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第八天任务_0111第八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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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回忆昨天学到的内容,你是否能回忆出以下几点(不要去看书,自己努力回忆一下): 第一节:
(1)增值税的概念和类型有哪些?
(2)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相比有哪些特点?(3)增值税具有什么作用?
如果你没有回忆出来,答案我已经发送在下边了,再重新看一下书,把他们找出来,并做记忆(理解记忆或者自己编个小故事把他们记住),以上这些题在考试中都出现过。
第一节 增值税法概述 【单选】增值税发源于(法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自(1984)年10月1日起实行,这标志着增值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在我国正式建立。
【多选】按照外购资本性货物所含的税金可否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
我国增值税的基本立法原则有(普遍征收的原则;中性、简化原则;多环节、多次征原则)。
【名词解释】增值税:是以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理论增值额: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相当于商品价值(C+V+M)的V+M,包括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
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需要,在其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增值额。
生产型增值税: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在此类型中,作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既包括新创造的价值,又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固定资产部分,即大致为理论增值额与固定资产折旧之和。从整个社会经济而言,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在纳税期内扣除固定资产当期的折旧部分。在此类型中,作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为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之和,就整个社会来说,它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纳税期内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从当期的销售额中一次性全部扣除。在此类型中,作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为当期全部销售额或收入额扣除全部外购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从整个社会经济来看,它相当于征税对象排除了任何投资,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简答】增值税的概念和类型有哪些?(P93—95)增值税:是以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概据确定增值额时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法的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课征类型。
【简答】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相比有哪些特点?(P95,已考过)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相比,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1)避免重复征税,具有税中性。(2)税源广阔,具有普遍性。
(3)增值税具有较强的经济适应性。
(4)增值税的计算采用购进扣除法,凭进货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税款,并在出口环节实行零税率征收。
【简答】增值税具有什么作用?(P95—96)增值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拓展对外贸易等方面具有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1)税收具有中性,不会干扰资源配置。(2)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3)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开展。(4)具有相互勾稽机制,有利于防止偷漏税现象的发生。
今天的任务
要求:
1.至少通读一遍规定章节,勾画出自己认为的重点。
2.每天至少精读十遍勾出的关键点,最好能够理解记忆下来(考试中有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需要记忆的东西很多),我们不需要追求速度,保证质量就可以了。
第二节 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1、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3、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4、认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标准:(一般纳税人均为100万以上或180万元以上)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经营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意义:
在于,二者在增值税法中的地位不同: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抵扣法缴纳增值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款只能采用简易方法,不能采用抵扣法,无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为了既有利于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又不影响小规模企业的销售,对会计核算暂时不健全,但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经县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由所在地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作为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是指经过加工取得增值税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7、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1)将货物交付给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关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他人。
8、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务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8)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设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9、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征营业税)
(1)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
(2)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片、录音磁带母带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机软件的业务;
(3)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4)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6)电信部门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混合销售行为;(7)融资租赁业务;
(8)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时,发放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取得的工本收入;
(9)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10、我国增值税税率的种类:(1)基本税率:17%;(2)低税率:13%;(3)零税率:出口货物
(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以及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为主、兼营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其他适用6%。
1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2、销项税额的确定
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
(1)以人民币计算。外汇应先按照销售额发生当天或者当月1日汇价折成人民币。
(2)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若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则: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一般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计算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4)混合销售的,其销售额分别为几项销售额的合计。
(5)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有规定的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销售额。第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第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第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若属于应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
(6)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且时间在一年内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
征税时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7)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另开发票的,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
(8)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13、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进品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购进农业生产者、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免税粮食,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购进金额*扣除率(4)外购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和运输费用,根据运费金额(不含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外购或销售免税货物支付的运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5)使用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依据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7)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凡符合规定允许扣除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4、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
(1)购进固定资产(使用1年的工具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2000元以上且使用2年的不属于生产的物品)的进项税额。
(2)用于非应税项目(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15、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与应纳税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由于销货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如果纳税人进口应当缴纳消费税的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当加上消费税税额。
16、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为:
(1)销售货物的起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8、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