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_厦门商业银行
厦门银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厦门商业银行”。
厦行--->个人贷款业务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产品简介: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品住房且以所购买的住房为抵押的贷款,根据房产交易流通环节的不同包括①个人一手住房按揭贷款②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一手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针对在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尚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还不具备上市流通的条件)购买的房产发放的贷款;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针对在房地产三级市场(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条件,能够上市流通)购买的住房发放的贷款,包括①个人二手住房易名转按揭贷款(指将卖方按揭贷款余额直接转到买方名下继续按揭的贷款)②个人二手住房易名加按揭贷款(指将卖方按揭贷款余额直接转到买方名下按揭后,将借款人可贷款额度与卖方按揭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加成按揭)③个人二手住房同名转按揭贷款(指在未发生房产买卖交易的前提下将已在他行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余额转至我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
产品特色:与厦门各置业担保公司合作为购房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交易安全,速度更快,效率更高,最快可在交易后7个工作日放款。
适用条件:适用于自有首付款比例20%以上且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含在中国大陆具有居留权的港澳台及外国人)。
房龄条件:建成30年内且能够在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房均可受理。
年龄限定: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受理。
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最高可贷交易价或评估价(两者取较低者)的80%,购买首套或第二套非普通住房(如别墅等高档住宅)最高可贷交易价或评估价(两者取较低者)的70%,购买第二套以上非改善型住房最高可贷交易价或评估价(两者取较低者)的60%。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同时需满足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需小于或等于70岁且所购买住房的楼龄加贷款期限小于或等于40年。
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国家的利率政策执行,目前对首套或改善型住房执行国家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申请资料:购房交易的凭证(含协议或合同、首付款凭证)、购房人(含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工资收入证明及我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请方式:携带上述申请资料向各营业网点客户经理填写个人借款申请书。
二、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
产品简介: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用房并以所购买商用房为抵押的贷款,商业房包括沿街店面、写字楼、商铺(商场)、厂房、车库/车位等。根据房产交易流通环节的不同包括①个人一手商用房按揭贷款②个人二手商用房按揭贷款。个人一手商用房按揭贷款是指针对在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尚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还不具备上市流通的条件)购买的房产发放的贷款;个人二手商用房按揭贷款是指针对在房地产三级市场(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条件,能够上市流通)购买的商用房发放的贷款,包括①个人二手商用房易名转按揭贷款(指将卖方按揭贷款余额直接转到买方名下继续按揭的贷款)②个人二手商用房易名加按揭贷款(指将卖方按揭贷款余额直接转到买方名下按揭后,将借款人可贷款额度与卖方按揭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加成按揭)③个人二手商用房同名转按揭贷款(指在未发生房产买卖交易的前提下将已在他行办理的商用房按揭贷款余额转至我行办理商用房按揭贷款)。
产品特色:与厦门各置业担保公司合作为购房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交易安全,速度更快,效率更高,最快可在交易后7个工作日放款。
适用条件:适用于自有首付款比例50%以上且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含在中国大陆具有居留权的港澳台及外国人)。
房龄条件:建成30年内且能够在市场上流通的商用房均可受理。
年龄限定: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受理。
贷款额度:最高按交易价或评估价(两者取较低者)50%。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10年,同时需满足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小于或等于65岁且所购买住房的楼龄加贷款期限小于或等于30年。
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国家的利率政策执行,目前执行利率为国家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申请资料:购房交易的凭证(含协议或合同、首付款凭证)、购房人(含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工资收入证明及我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请方式:携带上述申请资料向各营业网点客户经理填写个人借款申请书。
三、个人消费贷款:
产品简介: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房、购车、住房装修、教育、旅游等消费的贷款。
一、贷款方式包括:
①单笔②额度循环(含自助循环及非自助循环两种)③额度项下等。
二、担保方式包括:
①个人或第三人名下的房产或汽车抵押②个人或第三人名下的存单、信托收益权、国债、理财收益权等质押③个人信用保证④我行认可的具有保证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担保等一种或多种组合。
三、贷款种类根据用途的不同划分为:
①个人汽车按揭消费贷款②个人住房装修贷款③个人房赚房按揭贷款④个人教育助学贷款⑤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划分为①个人房产抵押贷款②个人存单质押贷款③个人信托质押贷款④个人国债质押贷款⑤个人理财质押贷款⑥个人信用贷款。
四、抵押的房产类型包括:
①普通商品住房②非普通商品住房③别墅④车库或车位⑤店面、写字楼、商铺⑥厂房。
产品特色:产品功能强、担保范围广、信用贷款额度高、房产抵押类贷款成数高、授信政策灵活度高、审批及放款速度快,支持担保公司阶段性担保,担保当天即可快速放款。
适用条件:适用于有消费贷款需求且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含在中国大陆具有居留权的港澳台及外国人)。担保条件:厦门地区建成30年内且能够在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房、我行发行的定期存单、国债、寿险保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受益权、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受益权、我行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具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等。
年龄限定: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可受理。
贷款额度:房产抵押类最高可贷评估价的70%,质押类最高可贷权利价值的90%,个人信用类最高可贷80万。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贷款方式、贷款用途及担保方式的不同分别设定最长期限,其中额度循环类最长5年,额度循环自助类最长3年,额度项下单笔支行最长1年,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最长15年、个人汽车按揭消费贷款最长5年、个人信用贷款最长5年。同时需满足①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小于或等于65岁②抵押房产楼龄加贷款期限小于或等于30年③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凭证的到期日。
贷款利率:执行国家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以上。
申请资料:借款人(含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借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房购车协议、装修协议等)及抵押人(含配偶)携带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抵质押物权利凭证等。
申请方式:携带上述申请资料向各营业网点客户经理填写个人借款申请书。
四、优质单位团体授信额度贷款:
产品简介:指我行对优质单位(国家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优质国有企业、我行目标和优质合作单位、优质金融机构等)正式员工进行团体VIP客户认定,并给予一定额度的个人信用贷款用于购车、购房、住房装修、教育、旅游等个人综合消费。
产品特色:无需抵押,尊享高额度信用贷款,办理程序简单、审批速度快。
适用条件:适用于我行认可的优质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超过 2年,个人信用良好,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具有有效居留身份且有固定住所。
贷款方式:单笔、循环授信额度、自助型循环授信额度。
贷款额度:副局级以上80万、副处级以上50万、副科级以上30万、普通员工20万。
贷款期限:单笔最长5年,循环授信额度最长3年,额度项下单笔支用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执行国家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以上。
申请资料:借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证明、借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房购车协议、装修协议等)及借款人(含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及我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请方式:我行首先对优质单位进行资格认证,获得资格认可后,借款人携带上述申请资料向各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填写个人借款申请书。
五、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指我行发放的为解决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过程中因资金不足问题并由财政出资予以担保的小额贷款。
贷款对象
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的、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本市下岗失业人员。
贷款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并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2、已参加再就业培训,或已取得相关培训证书,持有所投资行业必需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创办的实体(指2003年1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所投资行业要求的其他证照;
4、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或一般账户;
5、有一定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所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还贷能力;
6、自有资金须达到项目所需资金50%以上;
7、申请人过往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经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公示三天,无人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经济违法行为)。
贷款用途
贷款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下岗失业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时,补充自筹资金不足部分。贷款金额
单个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创业共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但对一笔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贷款由市财政据实贴息,展期不贴息。
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其户口簿;
2、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3、再就业培训证书,或其他相关培训证书,以及所投资行业所必需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4、所创办的实体(指2003年1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所投资行业要求的其他证照;
5、申请人在我行开立账户的证明;
6、投资实体的可行性分析;
7、自有资金达到项目所需资金50%的证明;
8、申请人家庭状况证明;
9、经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厦门银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10、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若复印件已加盖申请人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公章的,只需提供复印件。
贷款程序
一、领取申请表及初审: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向我行和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索取《厦门银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填写相关资料;
2、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厦门银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工商营业执照、再就业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各项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交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人的资格、反担保措施及报送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进行初审认定,填写受理时间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核实后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申请人据以向我行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二、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申请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我行受理申请人的贷款申请。
三、贷款调查:我行信贷员对申请人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材料的真实性、风险度、偿还能力、还款来源、还款方式、担保能力、用途的合法性和项目可行性及盈利性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的调查报告。
四、贷款审批
五、担保公司审核:
1、贷款经我行审批同意后,我行向担保公司发出《贷款意向书》,并移交申请人的各项资料。
2、担保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复核,并对资料的完整性和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我行发出《担保意向书》,在借款合同上加盖公章后,将除需存档材料外的其他资料全部退还我行。必要时,担保公司可与经办支行共同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
六、签订合同:收到担保公司《担保意向书》后,由我行通知申请人及担保(反担保)人签订《厦门银行小额担保借款合同》。
七、贷款发放:办妥各项贷款手续后,将款项直接划入申请人在我行开立的账户。
款偿还: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按时当期就还款项存入其账户,我行直接从其账户中扣收本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须提前一个月向我行提出申请。
八、贷款偿还: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按时将当期应还款项存入其账户,我行直接从其账户中扣收借款本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须提前一个月向我行申请。