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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邮政业“扫黄打非·2017”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寄递渠道和邮政报刊发行渠道的安全畅通,切实加强邮政业市场的监管,加大邮政业“扫黄打非”工作力度,根据省邮政管理局和东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依托“清源”、“净网”、“秋风”、“护苗”、“固边”五大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坚决做到“查、堵、截、控”,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的持续推进,深入开展查堵邮政业违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盯紧大宗出版物的流通以及加强布控,督促各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和社会文化环境。
二、重点工作
2017年全市邮政业“扫黄打非”工作要牢牢把握销售和寄递两大重点。严格检查邮政报刊亭接办、批销图书报刊的目录,防止非法报刊进入邮政报刊亭和邮发渠道进行售卖;着力在寄递环节的境内流通管控方面下功夫,重点整治利用寄递渠道入境传播有害出版物,以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为手段,杜绝各类非法出版物及宣传品、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通过寄递渠道传播,为促进我市寄递市场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市邮政管理局“扫黄打非”办、各镇街“扫黄打非”办
一是严厉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市邮政管理局“扫黄打非”办、各镇街“扫黄打非”办要持续深化对非法出版物的查堵反制工作,创新落实细化寄递渠道查堵措施,着力在专项打击上取得新突破。重点查堵各类有害出版物,不断加大对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残酷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力度,并通过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及通报力度,形成震慑。
二是联合执法强化整治寄递市场。市邮政管理局“扫黄打非”办、各镇街“扫黄打非”办要加强通力协作,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掌握非法出版物通过寄递形式流通的渠道、方式,实施联打联控。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发挥应有作用。同时,在工作中要形成“线索共享”机制,发现线索联合查处,形成打击合力,扩大影响。
三是加强培训巩固寄递渠道安全。为更好地促进非法出版物查堵工作落实,市邮政管理局“扫黄打非”办、各镇街“扫黄打非”办要统一“宣传口径”,加大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关于“画像法”的传达培训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寄递人员的有力作用,加强对基层网点和一线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寄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识别能力,将非法出版物堵绝在源头上,防止其流通扩散,并对举报、发现线索的一线收寄人员进行奖励,进一步激发广大从业人员“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约谈告诫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要对辖区内的寄递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做到对本辖区寄递企业总部在港台地区加盟或设立网点的情况“心中有数”,要及时组织本辖区内有开展跨境业务的寄递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在港台开展寄递音像制品、印刷品、报刊、杂志、书籍等业务“严格收寄”的要求,约谈记录要存档备查。
(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建立健全本企业“扫黄打非”管理制度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公司分管“扫黄打非”工作领导的责任职责。同时,邮政企业要与邮政报刊亭经营者、企业一线收寄人员签订“扫黄打非”责任书(责任书样式见附件1),快递企业总部要与网点签订“扫黄打非”责任书,切实明确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各自责任,确实有效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是寄递安全的核心抓手和有效保障。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严格按照《邮政法》、《反恐怖主义法》、《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和《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对收寄的印刷品尤其是大批量交寄的印刷品要逐一验视检查内件内容,对拒绝验视的,坚决不予收寄。
三是开展企业自查,规范报刊接办销售渠道。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严格对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公布的非法报刊目录和相关通知要求,对收寄、分发、运输等重点环节开展自查,企业总部于每季度末将《企业“扫黄打非”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市邮政管理局“扫黄打非”办。同时,邮政企业要对邮政系统内的发行、零售等环节进行检查,全面清理邮政企业组织经营的报刊发行产品,严禁无刊号、假刊号等非法出版物流入销售渠道;要加强对邮政报刊亭的销售管理,负责为邮政报刊亭统一配送报刊杂志,严禁报刊亭经营者私自进货,防止非法出版物流入。邮政企业要重点对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学校以及车站等交通枢纽的邮政报刊亭点进行自查,净化邮政报刊零售渠道和社会文化市场。
四是定期警示教育,提高收寄辨识能力。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在各营业场所、网点的显著位置,采取设立标牌、上墙公示、张贴或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公示《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及《禁寄宣传警示语》,加强警示教育作用,并向一线收寄人员加强对违反收寄验视制度、违反禁限寄物品规定法律责任追究的学习和宣传。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定期组织本企业员工,重点推广“画像法”,要求收寄人员重点关注具有“港台出版、繁体字”等特征的非法书籍,加强对一线收寄人员和邮政报刊亭经营者的安全培训,加强宣传警示,强化责任意识。
四、行动时间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5-6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及“扫黄打非”的有关要求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第二阶段:监督检查(6-9月)。根据工作部署,各镇街“扫黄打非”办、市邮政管理局“扫黄打非”办以抽查、明查、暗查等多种方式,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第三阶段:整改总结(10-11月)。根据前两阶段开展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企业要切实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并将专项行动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报市邮政管理局。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各镇街“扫黄打非”办要加强与市邮政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完善联防协作机制建设,形成整体防控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高度重视线索转办,积极发挥各部门执法力量的作用,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二)完善内部台账,归档备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制度建设,做好“扫黄打非”工作的建档备查准备(包括工作制度制定、文件学习宣贯、责任书签订等)。
(三)及时上报信息,加强联系。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落实专项行动有关部署,确保取得实效,一旦发现禁止寄递、销售的出版物或发现可疑线索,应及时报告市邮政管理局“扫黄打非”办及市“扫黄打非”办。
东莞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