月各分局定期召开评估人员“碰头会”,点评评估情况,部署评估任务,对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集体会诊”。通过典型剖析、行业解剖,掌握财务、税收管理中深层问题,交流探讨报表分析、约谈技巧等评估方法,不断积累评估有效方法,切实提升评估人员评估能力。
(二)强化复核复查,保证评估质量。
为了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制定了纳税评估复核复查工作制度,使复核复查工作日常化。从县局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复核复查工作小组,通过监控各税源管理单位预警信息的解除情况,结合案头分析和税源特点,科学选取复审复核对象,采取定期复查或不定期复查方式。
今年以来,宁津县局针对部分企业连续预警的实际情况,从中筛选了26户连续三次被预警的企业开展复审复查工作,同时,对疑点较大问题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发现纳税人预警的问题在不同纳税所属期存在连续性的,应追溯或延伸检查,增强了复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复核复查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税源管理单位或税收管理员对复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被复查对象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是认定存在税收违法行为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或处以罚款的,由评估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二是认定纳税人可能存在偷、逃、骗、抗税、虚开专用发票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或者纳税人拒不配合约谈举证、调查核实或拒不接受评估结果的,移送稽查部门处理。通过复审复查,在企业已经评估补税的基础上又评估税款15万元,并有1户移交稽查处理。
(三)、创新方法,提高评估效率。
在充分运用传统评估分析方法进行纳税评估的同时,该局积极创新,推出多项特色评估方法,提升评估工作效率。一是强化分析抓疑点。从申报环节入手实施综合分析,充分依托V2.0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地采集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来自第三方的涉税信息。以税预警系统分析指标为依托,充分运用评估系统中的评估模板、产生要素法以及用电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并结合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等数据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计算每个企业的税负率,并按所属行业进行归集整理,在此基础上,与全市行业平均税负率、预警税负进行分析比较,从中发现疑点,对低于全市平均行业税负的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单位,对低于全市行业预警税负的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二是实施约谈促自查。根据企业类型和存在疑点问题的情况不同,实施分类约谈,对账簿设臵不健全的纳税人,根据已知的投入产出比,设备生产能力,工资电力消耗等,采取“逻辑推算法”进行约谈,和被约谈人一起找出疑点,分析疑点产生的原因,帮助企业整改;对疑点明确,但疑点多、头绪复杂的纳税人,则采取“分别击破、多头归一”的约谈方法。首先对企业的会计、仓管员、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多头、多方面分别进行约谈,然后,对多方得到的约谈结论进行归结,确定出共性和非共性问题,再进行二次约谈。
(四)科学定位,增强工作协调性。评估办积极采取措施协调与其他部门工作的衔接与落实,较好地发挥了纳税评估的“协调器”作用。正确处理好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等业务流程的关系,建立“取长补短,相辅相成,互促互进”的关系,达到“以评促收、以评促管、以评促查”的目的。一方面,将纳税评估作为加强征管的有效途径。通过评估工作的开展,将出现的政策、程序适用偏差和报表、数据填报错误等工作性疏漏,及纳税人偷、逃、避税过程中发现的征管漏洞等问题,征管科与税源管理单位及时交换意见,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切实提升征管质量。另一方面,将纳税评估作为税务稽查“选案”的重要手段。对日常评估分析中发现的疑点较多的纳税人,一律通过税务约谈、实地核查等程序,详细了解企业情况,严格审核企业相关账目、凭证和数据信息,凡发现涉嫌偷税或拒不接受评估结论的,坚决移送税务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享运用涉税信息。
借鉴我局已形成的电费指标采集运用的先进经验,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出面协调,分别与供水、发改委、经贸委、劳资部门签订用水信息、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参数信息、生产能力信息及劳动用工信息共享制度,由县局业务科室采集后清分到各分局,并选取行业企业主要生产要素指标,找准关键部件与产成品的固定比例,制作企业投入产出模型。同时结合企业资金流转情况、期初期末库存数据、产品价格水平和适用税率等因素,综合评估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从而有效解决企业信息不对等、采集应用难度大等问题。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测算企业实际生产能力、销售收入水平,特别是企业所得税评估等方面共同建立评估模型,学习地税部门在企业所得税评估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做到公平税负,科学管理。
三、生产要素方法应用
(一)测算电量税收比,提高评估系统耗电管理功能模块应用水平 宁津县国税局针对本县行业众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账簿可信度较低的实际,积极协调与电力部门的信息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紧紧抓住电量信息这个关键指标,选取部分产品品种单
一、产品产量与耗电成线性正比关系、且期初期末产成品库存基本相符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业企业,充分运用评估系统生产要素耗电管理功能模块,测算出单个行业的电量与实现税收之间的固定比例关系(我们把这个指标命名为电量税收比),使电量应用于税收工作的程度更加深一步,也更加有利于税收管理员快速、便捷、准确地实施纳税评估,大大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和工作效率。
宁津县局结合评估系统耗电管理功能模块应用,初步选取了产品品种单
一、产品与用电量成正比的木器加工、精制棉和砖瓦等三个行业,根据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产品与耗电量的投入产出比例关系,分别测算出每个行业企业的电量税收比,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了用电信息的应用,收效明显。
(二)深化系统应用,不断维护生产要素参数
宁津县局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税源特点,不断加强《纳税评估系统》生产要素分析方法的维护和应用,以此促进行业纳税评估的持续深入开展,极大提升了行业税源、税种管理水平。一是搭建行业评估模型,注重生产要素参数设臵。行业评估模型是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工具,对于增强纳税评估的质效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组成行业评估模型的各项内容中,生产要素参数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生产要素参数的设臵是基础和关键,其设臵的合理性、适用性及调整的适时性决定了评估方法的实际应用效果。我们在合理细分行业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充分把握行业监控重点,确定应用生产要素的类型,按照“成熟一个、维护一个、应用一个”的原则,科学设定生产要素参数,建立起行业评估模型,指导行业性评估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数据采集,为要素分析评估提供信息支持。征纳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用于评估指标分析的纳税人申报的原始数据失真的可能性较大,而纳税人的生产要素信息大部来源于纳税人的申报和税务机关监控。数据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关系到生产要素方法乃至整个评估系统运用的效果,为此,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在拓宽数据采集渠道、提高采集数据效率、保证数据录入质量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把好数据采集、录入关。
四、评估系统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工作,对评估人员来说不仅要有精通的税收知识,还要有相当的财务会计水平,以及丰富的实践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而当前,国税队伍整体素质还达不到要求,对各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核算、资产构成、生产经营,工艺流程等方面还缺乏足够的了解。
(二)纳税评估数据来源渠道有限,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资料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纳税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成果。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核算不健全,有的甚至故意做假账,靠资金体外循环、现金交易,人为控制税负率,导致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和财务数据可靠性和真实性较差。
(三)第三方数据采集较为困难。
国税部门要想调用工商、银行、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外部信息资料比较困难,第三方涉税评估信息严重缺乏,给纳税评估工作也带来一定难度。
五、提高纳税评估质量的建议
(一)以系统应用促进纳税服务工作
目前,纳税服务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税工作的重点。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既要依托两个系统加强税收管理,又要注意在系统应用中搞好纳税服务。一是转变纳税服务理念。要以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服务举措、提供服务产品,在两个系统应用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使职权、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全面体现“尊重、规范、效率、简便、沟通、发展”的服务理念。二是做好与纳税人的沟通。在约谈举证和调查核实的过程中,要注意讲究方式方法,与纳税人进行深入沟通,讲明纳税人可能存在的问题,耐心听取解释和说明,绝不能简单地以分析预警指标向纳税人施加压力。三是注意减轻纳税人负担。对内,要统筹安排实地调查核实事项,对系统需要的涉税信息实行一次采集。对外,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实现涉税数据的批量采集。但对于评估必须采集的个案数据,绝不能以减负为理由而不去采集,影响纳税评估工作质量。
(二)强化外部数据采集管理,不断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要进一步强化外部数据采集的管理,从外部采集数据项的有效性、重要性等多方面综合考虑,通过重点行业、重点业户的典型评估案例分析,及时总结更加有效的外部数据采集方式,尤其要加强个案数据采集,为审核分析及分析方法的全面应用提供有效的数据保障。同时,还要积极研究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生产能力、投入产出等数据,对需要个案采集的数据,必须全部录入并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审核分析工作。要规范采集方式,落实采集数据质量管理责任,保障个案采集数据的及时、完整、准确。
(三)加强评估底稿和评估文书的审查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评估底稿和文书填写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审查,做到数据完整、准确;评估结论的数据、处理单、反馈单的数据必须保持衔接一致;企业自查报告、调查核实的情况要如实填写完整,要有具体的问题、翔实的数字,杜绝一句话敷衍了事的情况再发生;评估结论要内容完整,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
(四)建立专业纳税评估队伍,实施重点纳税评估
目前,把纳税评估的主要职责放在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源管理的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及其税收管理员身上,一定程度地脱离了基层税收管理的实际。一是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源管理的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普遍存在人员少、电力不足的问题。虽然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实施“减负”活动,但是诸如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行政许可之外其他审批的核实等事务性工作,仍然忙的基层税务机关焦头烂额,很少再有精力开展深入细致的纳税评估。二是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基本素质普遍较差,其知识结构及其水平能够达到适应纳税评估所需的高素质要求的很少。三是基层税务机关的技术设施普遍较落后,不能满足纳税评估信息化要求。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目前阶段作为过渡性措施,建立一支专业的纳税评估队伍可能是一条能够在近期内取得明显实效的捷径。这样能够集中优势兵力,及时捕捉苗头问题,抓住重点、焦点问题,分解破解难点问题,从而为提高纳税评估效率、提高征管质量、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供范例和思路。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