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办发_吉办发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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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办发[2008]21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度机关作风建设评议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08年度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
2008年度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检验“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创优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2008年度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这个主题,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提升机关效能为目标,以民主评议评价为手段,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促进各部门和行业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新风,为决战“两区”、实现吉安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优化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和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
三、测评对象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使评议结果更科学、更合理,现根据部门性质、职能以及与企业和群众接触的方式等综合因素,将测评对象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党群法检等综合部门;第二类为以行政执法职能为主的单位;第三类为以行政综合管理职能为主的单位;第四类为公用企事业单位。
(一)党群法检等综合部门(31个)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工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研室、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委信访局(市政府信访局)、市委老干局、市委台办、市委党史办、市委讲师团、市文明办、市委党校、市委市政府接待办
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联、市文联、市侨联、市残联、市工商联。
(二)以行政执法职能为主的单位(29个)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局、市人口与计生委、吉安交通稽征分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吉安海关、吉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规划处、市运管处。
(三)以行政综合管理职能为主的单位(38个)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外经贸局、市招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邮政局、市民宗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航务局、市外事侨务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市农业开发办。
(四)公用企事业单位(23个)
市供电公司、市石油公司、市烟草公司、市盐业公司、市医药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中心人民医院、市广电网络公司、市工商银行、市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市分行、农业银行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财产保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市城投公司、吉安路桥公司、市天然气公司、市供水公司、市公交公司。
四、测评内容与评议人员
(一)测评内容
第一类测评单位的评议内容为以下前四个方面,其他三类测评单位的评议内容为以下六个方面:
1、推进项目建设和服务决战“两区”情况。是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决战“两区”、推进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急项目建设之所急,帮项目建设之所需,主动推进项目建设,尽快促成在建项目投产;是否积极主动服务决战“两区”,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
2、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是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有无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现象;上班时间有无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及其他娱乐活动;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令不行禁不止等问题。
3、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全面执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是否简化办事程序,做到方便利民,提高办事效率;是否主动、热情地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4、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情况。是否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是否存在搞特权、徇私舞弊现象;是否自觉树立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意识。
5、依法行政和开展“两创四服务”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并建立和实行了责任追究制;是否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执法执收执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是否按照“两创四服务”的要求,积极查摆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6、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其内容、方式和手段是否全面、科学、直观,便于群众阅知;是否将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及其依据、条件、时限、方式、结果、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评议人员
各参评单位代表,各县(市、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代表、市高新区管委会代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代表,各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乡镇主要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各类企业代表及其他服务对象。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年内进行两次测评,第一次安排在7月中旬左右,第二次安排在12月中旬左右。
(二)测评方法
采取分散测评、集中测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采用“百分制”,以“综合得分”为最终结果。综合得分=第一次测评得分×30%+第二次测评得分×50%+日常考评结果得分。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档。“满意” 计100分,“基本满意” 计70分,“不满意” 计20分。填写“不了解”的不计入有效票,也不得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00分+基本满意票数×70分+不满意票数×20分)÷总有效得票数=测评得分。
1、第一次测评:占综合得分的30%。由市优化办组织各参评单位代表,各县(市、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代表、市高新区管委会代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代表及其他评议人员共300名进行集中测评。
2、第二次测评:占综合得分的50%,由分散测评、集中测评得分组成,其中:分散测评结果占第二次测评得分的50%,集中测评结果占50%。
(1)分散测评。由市优化办组织人员将评议表和征求意见表分送到各县(市、区),由每个县(市、区)选择100名评议人员进行测评。各类评议人员比例: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部分乡(镇)和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占40%,外商企业代表占30%,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占30%。
(2)集中测评。按照第一次集中测评的办法,由电脑随机抽选300名评议员进行集中评议。
3、日常考评。由市优化办根据平时受理、协调和查办投诉情况、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情况等综合因素,按下列标准对参评单位进行评分,满分20分(扣分累计不超过20分)。
(1)被群众或客商举报投诉,经查属实的,每件扣1分;
(2)未按要求及时办结市优化办(市投诉中心)的转办件,或因处理不妥造成重复投诉的,每件扣1分;
(3)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的,每人每次扣1分;
(4)被市委、市政府、市优化办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违反中心有关管理规定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酌情扣1-4分。
(6)对参评单位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酌情扣1-3分。
(三)具体步骤
1、第一次测评由市优化办组织人员在市本级进行集中测评。
2、第二次测评由市优化办分别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及市本级进行集中测评。
3、邀请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的方法,封闭统计测评情况,量化计分。
4、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召开机关作风建设评议结果通报会,按最后综合得分=第一次测评得分×30%+第二次测评得分×50%+日常考评得分公式,计算出最后综合得分结果,当场公布,每类测评结果排最后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性发言。
5、向参评单位书面反馈测评结果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参评单位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剖析,深入整改,并向市优化办报告整改情况。
六、测评结果的使用
(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并纳入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二)对同类系列测评排名前2位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表彰。
(三)对同类系列测评排名最后1位的单位,列入重点帮助对象,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并依据《吉安市优化发展环境奖惩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三)项之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口头告诫,取消单位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评先资格。
(四)对同类系列测评排名后2位及不良反映多、群众意见大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走进吉安电视台《直通百姓》专题节目现场演播室,围绕群众反映的问题与意见建议,公开其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参评单位要站在决战“两区”、推进项目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参评单位要把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的主线,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改,切实做到纠建并举,务求实效。要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深入剖析,找出症结,认真整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三)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要以优良的作风搞好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工作。在组织评议活动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参评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干扰正常评议;虚报成绩,搞假材料。凡违反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参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