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房申报条件和相关说明_教师周转房入住须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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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周转房申报条件和相关说明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为解决农村在职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市教育局批准我校新建30套周转房。其中10套建设资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另外20套房每套由财政补贴2万元,差额部分由校内无房教师自筹。

2、教师周转房所有权属于学校,教师只有使用权。

3、教师周转房不能进入流通领域,教师无权转让、甚至转卖所使用周转房。

4、教师调离本校或者离退休时,再没有周转房的使用权,教师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将周转房交还给学校。逾期拒不交还者,学校有权采取各种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5、本次申报的教师必须是本校在岗在职教师,而且在本校内无住房教师。

6、如果本次申报教师人数大于20人,则由教师职代会根据相关条件评定打分,由得分高者优先取得周转房使用资格。

7、对教师退出的周转房,由学校按教师相关条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打分后分配。

8、本次申报教师名单确定以后,每人先交1.5万元的自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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