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报表编制说明_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

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报表总体构成(一)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报表:

表一: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收支决算表; 表二: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预算内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三: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中央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拨借情况表;

表四: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产负债表; 表五: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净资产变动情况表; 表六: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使用和回收情况表;

表七: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科目余额表。

(二)所有报表的编制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二.报表编制说明

(一)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收支决算表(表一)1.本表反映全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

2.本表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和预决算资料、预算变动登记簿、预算外收入登记簿等辅助账分析填列。

3.预算数应按年初人大通过的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数填列,包括有偿和无偿资金;“预算内决算数”反映预算实际执行的结果;“预算外决算数”反映的是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专户核算的资金数额。

4.“上年结转资金”中,“预算内结转资金”是指上年决算后,决算批复的实际可用预算结转数;“预算外结转资金”是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财政专户核算的资金实际支出数的差额,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5.预算内收入反映本级财政统一安排给农业综合开发的年初预算。预算内收入中“农业发展基金”从“年初预算安排数”中分离出来单列;年初预算安排数中增加“回收有偿资金转入”,反映年底从“本级有偿资金”调出的用于安排预算缺口的资金数额。

6.“地方机动财力安排”,反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地方机动财力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其“预算数”不填,只填列“决算数”。

7.“上级专项拨款”由省级财政填列,市县财政无须填列。市县核算上级拨入专款时,填写在“本年预算外收入”中的“其他”决算栏,从上级财政借入的有偿资金不在此反映。

8.预算内收入小计指上年预算内结转与本年预算安排数之和;预算外收入小计指上年预算外结转与本年预算外收入之和,分别指本年可供安排数。

9.支出“预算数”,反映计划安排数;“结转下年资金”反映待安排数。支出预算只反映本级安排数。

10.支出“预算内决算数”,反映总预算金库拨出的财政累计拨款数,各支出“预算内决算数”与总预算的财政累计拨款数一致。预算内外支出资金,各级列报各级,不能重复;由下一级财政部门给上级财政部门报送预算,逐级汇总。支出决算数只反映本级列支数,应与专户收到财政资金总数相符。

11.中央立项开发的项目投资中包括中央农口部门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分别列入“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和“科技示范”。“科技示范”仅指单独立项的专项科技示范项目的投资,不包含“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中的科技措施支出;“贷款贴息支出”按照“用于土地治理”、“用于产业化经营”、“用于科技示范”等类别分别填列;“其他”,指按规定提取的项目管理费等支出。中央农口部门项目中,水利部“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和“水土保持项目”、农业部“良种繁育项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项目”、国家林业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包括“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项目”、“太行山绿化工程项目”、“防沙治沙示范项目”)列入“土地治理”;农业部“优势特色种养示范项目”(包括“秸秆养畜项目”)、国家林业局 “名优经济林花卉示范项目”列入“产业化经营”。

12.表末总计栏收入的“预算数”与支出的“预算数”合计

相等,收入的“决算数”总计与支出的“决算数”合计相等。预算内收入小计的预算数。决算数分别与“支出”总计预算数、决算数“预算内”相等;预算外收入小计的预算数、决算数分别与“支出”总计预算数、决算数“预算外”相等。

13.“上年结转资金”、“年初预算安排”和“结转下年资金”中的“机构运行(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下同)”需单独反映。

(二)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预算内支出决算明细表(表二)1.本表按照2008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反映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支出明细情况,由财政部门逐级汇总填报,中央立项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应在其中“中央立项”栏中分别填列。

2.实际支出数分为“事业支出”和“专项支出”。除“机构运行(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属于“事业支出”外,其他均在“专项支出”中列支;“实际支出数”应按各有关明细账户的年末实际支出进行填列。

3.本表中21306款01项机构运行的“财政拨款累计数”应与“财政资金收支决算表(表一)”中的“机构运行支出“(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支出)预算内支出决算相一致;本表中的21306款02-99项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拨款累计数”应与“财政资金收支决算表(表一)”中的“中央立项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和“地方立项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的预算内支出决算数的合计数相一致。

(三)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中央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拨借情

况表(表三)

1.本表反映农业综合开发中央立项项目的财政资金拨借款及配套情况。

2.“上级拨借款”,是指下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拨借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数额。

3.“本级配套”,是指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本级用于中央立项项目的配套资金数。

4.表中上一级财政部门的“本年拨出”合计数减去拨借给本级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后,应等于下一级财政部门“本年增加”的“上级拨借款”数。

5.表中“市级”本年增加的“上级拨借款”应等于当年省财政拨借给各省辖市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6.表中“上年结转”+“本年增加”-“本年拨出”=“结转下年”。

7.表中合计栏只填“本级配套”数。

8.按照农发会计制度规定,资金支出时应先使用本级配套资金,再使用上级拨(借)款,因此,本表中结转下年的资金应在上级拨(借)款。

9、本表中“参股经营资金”市、县级均不需填列。

(四)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产负债表(表四)

1.本表分别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核算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末转账前和转账后的财务状况。

2.各级财政部门按年末转账前和转账后各会计科目余额,经试算平衡后,填列本级资产负债表。经审核无误后,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3.各级财政部门编制本级资产负债表后,再与所有下级财政部门编制汇总报表,将拨出资金、拨入资金科目及债权债务和双方往来科目对冲后,合并编制本地区资产负债表,经审核无误后,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4.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冲转前的“借出有偿资金”、“拨入资金”和“拨出资金”科目余额为零;冲转后的支出类和收入类科目余额均为零。

5、本表资产部类总计=负债部类总计;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6.其中:“参股经营投资”、“转出参股经营资金”、“转入参股经营资金”、“本级参股经营资金”、“参股经营收益”数市、县级不需填列。

7.本表中“竣工工程”应等于“竣工工程基金”,竣工工程全部完工并办理移交后手续后,此科目应无余额。

(五)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净资产变动情况表(表五)1.本表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各项净资产的形成和使用过程。2.本表按“本级有偿资金”、“竣工工程基金”、“完工项目结余”、“未完项目结存”、“本级参股经营资金”和“参股经营收益”六个净资产科目排列,分别反映年初数、本年增加数、本年

减少数和年末数。其中:“本级参股经营资金”、“参股经营收益”市级不需填列。

3.表中各科目的年初数应与“农业综合开发资产负债表(表四)”中的年初数相对应;年末数应与“农业综合开发资产负债表(表四)”中冲转后的年末数相对应。

4.表中“本级有偿资金”栏中“本年增加数”的“完工项目结余转入”应与完工项目结余栏中的“本年减少数”的“转入本级有偿资金”相等。

5.表中“本级有偿资金”栏中“本年减少数”的“抵补完工项目赤字”应与“完工项目结余”栏中“本年增加数”的“本级有偿资金抵补赤字”相等。

(六)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使用和回收情况表(表六)

1.本表全面反映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和回收情况,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按照“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和“专项科技示范项目”分级汇总填报。

2.本表只反映放款数,包括委托贷款和有偿资金放款,即各级财政借给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偿资金数。上级财政借给下级财政的有偿资金不在本表中反映。

3.表中“本年放款数”,是指当年放款资金的总额,应根据“有偿资金放款”科目借方本年发生额汇总填列;“累计放款数”是指自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放款之日起截至报告期止,有

偿资金的累计放款额,等于“上年累计放款数”加上“本年放款数”。

4.“本年转入待处理数”,是指本年度经批准将“有偿资金放款”呆账损失转入“待处理有偿资金”科目的数额,根据“待处理有偿资金”科目本年借方数填列;“累计转入待处理数”是指自发生呆账转入时起截至报告期止的累计转入数,根据上年“累计转入待处理数”加上本年“待处理有偿资金”借方发生数填列。

5.“本年土地治理项目债务核减数”,是指2003年—2009年到期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核减数额(不包括2010年到期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核减数和世行二期项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核减数);“累计土地治理项目债务核减数”根据上年“累计土地治理项目债务核减数”加上“本年土地治理项目债务核减数”填列。

6.“应回收本年到期数”是指报告期当年应回收的资金总额;“应回收累计到期数”是指截止报告期历年到期应回收的资金总额。可根据有偿资金登记簿等辅助账计算填列。

7.“本年实际回收数”,是指当年实际回收有偿资金的总额,包括回收以前年度到期的有偿资金以及本年到期的有偿资金,根据本年的“有偿资金放款”贷方发生额填列;“实际回收本年到期数”是指当年到期应回收有偿资金的实际回收数,“累计回收数”是指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放款之日起截至报告期止,累计回收有偿资金的数额。

8.“年初放款余额”+“本年放款数”-“本年转入待处理数”-“本年土治理项目债务核减数”-“本年实际回收数”=“年末放款余额”=“累计放款数”-“累计回收数”-“累计转入待处理数-“累计土地治理项目债务核减数”。

9.“年初放款余额”和“年末放款余额”的合计数应与农业综合开发资产负债表(表四)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科目余额表(表七)中的“有偿资金放款”的“年初数”、“年末数”分别相等。

(七)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科目余额表(表七)

1.本表反映各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在年末的财务状况。

2.本表由各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总账科目或明细科目年初、年末余额分别填列本级数,逐级核对和汇总填列。

3.“年初数”按各科目的账面年初余额数填列,“年末数”按各科目的账面年末余额填列。

4.“负债及净资产类合计”、“借入有偿资金”、“资产类合计”、“借出有偿资金”的“年初数”、“年末数”,其“合计”均不需填列。

5.“本级有偿资金”,反映本级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总规模。“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差额反映本年度安排或转出、核

销、缴回的本级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按本级有偿资金科目分析填列。

6.“借入有偿资金”,反映自借入上级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之日起截至报告期止,累计借入资金的余额,按借入有偿资金科目贷方余额填列。“年末数”和 “年初数”的差额反映本年度内借入或归还上级、上级核销和减免的财政有偿资金。

7.表中“有偿资金余额”按“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8.上一级财政部门的“借出有偿资金”的“年初数”和“年末数”减去直接借给本级直属单位的“有偿资金放款”的“年初数”和“年末数”后,要分别与下一级财政部门的“借入有偿资金”的“年初数”和“年末数”相等。

9.本表“有偿资金放款”年初和年末余额之和,应分别与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使用和回收情况表(表六)的“年初放款余额”和“年末放款余额”相等。

10.本表“有偿资金放款”年初和年末余额应分别与农业综合开发资产负债表(表四)的“年初数”和 “年末数”相等。

(八)其他

1.决算报表中凡是涉及上年数据的,必须与上年决算数相一致。包括:表一的“上年结转资金”,表三的“上年结转”,表

四、表五的“年初数”,表七的“年初数”。

2.表一的“上级专项拨款”和表三“本年增加”的“上级拨借款”数应与省财政当年下拨各市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一致。

汇总上报前可与省财政先行核对。

3.5个省管县的决算编报先由各有关省辖市汇总后,统一上报到省。

4. 决算编编制中有何问题,可直接与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0371-65808714或0371-65808720。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报表编制说明.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决算 报表 农业综合开发 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决算 报表 农业综合开发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