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阳光学校住校生“文明寝室”评比方案_初中文明寝室评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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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阳光学校“文明寝室”评比方案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为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强化纪律观念,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教育手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马鞍山市阳光学校住校生文明寝室评比方案》。
一、文明寝室评比项目及数据收集。
1、评比四个项目:
①寝室清洁卫生及内务整理;
②午睡及晚就寝组织纪律;
③在寝室学生违规人次(以寝室为单位再纳入班级核算);
④公物损坏及赔偿。
2、数据收集:每天由各区域生活老师负责公平公正检查巡视、夜查相结合并填写每天的“寝室日记”公布上墙,小计在《寝室日报表》中。将汇总表于每大周(毕业班、高中12天,非毕业班11天)末放假前交于寄宿制领导组审核并抽查个别寝室后交学校统一汇总、通报。
二、“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1、实行周评比制;
2、以寝室为单位在总分100分/周的基础上减去寝室一大周(不足或超出一周的时日均按一周计算)所扣分即为寝室一周得分;
3、周末生活老师将各区域各楼层寝室得分上交生活区总管处进行汇总排名;
4、各楼层每周最高评选一室,若该楼层寝室都低于90分就不参与评比;
5、参评“文明寝室”需班级本大周宿舍总得分高者;
5、被评为周“文明寝室”的在下大周晨会上进行表扬并颁发文明标牌。
三、扣分标准:
1、严禁向室外抛掷垃圾、泼水,并保持室内无渍水,无垃圾违者一次扣5分。
2、衣物、被褥、床单、毛巾、脸盆、牙具、水杯、鞋子等物品摆放规范,不符合学校物品摆放要求的每项扣2分。
3、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阳台保持干净,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4、不履行清洁值日,不打扫寝室每次扣5分,未倒垃圾一次扣2分。
5、不准攀爬门窗、阳台,违者请家长到校签订有关安全协议,每人次扣10分。
6、爱护室内的物品,不准乱画、乱刻、乱贴、钉钉子、撕毁学校的张贴物。违者按3倍赔偿损失,同时恢复原貌,并酌情扣除1-10分。
7、损坏宿舍内的任何公物,必须按学校公物管理规定赔偿,并每次视程度轻重扣1-10分
8、最后晚自习下课后必须按时归寝,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离校或翻墙离校,也不允许在宿舍外逗留或熄灯后外出(无故夜不归寝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违者扣10分。
9、乱窜寝室、私自带人留宿,乱扯电线,乱用电器者或任何形式的用火行为,违者每人次扣5分。
10、追逐打闹(5分),用脚踢门(2分),在室内或过道拍球(1分)、踢球(1分)、说脏话(1分)、骂人(1分)、打人/打架(20分)、赌博(20分),欺负他人(1分)者,每人次扣2分,11、偷窃他人财物或公物,给予批评,并一次扣10分。
12、就寝后发现学生说话扣2分、在床上打闹等每人次10分。
13、在宿舍抽烟喝酒(15分),就寝后未经生活老师允许私自出寝室,事后又未有合理原因者,每次扣10分,在宿舍吃方便面者扣10分,带违禁物品被查出扣10分。
14、所有扣分10分及以上的宿舍不得参与评比。
15、以上评比细则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更改扣分标准,行政领导查房也需依此标准,凡未涉及的内容以学校其他制度规定或检查人员解释为准。
马鞍山市阳光学校
二○一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